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除夕之夜我没看春晚,也没有按传统守什么夜,早早就宽衣上床了。我不在乎梦到什么。
接连的鞭炮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惋惜不已。三十多年的愿望差一会儿就"实现"了,真遗憾啊!要不是大过年的,真想诅咒这些噪音制造者们。
原来我做了一个惊天大梦,梦见执掌中国了!而且威望高得很,实现自己的主张易如翻掌。
梦里的时间竟然也是正值农历春节。我触景生思,想到了三十多年前就主张废除农历,劳心费神写了文章没人理,现在有了条件,应该把这事办了!
立马叫来秘书安排道:"新中国成立就确立了公元纪年。二十四节气本质上是跟随公元纪年的,属于公历范畴。把春节改为立春日,元宵节移到雨水日,废除端午节和中秋节,总假日不变,加上双休日调整,统一2月1日至10日为春节假期。二十四节气照常标注,可考虑把二十四节气与公历月日完全绑定。比如立春规定为2月4号,清明规定为4月5号,原则上几号多就绑定几号。需要的话把满月日也标注一下,可以考虑更准确一些,防止十五的月亮十六圆现象。重要的是结束荒唐的双重纪年,节省记日成本,埋葬伴随的封建迷信,方便铁路航运等交通部门更有规律地安排春运。看还有什么好处,整理一下,下周常委会要增加这个议题。"
秘书带着吃惊的眼神,顺从地应声出去了。
我开始思考鉴于观念更新的顽固性确定多少年宣传过渡期为好,并计划跟总理先沟通交流一下。时间不长,秘书整理好送来审阅。我看过后说:“好!很好!理由充足条理了许多,还分析了民国宣布废除农历失败的教训。马上把这个议题的材料分发各常委。”没过多久,电脑里显示,总理已阅。于是着手沟通交流事宜。
就在此刻,我被惊醒了。满脸无奈地笑着自语道:“哈!对高层的规矩和程序一窍不通,自己也太敢梦了!鞭炮声啊真讨厌,好歹让我‘颁布’了哇!哈哈哈......”
(写于2017.2.3立春日下午,修订于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