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营改增"改革的积极效应,使改革措施更加完善,全国工商联的提案中建议,首先应适当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增加可抵扣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将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物业管理服务业以及路桥收费业务等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加强税率与抵扣范围对新型服务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自2012年1月1日我国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以来,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协调解决问题、落实扶持政策,试点改革有序实施并取得积极效果。相关行业相关地区的企业普遍反映试点工作总体运行情...
“营改增”应防止企业“小微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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