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 H. Knight在其经典著作《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开篇第一句就说:“经济学,更准确地说是理论经济学,是唯一有可能成为一门精确科学的社会科学。”
作为法律人,法律或者法学是否具有科学性的问题曾困扰我很多年。国内曾有学者认为法律是一种规则,不具有科学的属性。在他看来凡是科学都是可以反复验证的,牛顿的经典力学原理是从特定实验中抽象出来的,又在新的实验或者实际生活中得到验证。法律似乎并不存在这样的实验重复性。
波斯纳在《法理学的问题》一书中,也提出了一个关于法律科学性的问题,他指出了“权威”的悖论。我们都知道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