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对《郭巨埋儿》的误读及原因探析


一、    世人对《郭巨埋儿》的误读

郭居敬为郭巨埋儿写的诗:“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该诗序言:“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与《后记》中的评论:“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民国初年蔡振绅在他编的《八德须知初集·二十四孝》中把故事改写成:“(汉)郭巨,字文举。家贫子尚幼,母减食与之。巨因贫难供母,子又分甘,乃乘子出,进食。一日,子溺毙,妻惶泣。巨曰,毋惊母。子可再有,母不可复得。盍埋之。妻不敢违。遂掘坑三尺。雷震子苏,见黄金一釜,上有字云云。”我不知道蔡振绅先生是认为郭居敬《二十四孝诗》和序言中的郭巨埋儿行为太违反天理了,直接把故事直接改写了,还是蔡振绅先生确实经过严格的考证证明郭巨要埋的不是活儿而是溺毙的死儿,然后才把故事改写了。但有一部分读者认为蔡振绅先生是经过考证后才把故事改写过来。蔡振绅《八德须知初集·二十四孝》面世时,鲁迅己经是成年人了。假如鲁迅是小时候读到蔡振绅改写过郭巨埋儿故事,不知他会做何感想。蔡振绅郭巨埋儿故事是不是比郭居敬郭巨埋儿故事更好。从表面看当然埋死儿不违反天理,埋活儿违反天理。埋溺毙的死儿可以算是大孝吗?请问谁家的死儿不埋,放在家里当菩萨供着。不让母亲再看一眼溺毙的儿子,快快把死儿埋掉就能算大孝?按常理这是违背母亲想最后再看一孙子的愿望,应该算是不孝。就算是算大孝吧,那么故事的名称也不应该是埋儿奉母,应该是“埋儿不哭”或者“死儿庆幸”。因为故事的核心是儿死了,不再与母争食,因而可以更好奉养母亲。郭居敬故事至少有两点比蔡振绅故事更人性化。一是即使想学郭巨埋活儿当孝子,因为埋儿的行为是公开的,不是秘密的,必然受到其它家庭成员和族人的的阻止而作罢。蔡振绅故事是儿死了就有机会当孝子。让儿死的方法有很多,而且是可以偷偷摸摸地进行,别人要阻止事件的发生就比较困难。比如说儿溺水,故意不救,别人没看见,也就无法阻止。二是蔡振绅故事里有“乃乘子出,进食”情节,也就是有不让孩子吃饱,有虐待孩子之嫌。而郭居敬故事里并没有这样的情节,没有虐待孩子嫌疑。

一些头脑糊涂的人认为原来郭巨埋儿埋的是死儿,而不是活儿,郭居敬歌颂的不是埋活儿的郭巨,而是埋死儿的郭巨,郭居敬没有宣扬以礼杀人,而自己原来认为郭居敬宣扬以礼杀人是错的,是误读了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这些头脑糊涂的人认为:先生的考证太重要了,有了先生的考证结果,人们再也不会误读郭居敬诗了。这是对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的另一种误读。一种把读诗和考证相联系的误读,即要求读者在读诗的时候去考证诗的艺术原型。

宋版二十四孝就有郭巨埋儿的故事,我没见到宋版二十四孝郭巨埋儿的故事怎么讲,但应该和郭居敬版二十四孝郭巨埋儿的故事差不多。如果说原来认为宋版和郭版二十四孝利用郭巨埋儿的故事宣扬吃人的封建礼教,经蔡振绅这么一改,人们自然认为原来郭巨埋的是死儿,宋版和郭版二十四孝采用篡改变造郭巨埋儿的故事宣扬吃人的封建礼教。诗歌是文学作品,诗的序言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诗的意思,是诗的附属部份,而也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有生活原型,但并不等于原型。文学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完全可以在原型的基础上进行创作。读者读文学作品无需了解生活原型,更没有去考证的义务。鲁迅作为一个读者也和我们一们不承担考证故事原型的责任。我从郭居敬郭巨埋儿诗和序言无法读出“子溺毙”的情节,鲁迅先生也没有读出“子溺毙”的情节。本人学识粗浅,中文功底不好,但我相信鲁迅先生的中文功底相当好。如果说鲁迅先生读不出“子溺毙”的情节,有谁能读出“子溺毙”的这一情节呢?如果从郭诗和序言都读不出“子溺毙”这一情节,那么又怎能怪千百年来人们把故事读错了呢?如果不是几百年来人们把故事读错了,那就是宋版和郭版二十四孝作者篡改变造了郭巨埋儿的故事。这等于说郭居敬犯了另一宗错,把埋死儿的故事变造成埋活儿的故事。这不是为郭居敬洗刷罪名,而是使郭居敬罪加一等,从原来的一宗罪变成两宗罪。 

鲁迅为代表的五四先贤们面对有“私、愚、贫、病、乱”病态的国人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们认为造成这状精神状态的文化根源是封建礼教和儒家思想。优生学家潘光旦指出:“中国民族有许多弱点,其中最叫人失望的是利己心的畸形发展和利他心的薄弱。儒家虽有身、家、国以及天下的扩充之论,且又极看中忠、恕、挈、矩之道,但是在实际生活里,一个人同情心的推广,往往以保全身价令名为止”。五四先贤对封建礼教和儒家思想展开了火药味十足的批判,其目的是改变国人精神状态,凝聚人民的力量,拯救国家民族于水火。五四先贤有着“有着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伟大精神,他们对封建礼教和儒家思想的批判是充满激情的。激情使他们的批判充满着力量,闪先出智慧的光芒,但激情也遮挡了他们的一部分视线。不得不说鲁迅确实误读了郭居敬《二十四孝诗》和序言。鲁迅之错不在于没有读出“子溺毙”这一情节,而在于以辞害志,即过于拘泥于辞义而误会或曲解了作者的原意。

