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与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之一)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主要是指直接参与生产过程,各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经过物理或化学形态的组合,生产出新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的各种物化或非物化形态的要素。理论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资金、资源、劳动、技术和管理,共同构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生产要素。实际上,从生产要素构成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社会生产的生产要素既包括资源、劳动、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还包括由这些生产要素组合所形成的以设备、厂房、原材料、基础设施等形态表现出来的生产要素。此外,就资金而言,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资金,其自身并不是商品,而只是生产要素的一种价值表现形态,通过资金的参与,实现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就此而言,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资金,只是推动各种生产要素参与社会生产的必要条件,其自身并不能直接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参与社会生产的要素纷繁复杂,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社会生产的生产要素来源分类,笔者将生产要素分为两类:一种是初级形态生产要素,另一种是次级形态的生产要素。
(一)初级形态生产要素
所谓初级形态生产要素,主要是指没有通过不同种类生产要素组合所形成的非复合形态的生产要素,其主要以独立的生产要素形式而存在,并且这些生产要素没有规定具体的用途,其在与其他生产要素组合过程中呈现较强的可塑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主要表现为劳动、资源、技术和管理四种形态。就初始形态生产要素-自然资源而言,其主要以土地、矿山等自然资源的形式而存在,从这些生产要素的形成根源来看,其主要是自然力作用的结果;就初始形态生产要素-后备劳动力而言,其主要表现为从事体力劳动的后备工人以及从事脑力劳动的后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现代西方经济学往往将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归结为技术和管理要素,笔者认为,这是不科学的,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参与社会生产的技术以及管理等因素,是可以脱离劳动者的个体而存在的,由于技术及管理等生产要素自身具有可复制性,因此,其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主要通过专利的方式体现出来。理论上而言,后备劳动力要素的培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劳动者父母对于后备劳动力的培养,其主要通过一定时期劳动者工资收入所包含的扶养子女的费用来加以解决,以及由国民收入再分配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保障方式来加以解决。由于这部分生产要素的培育更多地表现为生活资料的消费,因此,在后备劳动力培养费用通过其父母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障等价值形态表现出来的同时,还必须通过以农业产品的初始形态或加工形态为依托的使用价值形式来作为保证。就此而言,后备劳动力身体培育主要表现为农业部门内部或非农业部门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形态与农业部门生产的以商品作为表现形式的使用价值形态相交换的过程[1]。由于后备劳动力的培养成本补偿主要通过其未来对于父母所尽的赡养义务来进行,由此使后备劳动力的生产具有私人产品属性;而从人类生存权角度考虑,后备劳动力的培养又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为了使后备劳动力得到顺利的培养,其一方面要求对在职职工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后备劳动力的培育费用,在实践中其主要表现为劳动力繁衍与自身数量相等的后代所需要的最低培养费用;另一方面,对于没有父母或父母没有能力赡养的后备劳动力,政府应通过财政再分配的方式,通过社会保障的手段,来保证后备劳动力生存的延续性。

二是就后备劳动力接受教育所需要的付出而言,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接受教育是后备劳动力成为真正意义上劳动力的必经阶段,因此,理论上而言,后备劳动力在培养过程中接受教育所付出的成本,既可以由劳动力父母来支付,也可以由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来进行支付。在将教育作为私人物品来提供的条件下,教育作为一种商品来存在,后备劳动者父母通过有偿购买教育的方式,来提高其子女的自身素质,这就要求后备劳动者父母的工资中包含有教育的费用支出。与后备劳动力身体培育不同,由于教育所产生的效益具有不可预测性以及教育产品的非规范性,由此导致在将教育作为一种私人产品推出的条件下,劳动者工资所包含的教育费用与教育部门提供服务所需要的成本补偿之间并不是一一匹配的关系。此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劳动者收入水平之间呈现较大的差异,因此,在将教育作为一种私人产品对待的条件下,其并不能有效地保证每一个后备劳动力都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由于教育是后备劳动力培养的一个必经阶段,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教育应作为一个公共产品,由国家财政支出来负担,以此保证每一位后备劳动力在其培养的期间都可以很好地接受教育。对于大学教育而言,鉴于其对于一国技术的发展和管理创新的提高,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技术的进步和管理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外溢性,就此而言,大学教育的费用支出,也应该通过财政再分配的方式,来予以保障。当然,由于大学教育更多地表现为培育劳动力的一种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能力,因此,其对于所有的后备劳动力而言,只能通过实行“优中选优”的方式,才能达到真正的目的。



[1]理论上而言,由社会保障所扶养的劳动力,其主要表现为一种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最终收入也来源于农业或非农业生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