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也会听到或者看到这样的言论,大善即大恶!
狮群在围猎,一头落单的小羚羊不幸被猎杀,对于小羚羊而言,自己的宝贵生命就此终结,在小羚羊看来,这种行为是大恶。但是,对狮群而言,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战,小羚羊是小狮子的口中美食,也许小狮子已经挨饿了几天,对小狮子,小羚羊只是美食,甚至挽救了它的生命,这不就是大善吗?同一个行为,对于不同的当事人,性质完全相反,善与恶?是与非?
偷盗财物的行为,对被偷被盗之人,自己的财物收到损失,这种行为是恶。而偷盗之人,用偷盗来的财物去购买了一个电动车或者其他,此时电动车的销售人员因为这一单,完成了自己的当月销售任务,拿到了奖金,给孩子买了奶粉,还了房贷,这不是善吗?
其实,在现实世界,有很多比这个更恶劣的行为,难道也没有善恶之分吗?
非也!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人在没有成长之前,还在幼儿时期,和动物没有区别,几乎所有的行为都是动物属性行为,自然没有善恶之分。一旦长大,甚至会走路之后,孩子的破坏性就表现无疑,比如以踩死路边的蚂蚁为乐,还有小孩子都喜欢的一个游戏,追着或跃起刺破肥皂泡,以破坏为乐的本性就慢慢显露了。
结论:在自然法则下,为了生存的所有行为,都无善恶之分;而在成人社会里,凡是不劳而获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也都是恶,根本不存在善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