孟子谓万章曰:“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子遗。’信斯也,是周无遗民也。”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的真实意思是什么?怎样解读郭居《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才算不是误读呢?笔者认为: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诗和序言当然是埋活儿的故事,而不是埋死儿的故事,但郭居敬并没有鼓励埋活儿的行为,并没有宣扬以礼杀人。从《埋儿奉母》故事发展进程可以看到埋儿的行为受到天的阻止,只不够天的阻止方法不是惩罚,而是送给一金。张载说万物皆有理,若不知穷理,如梦过一生。程朱理学认为“天即道也”。 朱熹说“天之所以为天者,理而已。天非有此道理,不能为天,故苍苍者即此道理之天”。这个天是必须通过格物穷理去认识的,而不是自动显现出来的。对郭巨埋儿进行阻止的天的不是某种神秘之物,而是通过格物穷理可以认识的。天的力量就是理性的力量。所谓天的阻止可以理解为郭巨通过格物穷理认识到埋儿行为是违反天理的,并且通过格物穷理找到既养儿子又奉养母亲的办法,也就是找到钱或食物(一金),因而自动终止了埋儿行为。几百年来中国人读郭巨埋儿故事、诗和序言,却没有发生跟着郭巨去埋儿。那些因没有土地,无法抚养家人,几乎陷于绝境的人们,依靠格物穷理找出一条极其艰险的新路——远度重洋到南洋谋生。这条新路类似那一金。从这些到南洋谋生的行为,我们看到历史上普通百姓是如何理解《埋儿奉母》故事的。但要在理论上解释清楚如何正确解读郭居敬郭巨埋儿故事也不是很容易。由于程朱理学的衰弱和近代中国遭受的侵略和磨难,国人传统文化素养有所降低,以致于教师要去正确解释郭居敬郭巨埋儿故事变得困难起来。这才导致蔡振绅先生去修改郭巨埋儿的故事,以便讲解郭巨埋儿的故事变得更容易。但要特别指出的是蔡振绅民国《八德须知初集·二十四孝》也没有采用郭居敬的诗,而是采用可能是自己的写的四言诗。原来理解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故事就有一定的难度,在鲁迅误读了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故事之后,很多人的头脑就跟着鲁迅的思路走,跟着误读《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故事。很多人一方面受鲁迅的误导,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传统文化的基本素养,没有学到孟子“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的读诗方法文化人,一想到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故事是埋活儿的故事,就武断地认为郭居敬是宣扬反天理的埋儿行为。并且通过他们的言词使人们对郭居敬《二十四孝诗》产生反感,使郭居敬蒙受不白之冤。从当下一些声称以宏扬中国传统文化为己任的明德小学不用郭居敬《全相二十四孝诗选》作课本,而改用蔡振绅编的《八德须知初集·二十四孝》作课本看,这些学校的领导教师们也是误读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的故事。他们一想到郭居敬《全相二十四孝诗选》里郭巨埋儿故事是埋活儿故事,也是武断地认为郭居敬是宣扬反天理的埋儿行为,所以改用埋死儿的蔡振绅的《八德须知初集·二十四孝》作课本。由此可见一些以宏扬中国传统文化为己任的民办的明德小学教师们还没有学会用孟子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的读诗方法。这些学校的领导、教师们的传统文化素养,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笔者认为,作为郭居敬故里的人们想做好郭居敬这篇文章还需要大力提高传统文化素养,掌握古人的思维和表述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解读郭居敬《二十四孝诗》和序言,才能认识到只有用孟子“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的读诗方法解读郭巨埋儿故事,才能真正还郭居敬以清白。用孟子“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的方法解读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也是还郭居敬以清白唯一正确的方法。用改写故事的方法不但不能还郭居敬以清白,而且会越抹越黑。

从义理层面分析,重养儿子轻养娘是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郭巨埋儿故事正是要改变这样的现象。今天这个现象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为严重,郭巨埋儿故事仍有教育意义。挖得一坛黄金的故事当然是虚构的,但故事所揭示的道理是真实的。在封建社会,家庭是生产单位,孝能增强家庭的团结,因而调动家庭成员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家庭收入。养母与养儿只是表面的矛盾,其实并不矛盾。今天很多家庭不再是一个生产单位,但孝能够增强家庭团结,从而使家庭成员能够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从而增加收入。从这个意义上说,郭巨埋儿在今天也仍有教育意义。用孟子“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的读诗方法解读郭居敬《二十四孝诗》中的其诗和序言,应该从故事主人翁的行为动机和义理层面去读出诗意,而不是仅扣字而面意义。如果是仅仅扣紧字面意义,郭居敬的《二十四孝诗》中有很多是无法解读的。

二、误读原因之一——对程朱理学思维和表述方法不熟悉

鲁迅为什么会误读郭居敬二十四孝诗,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除了我在前面提到的情绪遮挡了智慧外还有更深刻的原因。民国时期不仅鲁迅误读了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而蔡振绅也误读了。蔡振绅《八德须知初集·二十四孝》能够取代郭居敬《二十四孝诗》成为小学课本,说明一个时代的人误读了郭居敬《郭巨埋儿》故事。误读的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是程朱理学的衰弱,人们对程朱理学的表述方法的不理解。而郭居敬虽然生活元代,但正如其墓碑上刻的是宋处士,《二十四孝诗》有非常浓厚的程朱理学色彩。程朱理学为了追求逻辑上的清晰性和彻底性,很多非常人性化的理论内容,其语言文字却给人不可接受的感觉。这和先秦儒学完全不同。先秦儒学则是文字让你非常容易接受,实质上的内容却充满着对弱者的否定和压迫。

