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 偷拍照片惹祸端 法官释法促和解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梁泽航 马佳慧)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了一起肖像权纠纷的案件。

2021年3月李某偷拍了王某在某超市打麻将的照片,并转发到有500名群成员的微信群里,王某知道后非常生气导致心脏病病发住院。王某认为李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遂在同年10月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及时了解情况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法官认真讲解和普及法律知识,李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并且对王某造成了一定影响,于日前主动向王某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王某的损失。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李某当庭赔偿了王某的损失,随即王某撤诉。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