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廷君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要求各类城市放宽常住人口落户条件和落户规模。这不仅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破冰之举,顺利实现数千万农民过去在城镇务工经商又不能定居的主观愿望,而且是有力推出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符合当今社会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众所周知,由于长期以来受城乡户籍的严重分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与福利待遇,自然形成同人不同等的社会之弊。造成没有城镇户籍居民在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上,均无法享受与城镇户籍居民的同等待遇。这一《重点任务》无疑将有力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让这些即将落户的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市民化待遇。
而今,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放宽人口落户条件进程中,我们应彻底破除城乡“二元化”结构,让城乡居民均能享受中国公民赋予的同等待遇,共同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同时,在落实这一《重点任务》工作中,应严格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构建中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夯实各城镇主体责任,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我国新型城镇化规划如期实现。这样,它不仅能有效缓解数千万工薪阶层在城镇工作与生活上(房价虚高)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和心中的压抑,而且能让中国许多企业静下心来,专注自身主业进行科技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经营创新而顺利完产业转型升级,成就更多的民族自主品牌。使社会各界及工、农、商、学、兵等从业人员,专心致志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为国家繁荣兴昌、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另一方面,超特大城市要特别突出地区功能定位,调整落户政策,落户规模。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推动所属产业、人口向周边地区伸延。把城乡产业发展、市场需要与就业纳入政策范畴,着力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让城乡居民共同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待遇,促进城乡均衡发展。这样,才能更好地让中国城乡居民在创业、创新上有更大作为;让城乡社会与家庭更和谐、生活更美好。(作者系国内知名专家、企业经营顾问、亚洲经营智库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