比如先秦儒学之“己所不欲,忽施于人”看似无隙可击,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原则,但却是充满着以强欺弱的本质内容。当两个人交往的时候,你本着“己所不欲,忽施于人”去做,当然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当你的兄弟与人发生纠纷的时候,你兄弟希望你能帮着他一点,根据“己所不欲,忽施于人”的原则,当然应该帮兄弟一把。因为先秦儒家提仁是把爱从近及远地从里往外推。根据从里而外的原则,当然不是根据与兄弟争势的另一方的要求帮着这另一方来与兄弟作对。如有兄弟在做官,有机会当应该根据“己所不欲,忽施于人”的原则帮自己的兄弟、朋友及一切关系较的人一把。于是大姓欺压小姓,大房欺压小房,朝庭里有人的欺压朝庭里没人的,官场里势力有团伙的欺压没有团伙的,团伙势力大的欺压团伙势力小的就有了充分而正当的理由。一个表面看十分仁慈的道德原则推行开来就变成了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弱的正当理由。由近及远的爱的推广也是一样,看是再自然不过了。实际推开来的结果只能是像潘光旦所说的“往往以保全身价令名为止”。为什么呢?由近及远地把爱往外推当然好,但是与这个想把爱由近及远地往外推的人关系最近的那一群人希望得到更多的爱,你想往外推就遇到了困难。因为根由近及远的原则,你应该把爱先给这些与你关系最近的人。只有与你关系最近那一群人日子过得不错,并且有非常高的道德水平,也就是希望你把爱往外推至他们以外的人的时候,你才能把爱由近远地往外推。一般的人很难有这样的条件,即与自己关系最近的那群人日子过得不错而且希望你把爱往外推至他们以外的人。实际生活中这个往外推的原则是很难推得出去的。特别是社会生活着最困难群体,往往与其关系最近的那一群人日子也过得很艰难,即使这些想把爱推给他,也没有能力推。最需要帮助的那些人只能成为路边的冻死骨。把爱由近及远地往外推不仅是一条道德行为要求,而且也是评价人的道德水平的一个标准尺度。作为道德尺度,这个尺度是有利于社会上层人物的。上层不仅自己的经济实力强,而且也其关系最近的那些人的生活条件也比较好,这使他有条件将爱往外推。一个不仅自己生活贫穷,而且与其关系最近的那些人生活也十分贫穷的人就是想把爱由近及远地往外推,又能推那里呢?由这个道德标准一衡量,上层人物个个是仁义之人,处在社会下层的人都不仁之人。这个标准是对上层人物道德水平的肯定,而否定下层百姓的道德;是往强者头上戴光环,往弱者身扣屎盆子。

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则正好相反,字面很吓人,但却充满着对弱者的人文关怀。程朱理学的灭人欲,不是灭掉人的所有欲望,而是灭掉超过人的私欲和贪欲。穷人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他的欲望就是基本生活能够有保障,而这个欲望用程朱理学的标准来衡量是不属于要灭和私欲和贪欲。用“存天理,灭人欲”这一道德准则一衡量,处于社会下层的穷人道德水平远高于那些处于社会上层的贪得无厌的富人。“存天理,灭人欲”是往下层弱势群体头上戴光环,往强者头上扣屎盆子。“存天理,灭人欲”包含着对封建制度的否定。皇帝是天底下最自私的人,把天下当作自家私产,传以子孙万世。人欲最盛,最需要灭的是皇帝。

朱熹好友郑自明(郑鉴),娶了宰相陈俊卿之女、朱熹另一位朋友陈师中之妹陈氏为妻。淳熙九年(1182),郑自明不幸英年早逝。朱熹写信给陈师中:要他劝妹妹不要改嫁,留在郑家“养老抚孤,以全柏舟之节”。并在信中引用了程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作为劝说的理由。朱熹和朋友讨论一个涉及贫民离判决时,采用了与前述完全不同的态度。当时建阳县有一名妇女,由于夫家太贫穷而提出离婚,事情闹到衙门,县官判离。朱熹朋友说:“夫妇之义,岂可以贫而相弃?官司又岂可遂从其请?”朱熹说:“这般事都就一边看不得。若是夫不才,不能育其妻,妻无以自给,又奈何?这似不可拘以大义。只怕妻之欲离其夫,别有曲折,不可不根究。”从朱熹对这两个事情的不同态度,我们可能看到程朱理学对弱者的人文关怀,也可以看出所谓“存天理,灭人欲”主要约束对象是谁。

从程颐和朱熹给皇帝提的意见,更可以看清“灭人欲”是要灭谁的人欲。北宋元祐元年(1086),程颐以布衣之身份,被朝廷召征为“崇政殿说书”,充任年幼的哲宗皇帝的经筵官。程颐给皇帝上了三首札子,提出了出任该职务的前提条件。第三道札子的内容是“君德成就责经筵;天下治乱系宰相”。 所谓君德成就责经筵就是建立经筵制度,礼聘大儒讲课,让君主长期接受儒家思想的熏陶,潜移默化,养成克制的自觉与能力(君德)。这个过程,也叫“格君心之非”所谓天下治乱系宰相,就是君主地位尊贵,是最高的仲裁者,受众臣、万民景仰,但是,君主不应该具体执政,不必亲裁细务,执政的权力委托给宰相领导的政府,并由政府承担“天下治乱”的责任。这可以说是君主立宪制的思想萌芽。比欧洲最早的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大概早五、六百年。从程颐后来还是欣然就任“崇政殿说书”来看,朝廷应该对他的意见没什么异议。南宋淳熙十五年(1188),年近六十的朱熹应宋孝宗之召,赴杭州入对。启程之际,友人劝告他:皇上不喜欢“正心诚意”之论,您就别提这个话题了。朱熹正色说:“吾平生所学,惟此四字,岂可隐默以欺吾君乎?”一见到皇帝就说:“陛下即位二十七年,因循荏苒,无尺寸之效可以仰酬圣志。”并直指其原因是“天理有所未纯,人欲有所未尽”。建议皇上:“愿陛下自今以往,一念之顷必谨而察之:此为天理耶,人欲耶?果天理也,则敬以充之,而不使其少有壅阏;果人欲也,则敬以克之,而不使其少有凝滞。”理学家以理抗权,以理抗位的思想表露无疑。

程朱理学是为了改变儒门清淡,收拾不住,皆入佛门中来的局面,本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全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精神,吸收融合儒道佛三家之长创立起来的。无论其思想渊源佛家的众生平等,道家的齐物论,其宇宙万物禀受同一的理的本体论论述,和“民胞物”与宇宙万物为一体的仁的标准看,程朱理学的核心价值观隐涵着平等。程朱理学的理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程朱理学的真正不足之处在于虽然他们把公共利益看成高于一切的价值目标,但没有找到实现这个崇高目标的根本路径和手段,没有提出实现这个公共利益的制度设计。能够实现公共利益的新制度,应该是要后人通过格物穷理,去把它格出来。在新制度被格出来之前,理学实际处于未完成状态。笔者认为程朱理学可以看作是中国的未完成的“文艺复兴”的理论成果。在“天理”之路没有格出来之前,还是要承认封建等级制度是符合天理的。不仅如此,还不惜牺牲理论的统一性、科学性,以人的所禀之气有清浊的不同来说明人有善恶之分。程朱理学人性论是从孟子性善论向后倒退,是程朱理学的最重要的缺陷。在新制度被格出来之前又如何来实现自己的理想,或者实现公共利益呢?基本途径有两条。一是培养圣人,由圣人作为社会道德楷模,推动整个社会道德的进步。“人皆可以为圣人,而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已。不至圣人而已者,皆自弃也”理学家心目中的圣人有很高的道德境界,却不一定要做官。程自再见茂叔后,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之意……遂厌科举之业”。可见程朱理学把圣人理解为道德至善之人,把做道德至善之人当作人生的最大乐趣,实现人生的价值的手段。途径之二就是我们前而提到的以理抗位,以理抗权,并且通过自己的道德影响力,来提高抗的效果。程朱理学的两面性既为统治阶所痛恨,又有被统治阶利用的价值。其中的公利主义和逻辑中蕴含着的平等思想,以理抗位,以理抗权,为统治阶级所痛恨。其中的承认封建等级制度符合天理,人所禀之气清浊之分,因而人有善恶之分等内容为统治阶级所乐意接受。程朱理学的两面性决定了它被奉为官方意识形态,并且被阉割、被窒息生命。

