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家突破了“宾至如归”的底线


  4月5日晚间开始,如家酒店集团旗下的北京望京798和颐酒店女店客遇袭事件,使旅游事件又成为了热门社会话题。

  事情的原委已经传播甚广:女网友@弯弯_2016 微博爆料称,4月3日在如家旗下和颐酒店遭陌生男子掐脖子强行拖拽,险被带走。朝阳警方证实陌生男子尾随作案并脱逃。据监控录像显示,在被陌生男人拖拽的过程中,女店客一直试图向围观的人表明自己并不认识这名男子,酒店的保安、保洁、前台并没有帮女孩脱离掌控抑或报警。在半懵半懂的围观大姐出手相助后,女孩才幸运获救。

  毫无疑问,这只是一个个案,而且最终真相警方尚在调查。但这么一个个案能够成为迅速传遍朋友圈的现象级事件,说明了什么呢?

  有两种说法特别引人关注:其一说,这个事件出现的时点比较蹊跷,因为就发生在如家宣布退市首旅决定全面收购的当天,所以有人以“阴谋论”的视角来看,甚至指称那个自称“弯弯”的女店客是公关公司的黑手。其二说,这个事件暴露了社会麻木冷漠的现实,全社会应该对此负责。

  对于第一个说法,虽然真相只能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结果,但笔者基本可以断定这只是脑洞大开的“阴谋论”笑话,可以聊作茶后饭余谈资。首旅酒店收购如家酒店,的确是一个重要的行业事件,对于酒店行业的走向必将产生重要影响,但也充其量是让北京首旅集团重新与收购铂涛(7天)的上海锦江集团取得均势而已,并没有令首旅集团“一骑绝尘”实现垄断的可能。而且,如果有黑手,背后的主谋通常会是主要竞争对手,很难想像一个大型国有旅游集团有啥动力出此下策!何况如果仅仅是个案的发生,瑕不掩瑜,根本不足以对如家乃至首旅的业务发展形成重大威胁。

  对于第二个说法,我们就确实无法淡然了。大家共同的感受是这些年见义勇为的人少了,大家的安全感降低了,很多人对于街头暴力事件大多采取的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想管”的态度!因而在众人眼皮底下的作恶时有发生。与此同时,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在《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出台的社会背景下,相当多的人还把发生在亲密关系(如夫妻、情侣)之间的暴力事件看成别人的“家务事”,秉持“不能管”的认识,堪称法盲。我们社会在急切地呼唤安全感和公共精神,通过这个事件,引发了各界对于法治、公民责任、女性权利等多方面问题的探讨与反思,对于降低社会对暴力行为(包括家庭暴力)的容忍程度,很明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也充分说明旅游不再是社会的“边角余料”,而是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事件成为社会事件是社会进步的一大标志。

  那么暂且撇开“阴谋论”和社会责任、公民责任,在这次事件中,事件发生地和颐酒店及其母公司如家集团的表现应该如何评价呢?透过这个事件,对于酒店行业乃至整个旅游行业,又有什么警示呢?

  自从旅游业兴起以来,作为旅游业的重要支柱的酒店业,就奉行“宾至如归”的价值理念。“如归”,就是如同回家。因此,“如家”这个品牌的创立及其蕴含的价值就是高举“宾至如归”的价值观,甚至也是这个品牌在这些年获得广泛的认知度、接受度的重要原因。而安全是游客的基本诉求,“宾至如归”必然以安全为底线。

  但凡有点判断力的人,如果看过全程视频录像,都不难得出一个结论——肇事的和颐酒店难辞其咎:首先,实行封闭管理的客房区有名无实,存在漏洞,犯罪嫌疑人得以趁虚而入;其次,虽然监控设备正常运转,但酒店方没有及时对监控到的意外情况作出有效反应,使监控实质上形同虚设;再次,出现在暴力事件发生现场的保洁、保安等酒店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自己救助店客或报警的职责,也没有对女店客给予足够后续关注和关心;第四,事件曝光之后,没有及时诚恳道歉,危机公关处理反应迟钝,使受害者女店客受到的精神伤害进一步扩大。

  作为直营的和颐酒店的母公司,如家集团虽然不必为这个事件承担直接责任,但在应对危机过程中也乏善可陈,需要酒店乃至全旅游行业引以为鉴:一是在媒体高度关注过程中,新闻发布会一拖再拖,长时间以“暂时无可奉告”搪塞;二是最初的声明(注意不是道歉是声明)强调的是“协助警方查明真相的义务”,没有在第一时间对受害者道歉,明显缺乏诚意,引发受害者和公众不满。那位女店客对如家集团的声明作出回应称,“修改公告中不实之处;公开道歉,给个解释和交代。”对于女店客的不幸遭遇,即使作为普通公众,也很难不感同身受,但酒店方过失如此显而易见的情况下,毫不迟疑地真诚道歉才是获得谅解的基础,即使退一万步说“阴谋论”此后被警方证实,酒店的道歉也不会丢分,酒店反倒可能因为道歉而获同情,毕竟在没有可靠证据和警方结论的前提下,酒店必须第一时间表现出对于受害者的诚意。

  当然,对于酒店大堂、电梯、楼道、客房通道等区域究竟属于社会公共区域,还是酒店仅仅服务于店客的公共区域?这在我国的法律上还存在盲区。如果是是社会公共区域,就应该以警方的安全保障为主,如果是酒店自身的公共区域就应该以酒店安全保障为主。酒店由此承担法律责任的大小是有很大不同的。

  因此,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消除法律盲区,明晰各个主体的法律责任,必须尽快提上议事日程。但是,如果我们奉行“宾至如归”的价值观,店客、游客的人身安全保障就不可能允许有盲区,在个人的家里法律亮出了反家暴的利剑,在酒店这样“宾至如归”的“家里”还能允许任何暴力吗?何况如果借鉴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酒店肯定是第一责任主体,比如,加拿大的一个省甚至有一条法律:如果路边有人的车抛锚了,需要帮忙,路过的车必须尽力。即使从现有法律来分析,店客与酒店之间形成了住宿服务合同,酒店就有义务为住宿者提供安全、良好、宜居的住宿环境,否则在合同法范围内本身存在违约,再有,如果店客遭到了人身侵害,袭击者本身构成侵权,而酒店乙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在侵权责任法的层面上,酒店也存在不作为的侵权,应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推而广之,安全其实不仅是追求“宾至如归”的酒店业的底线,也是整个旅游行业的底线。全行业只有以和颐酒店事件为鉴,举一反三,比照自查,舍得投入,加强培训,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持之以恒,才能使这样的个案永远只是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