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部供应链金融指导性文件,《意见》从准确把握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和发展方向、稳步推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加强供应链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供应链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严格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约束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3条政策要求和措施。《意见》到底勾画了供应链金融怎样的未来,票据市场又会发生哪些惊天巨变?跟随票研社的脚步一探究竟。
使命决定内涵
一直以来,关于供应链金融到底是什么,从未有过标准答案。在一轮风风火火的供应链方案试点过后,供应链金融业态呈现出百花齐发之态,业务模式、使用媒介、参与主体不断推陈出新,由此伴随而来的则是各路风险事件与独立出来的一个个小王国、小天地。然而供应链金融到底是什么?仅仅是各路玩家的一种盈利模式吗?
随着首部供应链金融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出台,供应链金融的使命与内涵被准确的进行了定位。
产业链完整稳定已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供应链金融应以此为服务出发点和宗旨。由此,供应链金融被定位为:
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是指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
这一内涵,全面描述了供应链金融的各类要素:
供应链金融各要素
手段
以金融科技为手段,实现三流合一;
前提
供应链金融发生的背景仍以真实交易背景为前提;
构成
应包括金融供给体系与风险评估体系,二者缺一不可;
功能
快速响应链上企业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
目标/作用
供应链金融的目的应是降低企业成本,提升链上企业各方价值。
为了实现上述要素,《意见》进行了规划与部署。对各方主体的职责所在进行了描述。
● 核心企业
作为供应链中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起到的作用与职责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供应链金融的信用主体,应合理有序扩张商业信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票研点评:此处“合理有序”意境深远。供应链金融信用主体定位为核心企业,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以及标准化票据均在此列,对未来票据市场规模及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2)核心企业应聚焦主业,维护产业生态良性循环。
参与主体各司其职,核心企业应聚焦主业、保障产销稳定、信息透明,以此为产业链提供支撑。不得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应使用合法合规的金融工具,不得封闭循环和限定融资服务方。
票研点评:目前众多核心企业通过自建平台构建自己的产业链小王国,发行链内通用支付工具。从《意见》上述表述来看,这一模式并未得到支持。至于处理办法,《意见》二十二条指出,上述行为或将被定义为以供应链名义挤占中小微企业利益,相关部门应及时纠偏。此处用词“纠偏”,韵味深长,既非违法也非违规。从对应的管理部门来看,既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也包括国资委,国资委在这里出现的目的不言而喻。
(3)强化支付纪律和账款确权
从支付纪律来看,核心企业应遵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逾期支付信息通过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于账款确权,鼓励核心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
●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作为整个链条资金的提供者,应通过供应链在保障真实交易的前提下实现与实体企业之间更加稳定、紧密的关系,这其中包括:
(1)通过供应链实现融资结算线上化和数字化银行可通过供应链上游企业融资试点的方式,开展线上贷前、贷中、贷后“三查”。支持探索使用电子签章在线签署合同。同时支持银行间电子认证互通互认。
(2)交易真实性审查,保持不变
《意见》多次提及交易真实性的审查,强调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融资要严格交易真实性审核,警惕虚增、虚构应收账款和重复融资的风险。(3)一揽子风控机制,加强核心企业信用风险防控
金融机构应根据核心企业及供应链整体状况,建立基于核心企业贷款、债券、应付账款等一揽子风险识别和防控机制。
票研点评:这一机制同时也带动了政策支持体系的完善,加快实施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与债券交叉信息披露机制。作为供应链金融中的核心信用主体,核心企业的信用情况直接影响供应链金融的稳定,决定供应链金融工具的定价,乃至于对整个因供应链衍生出的二级市场规模、稳定都产生重大影响。这一基础制度体系的完善,势必成为未来供应链金融工具市场的定价基础,为更多金融衍生品的诞生提供了可能。
在这其中,最重要的恐怕就是供应链票据与标准化票据了!供应链票据与标准化票据诞生以来,二者的发行价格均以信用主体的信用评级及债券市场的情况为基础,但流通价格却没有标准的参考体系。在票、债市场联通之后,定价机制的统一必然成为趋势。
联想到同为9月22号,上海票交所官网发布的一则简短信息,上海票据交易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双方在票据市场相关金融产品开发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合作。再次证明了这一趋势。
● 供应链平台公司
作为供应链金融开展的基础,供应链平台是保障信息完整、准确记录、传递、评价的基础。立足平台职能,发挥技术的作用实现信息流的完好传递是其重要使命。
因此,聚焦主业,实现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风控系统是其职责。使用合法合规金融工具,不得封闭循环和限定融资服务方。不得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向中小微企业收取质价不符的服务费用是对其的监管要求。
关于监管
说到发展必然要有相关的约束,《意见》明确了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既有对核心企业在支付纪律和账款确权方面的说明;也有对核心企业、第三方平台在维护产业链整体发展的要求。最后则是强调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业务,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不得无牌或者超出牌照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金融业务。突出供应链金融的金融业务属性,需持牌经营。
在最后
《意见》的出台,再次展现出票据在供应链金融中的重要地位。
在人民银行的牵头下,供应链票据平台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明确各类平台接入标准和流程规则,完善供应链信息与票据信息的匹配,探索建立交易真实性甄别和监测预警机制。一旦这些机制完成建立,将为供应链票据的全面打开做好充足准备!
另一方面,以此为基础,标准化票据将成为中小微企业从债券市场融资的重要工具。供应链票据+标准化票据,全面打开供应链金融中的票据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