理学兴起之初,原本受到官方的排斥,尤其是其中所包含的反君、权臣、宦戚、小人等因素,是统治者所不能容忍的,以至发生庆元党禁案。南宋宁宗时,统治者对程朱理学采取“阳崇之而阴摧之”的手段,一面把它奉为官方正统,利用其中有利于统治的内容;另一方面将真心要推行理学思想的官员(如真德秀、魏了翁)贬抑罢黜。

明清两代都把程朱理学奉为官方意形态,同时阉割其内容,室息其生命。首先,明初以“厥初圣人未生,道在天地;圣人既生,道在圣人;圣人已往,道在六经”为由,彻底否定“格物穷理”的必要性。通过编纂《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三部理学巨著,确立了程朱理学的绝对统治,同时也窒息程朱理学的生命。在编纂这几部大全的过程中,对不符合统治阶级要求的东西通通删除。《孟子》一书被删除的有八十五条,达全书三分之一的内容。朱元璋还说:“这老头要是活到今天,非严办不可”。 第二,朱元璋把自作《大诰》捧为经典,与儒家经典四书五经并列,规定为学校必读的教材,成为科举考试的内容。第三, 通过文字狱迫害知识分子。朱元璋的义子朱文正,因“亲近儒生,胸怀怨忿,被鞭死”。 亲甥李文忠,南征北战屡建大功,但喜欢儒生,被朱元璋毒死。为明朝建立作出巨大献的理学家,开国功臣刘基、宋濂等也被猜疑,被迫害致死。

清代府学县学都有明伦堂,顺治五年清廷在每个明伦堂里都置有一块卧碑。卧碑上镌有几条禁令。第一,生员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结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有名的金圣叹,就为犯了卧碑禁令而杀头了。康熙在位六十一年有较大“文字狱”11起,“文字狱”多由“汉人互相攻讦”而起;雍正在位十三年,却有残酷而大规模的“文字狱”近20多起,其中不少是“亲自揭发”,“亲自审讯”;乾隆位六十年,制造了130多起酷刑“文字狱”,创造了比此前中国历史上“文字狱”总和还多一倍多的空前奇迹。仅庄廷龙明史案从顺治十八年查至康熙二年,历时二年,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已故庄廷龙,也被“戳其尸”。“文字狱”不仅九族须灭,所有撰稿者、作序者、校对者、抄写刻字者以及购书者,“一个也不能少”,“皆不免于难”。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全国图书都要进献检查,不仅不利于满清的文献被禁毁,连前人涉及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的文字都要进行篡改。查缴禁书竟达三千多种,十五万多部,总共焚毁的图书超过七十万部,禁毁书籍与四库所收书籍一样多。连宋应星的科技著作《天工开物》也因为有碍于愚民而禁毁。清政权的高压,书院讲学精神再难复兴,知识分子转以古经籍之研索为对象——校勘、训诂、考订。更可悲的是当时的一些知识分甚至把从校勘、训诂、考订各方面攻击程朱理学这一正中统治者下怀的行为当作表达对统治者不满的一个途径也许他们也知道自己是在讨好统治者,只不够想在百姓面前显示有一点不盲从的骨气而已。钱穆说:“辛亥革命,只革了清代传统政权之命。而此二百四十年的清代政权,却也早已先革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之命。

通过文字狱使知识分子不敢说话,失去研究理学的兴趣,程朱理学失去生命力。由于程朱的程朱理学变成了官方的程朱理学,变成了奴役人民的思想工具。由于人民群众分不清楚程朱的程朱理和官方的程朱理学的差别,而笼统地对程朱理学产生反感。反感导致人们与程朱理学的疏离,从而对理学的思维和表达方式的不理解。

三、误读原因之二——人们对孝道作用理解的片面性

先秦儒家认为:孝道即嗣亲之道,源自于在世俗世界对人肉体和精神不朽的追求。肉体方面包括养父母之身体,慎重保护自己的身体,另造“新吾”以传续父母之生命(《礼记.祭义》)。精神方面,在亲人活着时,须顺其志意,不独养其口体,且养其志,有过并归劝之,使之归于正。亲人去世后,一方面通过祭祀而思慕之,使父母亲在自己的思慕记忆中得不朽(《孟子.离娄上》)。另一方面通过继承父亲之事业,或才开创自己的事来使亲人“附骥尾而致千里”,因而在众人的思慕记忆中得不朽。先秦儒家把孝作为行仁的起点,把孝作为培养忠君思想、稳定社会的根本措施。封建统治者有意歪曲儒家忠君的含义,把忠君解释为对皇帝的绝对服从,即所谓“君叫臣死,不得不死”的愚忠。先秦儒家所倡导的忠君思想绝不是遇忠的顺民,而是能够帮助施行仁政的忠臣。孟子曰:“责难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意思是责求君王施行仁政,这叫恭敬;君王陈述好的意见,堵塞他的邪念,这叫尊重;认为君王不能行善,而不去责求君王施仁政,(不君王陈述好的意见,不堵塞君主的邪念),是坑害君王。孝的意义不是培养顺民,而是培养帮助君主施行仁政的忠臣。五四时期把孝道看作是培养绝对服从封建君主统治的顺民的手段而加以猛烈的批判。批判者对孝的意义的理解过于片面化。

