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破天惊银行65亿元二级债也全额减记,投资者咋办?


 最近债券违约频发,让金融市场有点惊慌,从民营企业、国企、地方融资平台到银行,不管是信用债还是银行二级债,违约的结果都是严重损害金融市场的诚信基石,损害投资者利益,面对不断违约的债券市场,属于固定收益类 产品风险并不比权益类产品风险,这会让市场风险偏好出现短期巨变,波及到股市的下跌。

11月13日,包商银行在中国货币网发布公告称,该行拟于11月13日对已发行的65亿元“2015包行二级债”本金实施全额减记,并对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总计:585639344.13元)不再支付,包商银行已于11月12日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授权其在减记执行日进行债权注销登记操作。包商银行通知中债登注销债权登记意味着违约已经是非常的彻底了,没有任何的挽回余地,投资者只能是全额计提损失。

银行一直都是财大气粗的典范,一家银行缘何会走到破产的底部,还是在于监管的粗疏,让大股东掏空了,如果一家银行任凭大股东不断的往外拿钱,就是再有钱,也会被彻底的掏空落下一个资不抵债的结果。包商银行自2005年以来仅大股东占款就累计高达1500亿元,且每年的利息就多达百亿元,长期无法还本付息,媒体评论指出资不抵债的严重程度超出想象!面对资不抵债,全额减记二级资本债的原因,包商银行认为,11月11日收到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的通知》(《通知》),央行、银保监会认定该行已经发生“无法生存处罚事件”,一句话轻轻淡淡,就把投资者65亿元二级债注销了,放在那一个投资者身上,可能都是很难接受的,但也是无能为力的。

包商银行接管组组长周学东在《中国金融》刊登了文章,周学东对这笔65亿元的二级资本债进行了描述:在2015年12月,包商银行向市场公开发行65亿元、期限10年的二级资本债,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发行人律师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包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60%,拨备覆盖率168.86%,资本充足率10.82%”,“所有者权益243亿元”。这是一份靓丽的经营财报,但是是不是名副其实,就是两说的了。

包商银行从2005年以来,大股东就开始占用包商银行资金,可是所有的中介结构都没有发现这一管理漏洞,因何会造成这样的疏忽,截至目前,尚不清楚,但是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二级债需要满足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因为包商银行大股东占用资金没有被监管发现,因此表面看,是符合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作为中介机构在审计过程中也没有发现大股东资金占用这一公司治理缺陷和重大违规违法事实,真的就尽到了尽职调查的责任了吗?周学东直言不讳地指出,“无法想象,这份‘募集说明书’中所披露的主要指标是如何得出的!”

虽然已经打破刚性兑付,投资者自负盈亏,面对减记只能是认亏出局,

包商银行在《2015年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2015包商二级资本债”具有减记条款约定,在触发事件发生时,包商银行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不可撤销地对本期债券以及已发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似乎减记65亿元二级债有据可循,投资者没有任何的申诉权利,但是正如周学东说的“‘募集说明书’中所披露的主要指标是如何得出的!”,包商银行是不是真实客观的提供了发行二级债的材料,是需要打一个问号的。

2020年以来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已达到1979.80亿元,发行银行数量达25家,其中中小银行成为发行主力,包商银行二级债的违约,让投资者惊出一身冷汗,银行二级债不再是无风险产品,也是存在巨大风险的,甚至可能是血本无归的,短期可能会对中小银行的发行二级资本债资本补充造成难以预测的影响,因此监管还是需要加强银行二级债发行的管理,要求中介机构确实做好尽职的调查责任,避免第二个银行二级债违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