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融资偏好
对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性融资传统的观点是从成本——收益角度分析的。认为企业在进行融资决策之时,主要依据股权性融资与债务融资成本的比较。
债务融资到期后必须还本付息,对于企业经理人有着极强的“硬约束”;且股权性融资的成本仅只是股息支付,而在我国股利分不分配,分配多少,以及以何种方式分配均由企业自主决定,所以具有“软约束”特性。
我国的上市公司呈现出强劲的股权融资偏好,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成熟资本市场中的企业外部融资首选债券融资的现象,最重要的是两者的资本市场融资条件不同,我国的资本市场有着其特殊性。
二、增发和配股
配股由于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因此操作简单,审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为熟悉的融资方式。
增发是向包括原有股东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其优点在于限制的条件较少,融资规模大。增发比配股更加符合市场化原则,更加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但与配股相比,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的,都是股权融资,只是在操作方式上略有不同罢了。
增发与配股共同缺点是:融资后由于股本大大的增加,而投资项目的效益短期之内难以保持相应的增长速度,企业的经营业绩指标往往被稀释而致下滑,可能会出现融资后效益反而不如融资前的现象,从而严重的影响公司的形象和股价。并且,由于股权的稀释,还有可能使得老股东的利益、尤其是控股权受到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