程朱理学比先秦儒学更加注重孝道理论研究和实践。程朱理学把它的宇宙本体论和民胞物与思想引入孝道理论之中,对孝道思想作了新的阐发。第一,认为孝源自天理。朱熹弟子陈淳认为:天下之人,都不可能是“天降而地出,木孕而石产”,都必然是由父母之胞胎所生,所以,为人之子,“决然在所当孝,而决不容于不孝。”。第二,程颐认为“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朱熹认为“此言最切,须仔细看,方知得是解经密察处”。第三,忠孝是为立身之本,不孝则不能忠。陈文蔚认为事君不忠,皆原于事父不孝。程朱理学的所讲的忠,绝不是做绝对服君主的愚忠,而是像朱熹所做的那样,帮助君主“存天理,灭人欲。”移孝入忠,讲的是把对父母的爱移到君主身上。父母年老最需要的是生活上的帮助。君主面临的各种诱惑太多,这些诱惑使君心蒙上灰尘,导致天理不明而不能施仁政。忠君就是像程颐所做的那样,帮助格君心之非。第四,孝就是“亲亲、仁民、爱物”。 朱熹认为: “仁如水之源,孝弟是水流底第一坎,仁民是第二坎,爱物则三坎也。”真德秀认为“木不妄伐,兽不妄杀,此仁也,亦孝也。若断之、杀之不以其时,则是无复仁心矣,安有不仁而能孝者耶?这里强调的是孝不仅是限于对父母生活上的关心,而是要把对父母的爱推及到所有的人和物,才能算是孝。只要有一人未被推及到,有一木未被推及到,就不能算是孝。可见程朱理学所讲的孝就是“先天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的彻底无私的精神境界。程朱理学之孝体现了民胞物与的核心思想第五孝是“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真德秀提出“为子知所以孝,为臣知所以忠,此穷理也; 为子能孝,为子能忠,此尽性也。”“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是程朱理学提出人的自我完善的修炼过程。行孝是实现自我善的途径。程朱理学赋予孝比先秦儒学更为丰富的内含,其核心是通过孝培养公利主义(类似集体主义)精神。

传统的家庭是祖孙三代住在一起。老人在家中的地位是这样的,一方面是家庭中地位最高的长者,另一方面又是家庭中的最弱势者。前者是社会文化赋予的,后者是由人的生理属性所决定。老年人在家庭中处于弱势的地位不仅由于其能力弱,而且还因为它和同样身体弱小的小孩相比还是弱势。小孩的弱是向着强的方向发生变化,老年人的弱是向着更弱的方向变化。父母对小孩的抚养和照顾是希望自己年老时得到子女的回报,或者将来子女有出息给自己带来好名声。重养儿子轻养娘就是由这个原因造成的。因此从本质上说,老人是比儿童更弱的弱者。如果从老人在家庭中地位最高这一点来看,孝当然是对长者的照顾和尊重,有利于培养顺民,有利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如果从老人是家中最弱势地位看,孝便私是一种无私的付出,一种对弱者的关怀和尊重。也许有人认为孝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并不是单方面的付出。问题是这种回报虽有法律上的义务,具体操作还是有很大的自由空间。孝顺父母就是对父母多付出一点,仅就这多付一点而言,也是无私的付出,因为你不多付这一点也是可以的。因此老人是家庭中处于最弱势地位而言,孝便是培养对弱者的尊重和无私精神。家庭也就成了培养对弱者的尊重和无私精神(公利主义精神)的地方。孝便有了与培养顺民毫无关系的全新的意义。老人在家中地位的双重性,决定了孝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如果把孝重点放在晚辈的绝对服从,那孝就是培养愚忠的顺民。如果把孝的重点放在培养对弱者的尊重和无私精神,那么培养出来的就是具有公利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道德至善之人。

郭居敬《二十四孝诗,就是和一年二十四个节气相吻合,其思想根源在于程朱理学的孝源自天理的思想。郭居敬二十四孝诗用的五言绝句形式传播孝道思想也是源自朱熹弟子陈淳的创造。如上面分析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的描述方式,与程朱理学的表述方式极为相似。郭居敬二十四孝诗》当然体现了程朱理学的孝道思想,由于其主要是针对儿童的读物和考虑到感人的要求,所以未能全面反映程朱理学的孝的思想内涵。其主要特点是:

首先,孝悌皆天性。《怀橘遗亲》诗写道:“孝悌皆天性,人间六岁儿。袖中怀绿桔,遗母报乳哺。”天性即天理,和程朱理学孝源自天理的观点是一致的。郭居敬在这里提到了“报乳哺”,但重点是在强调天性,即天理。在《孝感动天》中舜的父亲两欲加害舜,功过相抵也就谈不上恩了,舜仍然孝顺父亲。《芦衣顺母》中闵损受继母虐待,继母对他谈不上恩,他仍然孝顺继母。孝就超出了回报养育之恩的范围和程度。强调孝是回报养育之恩有局限性,一些不孝之子寻找长辈的种种不是,作为不孝的理由。

其次,孝就是“亲亲、仁民、爱物”。 《芦衣顺母》中的“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所体现的是“仁民”的思想。程朱理学认为天下每一个都是我的同胞,和自家兄弟处于同样亲的地位。郭居敬删除了宋版《二十四孝》属于兄弟不分家之类的孝行故事,就是认为兄弟和陌生人都应当一样当同胞,兄北弟不分家不属于孝行。《亲尝汤药》赞汉文帝“仁孝临天下,巍巍冠百王。莫庭事贤母,汤药必亲尝。” 诗不仅赞汉文帝的“汤药必亲尝”,更赞扬其“轻徭薄赋”仁民政策。《扼虎救父》中只是扼虎,而没有杀虎,则体现的是“爱物”。所以说郭居敬的孝就是“亲亲、仁民、爱物”。

第三,并没有提倡绝对服从的愚忠。《孝感动天》故事中,当舜的继母、异母弟象及父亲瞽叟让他修补谷仓并从谷仓下纵火时,他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他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他掘地道逃走。舜并没有按照父亲的意愿让自己烧死或埋死。在《芦衣顺母》中,当父亲要将继母休掉时,闵损也不是顺从父亲的意愿,而是以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劝父亲不要将继母休掉。郭居敬二十四孝故事中没有一个是讲晚辈对长辈不分是非的绝对服从的。这些诗和序言的用意不是培养愚忠的顺民。

