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要始终在百姓“身边”
社区是居民共同的家园,也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最前沿,社区治理和服务层次关系城市管理效果和城市形象,关系居民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而社区组织以及社区干部就是为社区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主心骨和急先锋。然而,笔者在走访部分社区居民时了解到,有的社区管理和治理严重不到位,环境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绿化池变成“小菜地”等问题比较突出,平时除了物业上门催要物业费,很少看到社区干部的身影,一些社区党组织更成了有门牌没人员的“空壳子”。
社区是个小社会,“麻雀”虽小,但该有的必须得有,该管的也得管好,否则,居民生活就会不方便。当然,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社区管理,需要每一名社区居民的自觉自律,但是在有人不自觉、不自律的情况下,就需要社区党组织以及社区干部出面加以制止或协调。群众心里有杆秤。如果在群众最有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时候,看不到、找不到社区干部,群众则会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甚至会“骂娘”。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重点在取得实效,核心在解决问题。只有将社区群众遇到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解决好,群众才能满意,这也是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社区党员干部要及时出现在群众面前,不能在百姓需要时缺位。
组织的力量是强大的,强大就强大在贴心周到的服务上。只有服务到家、服务到位,才能让组织有凝聚力、向心力、公信力,也才能让老百姓感受到组织存在的价值以及“娘家”所带来的温暖。党组织是党员的“娘家”,更是社区管理和社会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大局出发,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服务群众为根本目标,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于不合格、不作为的物业公司要及时教育提醒直至清退出居民小区。要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培育居民自治自理自律意识,完善社区居民自治规章,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自治中的主体作用,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把好安全关、质量关,不搞“盆景工程”。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社区党员干部,就是要全天候、全方位、零距离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做事没激情没干劲的问题,以及“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问题,就要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社区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在组织内活动,在组织外服务,要经常性地深入街道、居民家中,面对面了解居民所思、所盼、所怨,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通过梳理整理,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多渠道解决社区居民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管理和服务要延伸到每一个区域,通过组建网格党支部的方式,将服务送到百姓身边,教育引导、合理安排在职党员、在地党员、在册党员到楼栋党小组报到,到公益项目上履职。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党员群众共同开展帮贫济困、平安巡逻、物业管理评议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就地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需要的时候,社区干部不缺位,彰显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效。每个党支部发挥好主体作用,推动每一个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展示新作为,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党的根基就会更加牢不可摧。
(倪洋军)
社区干部要始终在百姓“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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