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鉴定规则


  

我国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理论研究成果鉴定机构吗?如果有,那么学者的学术成果指标为什么以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数量为标准?

我国社会科学领域有理论研究成果评价机制吗?如果有,何处可以见到学术成果的评价报告?

我国有博士、硕士论文的鉴定规则吗?如果有,为什么不能在此基础上形成社会性的学术成果鉴定规则和鉴定平台?

我国社会科学领域刊物在发表学术论文时的匿名审稿到底是谁在审稿?这种匿名审稿是权威性的研究成果鉴定吗?他们的鉴定规则是什么?刊物有资格做研究成果的鉴定平台吗?

社会科学领域一旦没有学术成果鉴定规则,理性的学术探讨就没有规则可言,学术探讨的科学性也就无从谈起。

没有科学的学术成果鉴定规则和权威的学术成果鉴定平台,就不可能产生严谨的科研作风,就会导致缺少事实根据、没有逻辑分析、无法实践检验的学术泛滥现象,就有可能重现上世纪90年代邪教思想大规模传播现象,从而导致社会思想混乱。

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成果的鉴定规则产生于社会科学理论的研究规则。所有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都要有严谨的研究方法、事实根据、逻辑分析和逻辑推导的过程,不能信口开河,也不能把引经据典当作事实根据。在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成果的鉴定方面,必须把研究方法正确性鉴定和逻辑正确性鉴定作为评价研究成果正确性的根本规则,从而迫使研究者重视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研究过程的逻辑性。对于研究方法和逻辑推导过程没有问题的研究成果,即使无法验证,也要作为假说给予重视,不能轻言否定。

研究方法是系统论、矛盾论、控制论、信息论、抽象上升为具体、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认知事物运动规律的方法,这是研究真理的途径。逻辑是研究真理的手段,对事实根据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逻辑分析、逻辑推导是运用研究方法发现真理的分析手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途径,“真理是得到人类社会全部实践检验的理论共识”。

因此,理论研究成果鉴定规则是由研究方法鉴定规则、逻辑推导鉴定规则和实践检验鉴定规则三部分组成。

有了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鉴定规则,还需要有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鉴定平台。研究成果出来了,找谁鉴定?谁有资格鉴定?理论研究成果鉴定平台按什么流程给予鉴定?鉴定费用如何收取?鉴定的要求标准是什么?鉴定评语在鉴定平台上公开的流程是什么?研究成果在得到鉴定评语的肯定之后的发表流程是什么?对鉴定评语不服的仲裁流程是什么?所有这些问题都要通过规则设计来解决。

没有研究成果鉴定机构,研究成果问世之后就需要学者对外推销自己的理论。科学家都是智商很高的人,但他们不是全才,他们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科研上,没有精力和渠道对外推销自己的理论成果。没有理论研究成果鉴定平台,无疑会增加理论研究成果的问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