第四,着力倡导无私精神。郭居敬二十四孝故事的《百里负米》、《芦衣顺母》、《拾葚异器》、《涌泉跃鲤》、《行佣供母》、《扇枕温衾》、《卧冰求鲤》、《恣蚊饱血》、《扼虎救父》、《乳姑不息》所倡导的都是无私的自我牺牲。但由于行孝者处于卑者的地位,人们把这些故事看成是,要求卑者无条件地牺牲自己的利益以满足尊者利益要求的,绝对的道德命令。笔者认为这是对郭居敬《二十四孝诗》的最大误解。以这样的立场看,郭居敬《二十四孝诗》当然是培养愚忠的顺民的工具。这种脱离百姓生活实际去读《二十四孝诗》。中国的老年人历来都是家庭中最舍不得吃、最舍不穿、最舍不得用的生活水准最低的人。儿子结婚不仅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而且把最好的房间让给儿子。好东西舍不得吃,给儿子吃,是为了保证家庭主劳动力的营养需要,给儿媳妇吃是,为了让她能更好地给孙子哺乳,给孙子吃是为了让孙子更快长大,唯一应该少吃、少穿、少消费的就是自己。这个传统不是造成独生子女成为家中小皇帝的文化原因吗?这样的环境不会培养出自私自利的人吗?郭居敬不是很熟悉这样的百姓生活吗?他写《二十四孝诗》不就是为了改变这种长辈单方面为晚辈无限牺牲的状况吗?以这样的态度去读《二十四孝诗》,就可能读出真意,明白郭居敬真正用意不是要培养愚忠的顺民,而是培养无私,勇于奉献的品德高尚的人。

第五,没有与无私精神无关的孝行故事。没有通过继承父亲的事业,或开创自己的事业,使亲人“附骥尾而致千里”,因而在众人的思慕记忆中得不朽的故事。首先,这类故事是自己成名,然后使亲沾光,把利己和孝联系起来,不符合程朱理学和郭居敬通过孝培养人的无私精神的主张,所以不收。其二,这类故事体现了亲人死后也要按亲人的生前意志办的观念,有培养绝对服从的愚忠的顺民之嫌,故不收入。没有传宗接代的孝行故事,因这类故事与郭居敬要倡导的无私奉献精神无关。

第六,强调孝的付出是幸福的。《仲由负米》中,当过仲由过着物质上十分富足的生活时,感叹“虽欲食藜藿,为亲负米,不可得也”。反映出仲由认为自己食藜藿,为亲负米的苦子日,内心却是十分快乐的。

第七,有与亲人思想相通,思念亲人和丧葬的故事。《啮指痛心》反映是与亲人思想相通。《刻木事亲》、《闻雷泣墓》是对逝去亲人的思念。《卖身葬父》则显是对丧葬的重视。这部分内容是先秦儒家孝道思想中的内容。

文如其人,探讨郭居敬《二十四孝诗》的思想内容必须了解郭居敬的人生观、价值观。由于留下的有关郭居敬的生平资料极少,给我们研究郭居敬人生观、价值观事来极大的因难,但我们可以从其诗中看出其受程朱理学的影响还是比较深的。因此,我们可以根据程理学的人生态度和郭居敬对虞集、欧阳玄欲荐于朝,牢让不起,以及郭居敬二十四孝诗所体现出来的医学知识来考察郭居敬的生活状态和人生观、价值观。

首先,郭居敬的人生的最高价值目标是做道德至善之人。建立程朱理学是从寻找孔颜乐处开始的。孔颜乐处是《论语·述而》载:"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意思是,吃着粗粮,饮着白水,弯着胳膊当枕头,这也充满乐趣。用不义的手段得到富贵,对于我好像浮云那样转瞬即逝而无足轻重。理学家认为道德具有最高的价值。一个人只要成为道德至善的圣人,就能够以自己的道德影响和改变社会,为社会的进步作出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不一定要去做官或做其它事业。理学家极为看重道德的独立价值。理学家以把自己修炼成道德至善的圣人作为人生重高的目标。郭居敬和理学家一样把做道德至善的圣人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

其次,郭居敬对虞集、欧阳玄欲荐于朝,固辞不就,不是因为元朝是外族政权,而是因为元朝的统治过于残暴,不能依天理、施仁政。孔子《春秋》曰: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也就是说, 夷狄到了中原地区,习用了华夏文化习俗,他们就成了华夏族,而中原华夏族如果进入了边远地区,习用了夷狄的文化习俗,他们就成为了夷狄,是夷狄还是华夏不在于血统,而在于所习用的文化,就是说华夷之辩不是血统上的区别而是文化上的差异。 理学家不反对做官,而且理学家也去做官,而且为官清廉,但往往做官做不长,做不大。理学家不仅用极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而且用极高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人,所以很难融入官场文化之中。理学家常因固执地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而被免职,或自己辞职。如国学大师陈寅恪所说:“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1962年,康生南下广州,向中山大学领导提出要见该陈寅恪,可有着理学家精神血统的陈寅恪就是不见,不但不见,还赋诗一首自娱:闭户高眼辞贺客,任他嗤笑任他嗔”。从这个事例,我们可能窥见同样有着理学血统的郭居敬固辞不就的真原因是不肯扭曲如蛆虫

第三,郭居敬不愿为官,是想借孝道,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元代是中国第一次完全在异族政权的统治之下,元朝的统治又是比较残暴。面对着程朱理学在被统治阶级奉为意识形态时所遭受的阉割和歪曲,郭居敬担心程朱理学“民胞物与”的伟大精神可能失传。想通孝也就是家庭教育的方式把中华民族最高贵的精神一代代传承下去。传统优秀民族文化,可以靠圣人留下的典籍、文学作品和孝道等多种方式来传承。但郭居敬生活的年代,百姓普遍地不识字,孝也就是家庭教育无疑是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非重要的渠道。生活大田广平这样一个偏僻山村,生活底层百姓之中的郭居敬对孝在传承民族文化中的作用有比别人有更深刻的认识。他认为乡村教师的地位虽然卑微,但利用这个卑微的地位,同样可以做出不朽的功业。

