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加、减、乘、除”


 “互联网+”加出未来

“互联网+”来势汹汹,大有惊涛拍岸、攻城略地之势。已经错过了第一次与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数字化、智能化和个性化为先导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给中国留足机会,不容再错过。上下都在布局,“互联网+”前景可期。

“互联网+”让我想起一款传统的手机游戏“贪吃蛇”,操作者控制蛇头方向,将前方的“蛋”吃下去。“互联网+”前面就摆着教育、医疗、金融、媒体、交通等“巨蛋”。“互联网+”信息,填平信息鸿沟,促进信息平等;“互联网+”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公众生活;“互联网+”政务,有效监督政府,促进政务公开;“互联网+”创业,拉低创业门槛,促进大众创业;“互联网+”工业,促进转型升级;推动工业革命……一则广告语,“把绿色代入世界能源方程式,未来就有无限可能”,我看是,“把"互联网+"代入世界生活方程式,未来就有无限可能”。而且是,且行且精彩。

半杯水,乐观者看到下半杯,悲观者看到上半杯。不过,即使是乐观主义者,也不能不看到“上半杯”。我比较担心的领域在于,一是“互联网+监管”,二是“互联网+遗民”。无论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如传统产业+互联网),新业态的生成,势必引起“系统冲突”,甚至“系统崩溃”,且双方嵌入程度越高,风险越大。面对无所不在的“互联网+”,面对可能带来的激荡,监管要有未雨绸缪的意识,要用积极扶持的心态,跟上“互联网+”步伐,尽量缩短监管的“空窗期”。就像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刚刚上线时,出现了一些乱象,业界反弹也很大,何去何从需要政策认可、鼓励。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我把那些被“互联网+”推到沙滩上的人们称为“互联网遗民”,包括因转型不成功而就业不足者,或者“网盲”、老者等等。对于这些群体来说,“互联网+”走得越远,他们的焦虑越深。譬如“网络抢票”对于农民工来说,实际是加剧了“一票难求”,而不是相反。因此,“互联网+”在一路狂奔的过程中,也要考虑一下某些特殊群体的感受。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应该成为“互联网+”的追求目标。

 

 

“互联网+”节减成本

毋庸置疑,“互联网+”正在改变我们的生产、工作、生活方式。“互联网+传统产业”,改变传统产业生态;“互联网+公众生活”,改变公众生活方式。而且,这种改变往往是“减法”。

一些传统企业接入“互联网+”之后,企业生态开始发生改变。一些部门显得多余,有些企业已开始淘汰掉多余的部门,改变以往“人多力量大”的臃肿设置,进行有的放矢简化“大瘦身”;一些工作环节可以优化,减少相关环节,结合互联网开展工作。其实,互联网淘除掉传统行业多余复杂“环节”,目的是让其升级换代,正是通过这些“减法”,节减了成本,提高了效益,最终提高传统企业的竞争力,能在市场竞争中占一席之地。如“互联网+零售”的电子商务可以说就是一个传统行业从“减法”中要效益的典型代表。

对于一些政府部门来说,更要用好互联网背后隐藏的“减法思维”:精简办事机构,减少繁复办公流程,更好地服务大众。如有些政府部门通过接入网上办公,在网上营业厅开展各类业务,市民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各项业务,减少市民到办事大厅排队盖章等候办事等环节,省事省时又高效便民。比如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近日拟在其门户网站开通个人出租屋网上缴税服务,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今后,各位“包租婆”纳税就方便多了,通过税费缴纳平台,手指点一点,轻松完成缴税“话都冇感易”。

诸如此类的“减法”还有很多,随着互联网发展,接下来可以肯定的是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通过手机互联网就可以医院挂号、违章罚款、出入境签注、纳税申报等,甚至更多其他的公共事务。“互联网+”为市民生活做“减法”,将极大地为民众提供便利,令人期待。

 

“互联网+”乘法效应

“互联网+”的便利,已经渗透进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屏上可以看到想看的电影、书籍,买到想穿的衣裳,吃到可口的食物,这些再细碎不过的日常便利,无一不体现了互联网的终极潜力—为传统行业(食品服饰出版等)嫁接上互联网思维和空间,实现产业和服务的升级变革,最终完成行业的颠覆性转变。

这便是“互联网+”蕴藏的乘法效应,它向传统行业、传统领域渗透,推着传统产业做“服务化”和“互联网化”转型,并由此裂变出更多商机,带给企业和产业的乘法式发展效应。这跟经济学上的乘数效应相类似,小流氓砸碎了商店的橱窗,老板伤心地拿到了1000元赔偿,经济学家却表示“恭喜”,原因是:玻璃老板因为商店橱窗损失得到1000元赔偿,假设他支出80%,即800元用于买衣服,服装店老板得到800元收入;再假设服装店老板用这笔收入的80%,即640元用于买食物,食品店老板得到640元收入……如此推算,经过不同行业老板的收入与支出行为之后,所有人的总收入增加了5000元,难道不值得可喜可贺吗?

