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核心周观点 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参与主体不同、交易品种不一、交易方式有别,不利于促进资金等要素的自由流动,也不利于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有利于切实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为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也有利于提升我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效率,推动构建以客户为中心、适度竞争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软件维度是指债券市场制度规则的逐步统一。2015年以来,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人民银行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发改委、证监会大力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各项规则逐步统一,合力夯实我国债券市场统筹协调发展的制度基础。
一是支持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交易。2019年8月,人民银行支持证监会联合发布《证监会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参与交易所市场现券交易的银行范围,由原来的上市银行扩大至各类型银行,允许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债券现券的竞价交易。
二是建立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2018年11月,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支持证监会对整个债券市场违法行为进行统一查处,正式建立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
三是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分类统一。2019年底,人民银行会同发改委、证监会制定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说明书编制要求》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四是统一监管信用评级行业。2018年9月,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明确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的统一,加强评级机构监管信息共享,实现两个市场评级业务资质互认,开展跨市场联合调查、评价和惩戒等。
五是推动构建规则统一的债券违约处置框架。人民银行会同发改委、证监会出台《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违约处置的基本原则和各方的职责与义务,发挥债券募集文件的契约约束作用,强化债券违约的信息披露,与司法程序形成有效衔接。
六是夯实债券违约处置法治化基础。人民银行与相关部门一道,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针对债券违约司法救济中存在的诉讼主体资格、案件受理、管辖与诉讼方式、损失赔偿责任认定、债券持有人权利保护、中介机构等其他主体责任等问题逐一明确。
七是推动政策性银行在交易所市场发行金融债券。2017年以来,人民银行积极支持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在交易所发债。目前,3家银行已发行债券2500多亿元。
此举有助于增加交易所市场资金供给,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有助于促进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融合,完善债券市场功能;有助于加强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联系,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促进金融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