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自家树木也不是你想砍就能砍!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刘芮廷、梁冰冰)森林是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在自然环境中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对于林木的采伐国家有严格的规定,哪怕是自家的林木也不能随意采伐,否则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日前,永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

当日,法庭组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并进行了当庭宣判。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樊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人员擅自砍伐自己承包地内幼树1351株,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樊某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最后樊某被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考虑到该院辖区农村滥伐林木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了案件审理的效果,法庭在采取严密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同意了被告人的亲属参与旁听,并组织了部分当地村民代表旁听,通过庭审,以案释法,寓教于审,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庭,感受法律威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普法教育课,在当地群众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法官提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随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