此前,IT狂潮缔造了一大波创业者,草根精英迎着互联网的朝阳茁壮成长,全球范围内都有不少人因此抱得财富和美名。但这不是“互联网+”应有的思维,“互联网+”应从IT过渡到DT,即马云眼中的“利他”主义—相信只有别人成功,你才能成功。

弗里德曼笔下的3.0版全球化,合作和利他早已远超竞争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也就是说,“互联网+”带来的不是先破坏再重建,而是直接把互联网快车开到传统产业的旁边,搭上它一起往前飞奔。从早前已经说烂的零售、快递、餐饮、新闻,到正在激变的P2P、互联网保险、通信、娱乐等,以及有可能被互联网全盘嫁接的医疗信息服务、可穿戴技术、大数据等,无一不是传统行业嫁接互联网,已经或正在期待完成蜕变。

 

“互联网+”除弊兴利

“互联网+”背后是以网络与物流为依托的新型商业模式。尽管它给普罗大众带来不少便利,但其中隐忧值得警惕。互联网产业生态有百花争艳,也有杂草丛生。

我们不妨看看有哪些“杂草”需要剔除。

首先,虚拟经济带来的“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大至质量、款式相差甚远,小至色差、尺寸有所偏差,产品宣传得天花乱坠,拿到货后小民只能自认倒霉。有人曾买个发热的护颈带,明明是自动发热的,结果竟然一点都不热,拆开看里面就只有棉花,找店家退货,**店已经没了,只能一声长叹。

其次,售货维权难。尽管从去年开始消费者就已经有了网购后悔权,但实际情况却复杂得多。中消协曾经多次在调查中表示,针对“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投诉明显增多,内容多为退换货难以实现。

再次,互联网经济有逃税风险。不同于实体经济,网络经济因其“看不见、摸不着”,容易通过数据造假成为“逃税天堂”。这对实体经济并不公平,如何规范虚拟经济的管理,让实体、虚拟经济处于同一起跑线,尤为重要。

最后,个人信息容易被泄露。网络经济,无论是购物,还是订餐、团购,消费者的地址、姓名、电话等都被商家一手掌握,这些个人信息是否安全?看看周围不时收到推销电话的朋友们就知道情况不妙;更有甚者,有些网络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甚至能判断一个家庭的消费需求,买盒药、买件孕妇装……不经意间,个人的消费行为已成为网商推销的筹码,不胜其烦。

互联网经济与现代生活已经高度交融,面对互联网生态初期长出的“杂草”,一方面要与时俱进更新法律,让规范网购有法可依,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即是一个良好示范;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互联网经济的监督,执法必严。网络维权、税务监管、物流监控等方面均需要重新布局,让监督的双眼时刻陪伴“互联网+”的成长。

 

“互联网+”&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先来看这么几个例子:一人缘甚佳的女性朋友平日爱吃爱玩爱买爱时尚,早几个月开了个微信公众号,把平日的穿搭心得与人分享,几个月后点击量过万,商业合作滚滚而来,忙得不可开交;一男性朋友前几天吃饭聚会聊起自己想做一个关于音乐的APP,大家都不看好这个项目,今天听说他已经谈好融资计划了。或许你身边也有这样的朋友,通过互联网火热的契机,走出一条和过去大相径庭的创业路。

都说知识改变人生,现在看来,创意更能改变人生。而“互联网+创意、创新”,就更是插上翅膀,让彼岸触手可及。过往做实业,不得不依靠传统的生产要素,资金、场地、人员等,门槛高不可攀,一些出身草根又有创业梦想的人只好望而却步。而今,互联网的无边界、低门槛却成就了过去不少无法实现的梦想。只要有创意、够独特,获得市场认可,就可以得到资源,不必像过去一样拼资金等硬实力。

只要有创意,擅用“互联网+”,哪怕是传统行业,也能找到突破口,成就创业梦想。早前就有一位大三学生通过APP微信把传统的南京包子铺改造成订餐、送餐网络化,大力推广包子的互联网营销,为“快节奏”上班族服务,迅速占领市场。一年间,店铺增开百间,年营业额破亿。

过往,人们对创业者的关注多集中在精英阶层,特别是一些从大企业离职的高管或者某个行业里的知名人士。现在,这一格局正在被打破,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迎来黄金时代,也是一个人人都可做创客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