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末,由于日本房地产泡沫破裂,以及亚洲金融危机,东南亚,日本,韩国的债务总量呈指数形式上涨,债务危机不断涌现,而美国也不能幸免,日本东京,美国底特律相继出现了破产企业家集体自杀的极端事件。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盈利公共管理学教授安东尼·格林加德1997年在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开设了世界第一家债行,并力促美国商务部召开专门会议。1998年3月,由美国商务部牵头,常春藤联盟经济学专业专家学者,以及经济学家在美国纽约成立了美国清债联盟。专门整理被亚洲金融危机拖累的美国企业家、商人所欠下的债务。至此,债行体系以及运营模式在美国初步形成。
进入21世纪,债行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先进的解债理念逐渐传入欧洲,欧洲国家也分别建立了自己的债行体系,并且由英国、德国牵头,于2006年成立欧洲债权债务联盟。欧洲债权债务联盟是一个松散的区域性国际组织,但成员国之间只有政府层面的沟通,并不共享债事信息,这为欧洲债权债务联盟业务的开展设置了阻碍。
由于政府在经济领域的各种原因,债行体系在发展中国家的业务开展十分缓慢,一方面是因为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以及制度并不十分健全,国民心中的国家信用意识十分淡薄,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仍然处于低级的以货币为主的经济模式下。对债行体系的总体需求意愿并不高。所以债行体系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还局限于发达国家以及小部分发展中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