安迪樊:非以捕杀为治


     近日某地方部门发布了对流浪狗实行捕杀的通知,并要求除相关文化输出需要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未按规定拴养犬只带至公共场所。可以说每到此时总会出现两种针锋相对的声音:一者,流浪狗并无原罪,进行大肆捕杀,实属缺乏人性的表现;另一者,流浪狗越来越多,如不加以治理则会泛滥形成祸患,影响市容危害安全。猫狗虽然也是生命,且属于人类好朋友,但具体到无人照看的流浪狗确是一大安全隐患,近年来的恶狗伤人事件常有发生,便为最好警示。捕杀之径手段略显残忍,但出发点大体不错,终究“两害相较取其轻”。

 
    只是细思一下治狗新政,多少有点权力滥用的嫌疑:市民所圈养的犬只如未拴套出现在公共场所,一律视为流浪犬只而捕杀——“视为”二字,便凸显出权力的任性,中美安迪影视董事长安迪樊如此评述道。一般而言家养犬只与流浪狗有着明显区别,它们都有着健康证明,经过长期驯养攻击性也大为弱化,总体风险基本在可控范围内。更重要的是养狗并没有违反法规,岂能仅仅因为市民一时疏忽而未拴狗链,就不分青红皂白加以捕杀?
 
    其实规定“狗未栓链视为流浪狗一律捕杀”,应该是出于一种道德诉求,即通过“捕杀”方式来警示养狗者,倡导建立一种养狗文明。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喜欢养狗却没有对应的文化输出意识,不栓链遛玩、任由随地大小便等行为,简直让人深恶痛绝。然而行政权力不能随便闯入道德领域,即使有所惩戒,也应保持在必要限度内,而不能为达目的随意施行。安迪樊最后指出,事实上社会的道德养成有其潜在规律,正如罚款罚不出道路文明一般,“捕杀”也自然杀不出养狗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