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检察机关举报线索初核工作
陕西省延安市延长检察院杨春龙
举报线索初核是检察机关举报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判断举报线索是否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初步审核活动,是自行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能否立案的前提和成功突破的基础。目前,基层检察院举报线索初核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及客观条件限制,依然存在着认识不足、初核效率不高、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基层检察院举报初核功能定位、存在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略谈几点意见。 检察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一条:“举报中心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检察长批交的举报线索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