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条概述:
自然价格是经济学说史中出现的名词,至今也没有统一的定义。经济学先驱英国人威廉·配第(1623-1687年)最先使用了自然价格的名称。后来,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1723-1790年)也使用了自然价格的名称。不过,他们两人所说的自然价格不是一个意思。由于这两人在经济理论学界的地位都很特殊,后人没法取舍,只能逐一解释。
二、配第的自然价格
1662年,威廉·配第在《赋税论》中说:“假如一个人在能够生产一蒲式耳谷物的时间内,将一盎司从秘鲁的银矿采出来的白银运到伦敦来,那么,后者便是前者的自然价格”。[1]即,一盎司白银是一蒲式耳谷物的自然价格。显然,配第的意思是,只要一蒲式耳谷物与一盎司白银耗费的劳动时间是相等的,那么,一蒲式耳谷物无论耗费了多少劳动时间,它的自然价格都是一盎司白银。实际上,配第的自然价格应该由下列公式表达。
三、斯密的自然价格
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也使用了自然价格的名称。他说“一种商品价格,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可以说是按它的自然价格的价格出售的”。[2]由于斯密没有介绍自然率的公式,因此,他的自然价格没有明确的数学公式。不过,马克思(1818-1883年)说过:“生产价格……实际上就是亚·斯密所说的‘自然价格’”。[3]显然,斯密的自然价格相当于马克思研究出来的生产价格。
四、两个自然价格的差别
1. 两者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同:
由于生产价格存在的条件之一是“平均利润率规律”,因此,斯密的自然价格存在的条件之一也应该是“平均利润率规律”。但是,配第的自然价格却是在 “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条件下推理出来的。
2. 两者存在的时间不同:
按照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分析,“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简单商品生产时代。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后,“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已经不存在了,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是“平均利润率规律”。这样看来,配第的自然价格应该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简单商品生产时代,而斯密的自然价格应该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包括现代社会。注意,这里只强调了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并没有考虑其他学派的观点。
3.两者的地位不同:
按照马克思的思路分析,斯密的自然价格即便克服了“斯密教条”的错误,仍然不是产品的价值,而是价值转型的结果,是市场价格波动的中心。斯密本人虽然不知道价值转型是什么,但是,他自己也不承认他的自然价格就是价值。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件产品能购换到的劳动量才是该产品的价值,而自然价格只是“恰恰相当于其价值”[4]。这等于承认了马克思的定位。
配第的自然价格有所不同。马克思认为,“他所说的‘自然价格’实际上是指价值”[5]。但是,配第不承认他的自然价格就是价值。他说:“所有物品都是由两种自然单位——即土地和劳动——来评定价值”[6]。显然,他说的自然价格既不是价值,也不是市场价格。配第毕竟是经济学的先驱,理论功底并不夯实,因而没有能力指出市场价格、价值与自然价格三者之间的关系。
现代劳动价值论认为,配第的自然价格实际上就是价值。其实,这是误解了配第。因为劳动价值论始终把产品耗费的劳动量称为产品的价值。然而,配第的自然价格根本不是劳动量。只要一蒲式耳谷物与一盎司白银耗费的劳动时间是相等的,那么,一蒲式耳谷物无论耗费了多少劳动时间,它的自然价格都是一盎司白银。
[1] 威廉·配第:《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货币略论》第48页。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
[2]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49页。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
[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221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4]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50页。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37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6] 威廉·配第:《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货币略略》第42页。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