第四,郭居敬不愿为官是对这块给予他们家以容身之处的土地上的人民有着浓厚的感情。据广平族谱记载,郭居敬家族是逃避战乱来到广平,可能来自文化比较发达的地方。郭居敬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他所居住的这块地方文化落后的局面,他想让程朱理学的精神能够在这块地方扎下根来,想让中华民族的血脉在这块土地上得以留存。笔者《郭居敬〈二十四孝诗〉与大田医学》论证了郭居敬具备相医学理论知识,郭居敬可能不仅是教书,而且在教书之余还给百姓看病。郭居敬想用自己之所学回报大田这块土地上的人民。

从上述郭居敬的人生观、价值观看,其《二十四孝诗》的目的不是想培养愚忠的顺民,而是想通过孝培养品德至善的人。一个面对虞集、欧阳玄欲荐于朝固辞不起,视名利、地位和金钱如粪土的人,会利用自己的《二十四孝诗》去培养愚忠的顺民,在理论逻辑上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鲁迅不了解郭居敬的生活,不了解郭居敬的性格,假如鲁迅认识到郭居敬是和自己一样清高孤傲之人,太概不会认为郭居敬会利用《二十四孝诗》去培养愚忠的顺民吧。

四、误读原因之三——对儒家思想认识的片面性

鲁迅对郭居敬《二十四孝诗》的误读最深刻的原因在于,包括鲁迅在内的那一代人,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分子对儒家思想的认识有片面性。五四文化精英努力寻找造成国人“私、愚、贫、病、乱”的民族病态的思想根源。他们认为造成国人“私、愚、贫、病、乱”的思想根源是儒家思想。他们在对儒家思想展开猛批判时,对儒家文化造成了误伤。

首先,没有弄清楚认识儒家经典与统治阶级意形态之间的关系,在否定封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同时把儒家经典也完全否定掉了。无论先秦儒家经典和程朱理学的经典都被奉为统治阶意识形态。这些经典在被统治奉为统治阶意识形态的时候,统治阶级通过阉割和曲解,把其中统治所不喜欢的内容,比如民本思想去除掉了。因此,统治阶级所说的孔孟之道和孔孟的孔孟道,统治阶级的程朱理学与程朱的程朱理学有着本质重大的本质区别。这不是说孔孟的孔孟道、程朱的程朱理学就没有糟粕,就没有问题。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这些经典没有问题,没有内含可以被统治阶级利用的成份,也就不可能被奉为官方意识形态。

五四先贤们对儒家文化的批判是击中要害的,是非常深刻的,因此也是很伟大的批判。但五四那一代人还没有来得及去分辨儒家经典所体现出来的思想与封建统绐阶意识形态的区别,在批判的时候,未能指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中也有儒家思想的内容,有全盘否定儒家文化之嫌。

一九四〇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指出: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毛泽东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对中国传统文化采取“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精华”的态度,但并未指出其“民主性精华”究竟在那里。笔者认为“民主性精华”既存在于没有奉为官方意形态的,比如墨子和王夫子等诸子百家的典籍之中,又存于儒家经典之中。儒家经典在被奉为官方意识形态部分时,被统治阶阉割和歪曲而否定的掉的部分是恰恰“民主性精华”。在这两部分之中隐隐藏在儒家经典中的“民主性精华”和“封建性的糟粕”是绞在一起难解难分的关系,要将其抽取出来是最不容易的,同时这一部分也“民主性精华”中的最有价值、最有影响力的部分,是精华中的精华。

其次,没有看到马列主义与儒家思想的内在思想联系。因为马克思列宁主义产生在异国他乡,其经典作家并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儒家思想,就认为马列主义与儒家毫无关系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关系。然而从程朱理学的观点来看待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正是程朱理学经典作家没有格出来的实现天理和公利之道。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道路的探索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正是朱熹“格物穷理”方法应用的典范,中国革命之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路正是实现“天理”之路。从程朱理学的观点看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所形成的理论成果,就是染了头发,穿着新式衣服的自家孩子。从程朱理学的观点来看,五四新文化运动所高举的民主和科学两面旗帜,正是程朱理学“民胞物与”所体现的平等思想,以及格穷理所体现出来的科学精神的更彻底、更明确、更坚定、更科学的表述而已。正是马克思主与儒家思想有太多相通的地方,最初接受马克思主义是的一批是饱读儒书的知识分子。这些儒家知识分子之所以接受马克思主义,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能引起他们的强烈的思想共鸣。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引起儒家知识分子强烈的思想共鸣,原因在于儒家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有太多的相通的地方。为什么亚洲经济最发达,原来人们认为最有希望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日本,没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而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原因在于,日本明治维新以后抛去了儒家文化。文化上和马克思主义的不相容,可能是日本没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因之一。苏联解体、东欧演变,国际共产主义陷入低潮,很多社会主义国家改旗易帜,中国为什么能始终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笔者认为根源在于虽然马克思主义不是中国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但有太多相同的地方,就好像是中国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东西一样深深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之中。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就好象一对结婚多年而没有生出孩子的夫妻抱养了一个孩子,一看眼睛、鼻子、耳朵、嘴巴太多太多的东西和自己很像,而且和自己相像的地方,都是自己的长得好的地方,好象孩子有自己的基因一样,激动不已,欣喜若狂。

仅从逻辑上讲,无可否认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个客观的独立存在,他的产生和存在都不依赖于程朱理学。马克思主义不仅提出了实现“天理”之路,马克思主义的其宇宙本体论,人性论都要比程朱理学更严密、更科学、更彻底。五四先贤们只看到马克思义与儒家思想相对立的地方,而没有看到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在对封建礼教和儒家思想展开猛烈的批判,没有看到抽出儒家思想的精华部分。五四先贤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大大加速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人民的精神面貌,极大地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使中国推翻了三座大山,实现了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从客观上讲,五四时期也不具备在理论上弄清会儒家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在关系的客观条件。五四先贤对儒家思想中“封建性糟粕”的批判,使儒家思想中的“民主性精华”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下得到了前所未有发展,但也使人对儒家思想产生整体性的反感,导致人民与儒家经典的疏离。虽然毛泽东早就提出要从传统文化中吸取“民主性的精华”,但还是未能很好地从儒家思想吸取“民主性的精华”。

