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V”被销号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新浪、腾讯等网站依法依规关闭任志强微博账号。国家网信办发言人姜军发表谈话称,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中国网信网2016年02月28日)
曾几何时,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公众带来了信息的营养、精神的给养,让人们享受到了生活的便捷、世界的多彩。亦曾几何时,互联网也了玷污了公众的视觉、泯灭了社会的道德,对社会稳定造成了损伤。比如,一些所谓的公知大V紧盯要么紧盯社会负面信息大出妄词、哗众取宠,要么跨越道德底线,霍乱视听、唱衰中国。特别是近期任志强关于质疑“党媒姓党”的言论,更加激起了网民对于整顿网络乱象、严厉网络执法的呼声。
如今,国家网信办依法依规关闭了任志强等人的微博账号,这既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与回应,也体现了对网络秩序的重塑与规范。而从网友无不拍手叫好的现实情况来看,这既表达了民众对于推进网络法治化治理的理解与支持,也反映了民众对于倡树网络文明的渴望与期盼——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表达不能没有界限,维护网络生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是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法治国的题中之意。
正像姜军在发表谈话时所指出的那样,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网民,都应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守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坚守国家利益底线、坚守公民合法权益底线、坚守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坚守道德风尚底线、坚守信息真实性底线。网络名人、“网络大V”更要正确运用自身影响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
想想首都互联网协会所倡导坚守的“七条底线”,再看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九个不准”。既然任何唯恐天下不乱、肆意散播所谓“自由言论”、试图挑动社会对立情绪的行为,都必将遭受到人民的唾弃、法律的严惩,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做“中国好网民”呢?
其实,做一个符合文明社会规范的“中国好网民”并不是很难,只要我们善于养成良好的用网习惯,时刻坚持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守住自己的一份责任。就不会参与到网络谣言的漩涡中去,就不会做网络的欺凌和暴力者,就不会侵害他人隐私、玷污国家形象。正所谓,上网亦可有所为、有所不为。当一每个网民都能主动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成为“正能量”的代言人时,我们就可以真正共享清朗、安全的网络生活了!
(李吉明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