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评述(2015.01)


       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省人民政府专门设立的旨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创业投资领域的政策性基金。自2012年底以来经历了2年左右的运转,目前进入了更加成熟的阶段。贵州省促进创业投资加快发展有了诸多实质性进展,既扶持了省内创投企业发展,又引进了深创投、东方富海、中兴资本等一批知名创投企业和创投管理团队,形成了创业投资与产业升级、创新创业良性互动的有利局面。  在2012年印发的《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与暂行办法相比,新管理办法更加完善而且有较大突破:
       运作原则和方式方面,新管理办法规定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企业比例由此前的不高于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20%提高到不高于实收资本的30%,但最高金额仍为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引导基金仍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
       奖励方面,新管理办法规定,引导基金可跟随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创业企业,取消暂行办法中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的规定,引导基金跟进投资收益可拿出一定份额奖励该创投管理团队,最高份额为引导基金跟进投资历年股利与投资退出增值收益总额的50%;
       引导基金可用于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中对创投企业的风险补偿和奖励补贴等政策。引导基金用于风险补偿、奖励补贴方面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引导基金总规模的10%,待争取专项资金到位后应及时按程序归还。
       操作程序方面,提高了信息披露要求,引导基金理事会最终决策结果在省创投促进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
       风险控制方面,新管理办法规定,引导基金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具有优先清偿权。

       创业投资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相辅相成,创业投资是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引擎,也是缓解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创业难、融资难、发展难的重要手段。贵州省的创投事业已经得到了中外知名创投企业,甚至可以说是整个创投行业的关注,对政府相关政策的出台,社会各界也已是翘首以待。新管理办法提升了我省创投引导基金的引导高度,引导力度和引导强度。我们判断,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吸引更多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集聚贵州,我省创业投资体系已初步建立。

作者:张洵君,贵州省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贵州财经大学兼职教授,系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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