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预付卡企业不能“一发了之”


办预付卡企业不能“一发了之”

所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使用的预付卡。有了这张卡,可以有效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快速回笼资金,因此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广泛应用于美容、课辅培训、超市等行业。但预付卡也存在诸多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

目前,使用预付卡的企业多为中小微经济体,其对风险的抵抗能力较弱。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倒闭或者干脆“跑路”,而这些不利结果最终还是由广大消费者承担。

按照《预案》要求,我省成立陕西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商务厅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在此基础上,比照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成立各市、县(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预案》要求各发卡企业也要有应急机制。除了制定本企业的应急处置制度之外,还要明确规定企业法人负全责,设立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对突发性事件及时反应、处置到位。

发卡企业或售卡环节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影响到社会稳定,涉事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在基本事实得到确认后3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核实确认基本事实后3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报告,省商务厅经核实确证后,立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