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汤兰兰案件”看乡村振兴


     从“汤兰兰案件”看乡村振兴
 
    汤兰兰案件本身就是一个“恐惧”。
    汤兰兰案件涉及的人物主要有:汤兰兰、汤兰兰背后的干爸干妈等、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汤兰兰父母等相关亲戚人员。
    汤兰兰案件的真实出现,说明一定有问题存在,但问题出在谁身上,还有待确定。另外,出现问题的一方,就在上面四类人当中,不可能有例外,除非汤兰兰案件是一个虚构的小说故事。
    若问题出现在汤兰兰一方,一个未成年的女孩,为什么会这样,让人恐惧。
    若问题出现在法院检察院,这样草菅人命,大规模葫芦僧错判葫芦案的情况,让人恐惧。
    若问题出现在汤兰兰背后的干爸干妈身上,一想也是恐惧。
    若问题真出现在汤兰兰父母等相关亲戚身上,也是恐惧。
    不管真实的情况如何,都是恐惧。这说明乡村社会深处,已经有恐惧存在。
    原子化的乡村社会,本质就是丛林博弈,本质就是弱肉强食。在这种情况下,人性的沦落,黄赌毒的泛滥,假冒伪劣和坑蒙拐骗的张扬,也是必然。
    甘肃杨改兰杀自己的孩子。还有一个省的有报道说是奶奶要杀孙子,原因是家里养不起了。还有一个山东农村刚考上大学的女学生徐玉玉,为不到一万元被骗,心急猝死,骗人和被骗的,都是家里过不去。现在的农村,怎一个“穷”字了得!
    物质穷、精神穷,生产效率低,经营风险大,家家各忙各的,人人各顾各的,亲戚间也更多具有了金钱关系。这是更多现在农村的现实。
    承包制的农村改革,已经走到了头。乡村发生的一个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就是警示。为了不让悲剧重演,为了不让骇人听闻的故事再发生,农村需要真正走合作化和组织化的道路。
乡村振兴,合作化和组织化是最关键的一个穴位。乡村振兴,要点穴,就点这个。
 
 
                      宋圭武2018年2月5日写于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