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物理本质新能源定义
基础物理本质新能源定义:“ 绿色性﹑可再生性﹑无工质性。”
说明: 无生态损害称为绿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称为无限,无燃料类有形工质供给称为无工质。太阳与风能吻合此定义。
而“1980年联合国召开的“联合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会议”对新能源的定义为:以新技术和新材料为基础,使传统的可再生能源得到现代化的开发和利用,用取之不尽、周而复始的可再生能源取代资源有限、对环境有污染的化石能源。”
即传统能源可定义为:“非绿色性﹑有限性﹑燃料工质性。”
显然,在联合国的新能源定义中只强调了应用科学本质性,而严重缺失了其基础物理本质性,例如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潮汐能和可燃冰等,虽未开发和利用,但它们都属性于自然资源定义,也只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的新能源。明显与基础物理新能源不是同一层面。而将传统新能源与基础物理本质新能源混为一谈,必将严重误导对基础物理本质新能源战略性的科学研究。
而正是太阳与风能的“无工质性”,将引发岀了基础物理本质新能源的一大亮点:即生态与能源双重危机的理想解决方案必将产生于众多“无工质性”新能源面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