改革开放以后,西方世界的人生观、价值观、人性论进入中国以后,贪污腐败、坑蒙拐骗各种损人利己现象不断地发生,社会道德滑坡,党员的理想信念动摇。回头一看,战争年代的人之所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源于他们所受的儒家思杨教育比当代人多,传承的儒家思想中的“民主性的精华”比较多。今天的人们之所以理想信念动摇,与他们接受的儒家思想中的“民主性的精华”太少,儒家思想的精华在他们身上已经很少。儒家思想的人性论是性善论。性善论有利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你接受了性善论,你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就不会动摇。反之,只要你坚信人性是恶的,你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就不能不动摇。很多人在看到各种各样社会丑恶现象,首先对性善论产生怀疑,进而对共产主义产生怀疑。让党员多读“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多读“以去夫外诱之私,而充其本然之善”对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当然笔者想最直接地说明传统文化可以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资源,并不是仅仅背诵儒家经典就能解决当下的大问题。恰恰相反,笔者认为要从儒家经典中读出其“民主性精华”是最不容易的。

第三,对中国当时“私、愚、贫、病、乱”的民族病态之根源的认识,有片面性和部分的误读。五四先贤们认为当时国民的“私、愚、贫、病、乱”是由儒家思想造成的,是有思想深度的。潘光旦先生认为封建统治者所倡导的忠、恕、挈、矩之道,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以保全身价令名为止,也是很深刻的。但我们不得不说当时的“私、愚、贫、病、乱”,并不是非常真实地反映当是中国实际的道德状态,而是找不出解决民族国家的出路,也就是不仅找不到实现“天理”之路,而且面临亡国灭种危险的情况下所呈现出来的精神状态。这个状态不内心世界的真实反映,而是其内心状态的畸形反映。他们内心世界的真、善、美并未泯灭。这已为后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革命战争代无数先烈所展现出来的高尚道德品质所证明。如果说“私、愚、贫、病、乱”是当时民族精神世界的真实写照,很难想象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把整个民族的道德水准提高到那样惊天地、泣鬼神的地步,能够进行那样艰苦卓绝的斗争,能够取得如此伟大的成就。根据马克思“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观点。如果“私、愚、贫、病、乱”是当时国人道德状况的直真实写照,我们也很难理解五四先贤们所体现出来的高贵精神品质是从何而来。

五四时代国人的“私、愚、贫、病、乱”,不仅是儒家思想惹得祸,而且是由于传统文化衰弱惹得祸。由于鸦片战争以来,国家一步步陷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深渊,战乱不已,人民生活在水深为热之中,人们缺少静下心来学习传统文化的客观件,而且人们对传统文化的信心已经动摇,传统文化走向衰弱。以致于像鲁迅这样的民族精英分子,对儒家经典也已经陌生,正如我们在分析鲁迅如何误读郭居敬《二十四孝》郭巨埋儿所指出的那样,对程朱理学的表述方法并不熟悉,国学地底子已不深厚。传统文化精华与糟粕并存。当国家昌盛之时,往往是民族文化精华部分得深入到国人精神之中,阻塞其糟粕部分发挥作用的渠道,正压住了邪,国民道德处于较高的水平。当国家走向衰弱之时,人们对民族文化的精华部分产生怀疑,不能阻塞其糟粕部分发挥作用的渠道,出现正压不住邪的局面,国民的道德走向滑坡,处于较低的水平。所以说“私、愚、贫、病、乱”是传统文化衰弱,精华部分压不住糟粕部分所造成的。

第四,没有寻找自己的精神基因。毛泽东曾经说过: “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贵的性格。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鲁迅无疑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精英分子,具有高贵的思想品思想品德。鲁迅和任何人一们,其思想品德的形成离不开一定文化土壤。鲁迅生活其中的文化土壤就是中国的文化土壤。形成这种文化土壤的思想资源就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其中也包括甚至可以说主要是儒家思想中的优秀文化。1917823日毛泽东给李锦熙的信写道:“夫本源者,宇宙之真理。天下之生民,各为宇宙之一体,即宇宙之真理,各具于人人之心中,虽有偏全之不同,而总有几分存在。今吾以大本大源为号召,天下之心岂有不动乎?而天下之心皆动,天下之事有不能为者乎?天下之事可为,国家有不富强幸福者乎? 此时,毛泽东的大本大源的宇宙观就是程朱理学的宇宙观。可以说程朱理学是形成毛泽东救国救民思想的思想文化资源。但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有多种途径,可以通过经典、家庭教育、文学作品、文化活动等多种途径进行传承。通过经典方式传承中国优秀文化,不仅可以传承的比较全面,比较清晰,而且可能使受者认清自己所接受的东西源头是在那里。通过其它方式传承了中国优秀文化的人,就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不知道自己所接受的东西最初的源头在那里。鲁迅无疑传承了程朱理学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民胞物与”的伟大精神,但他却不知道自己身上的这些是从那里来的。如果鲁迅能够认清自己优秀品质的文化源头正是他所批判的儒家思想,那么对儒家思想进行一分二的分析就不难了,在对儒家思想展开的批判的时候,就会非常自觉地将批判和吸收有机的结合起来,就不会造成误伤。如果鲁迅能够认清自己优秀品质的文化源头是儒家思想,那么对孝在传承这些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就会有比较全面的,一分为二,辨证的认识,解读郭居敬《二十四孝诗》就没有困难了,也就不会误读郭居敬《二十四孝诗》郭巨埋儿了。

我们无论是宏扬传统文化还是宏扬郭居敬孝道,都不是要把鲁迅等五四先贤们所猛烈批判的,被他们否定的东西捡回来,而是要把隐藏在包括孝道思想在内儒家文化之中的鲁迅等五四先贤们没有读出来的“民主性精神”读出来,并加以发扬光大。宏扬传统文化不是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而是要使马克思主义更好地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更好地扎根中国民族文化之中。学习传统文化不是要为我们身上卑劣思想找到存在的根据,而是把我们身优秀的思想宏扬起来。宏扬传统文化不是奉行倒退的历史观,而是坚持进步的历史观,始终相信民族文化是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孟子》比《论语》,程朱理学比《孟子》和《论语》有更多的“民主性精神”。而把隐藏在包括孝道思想在内的儒家文化之中的,鲁迅等五四先贤们没有读来的,“民主性精神”读出来,是一项巨大的文化工程,是一项极其艰巨的工作。然而这又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是一项一定要做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0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