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按语:
谢朝平,曾经是一位检察官,也曾经是一位政法记者,但现在是一位犯罪嫌疑人。
他为什么会成为一名犯罪嫌疑人?对此,同行表示不解,社会表示不明。究竟是真实的非法经营还是虚构的非法经营?到底是另有企图还是实有其事?
于是,谢朝平就成了一个难堪的新闻热点,同时也成了一个难解的执法难题。
作者文章归档:刘桂明
博主按语:
最近,北京青年律师搞了一个大动作。在有关专业人士的亲切指导与北京市律协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竟然在繁忙的办案之余,竟然拍出了一部亲切自然、旋律优美的音乐电视片。
也许有人会为此说风凉话,也许有人会为此表示质疑,但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会为此感动。因为当下青年律师不仅需要施展的机会和必备的知识,需要前辈的引领和提携,需要理性的思维与潜心做事的平常心,而且更需要激情和活力,需要团结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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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按语:
许多律师朋友都知道,我在律师界打工时曾经对律师业现状做过一些研究,也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并以文字作了一些概括和总结。其中有一句话让许多律师朋友深有同感,那就是那句经常被引用甚至被一部以描写律师生活的小说作为封面题记并险些要打官司的“心里话”:“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今天从网上读到的这篇《北京律师之难》的采访通讯,显然又一次印证了我对律师业现状的看法。其...
“律坛怪侠”很怪吗?
——序杨金柱律师《为中国法治呐喊》
刘桂明
“律坛怪侠”要出新作了。
杨金柱律师的博文汇编要出版了。
“律坛怪侠”杨金柱律师要出版他的博文新作了。
一个问题接踵而来:一位律师为什么会被称为“律坛怪侠”?
何为怪?谁为侠?
用杨金柱律师自己的语言说:“怪”者,奇怪、古怪、怪诞、怪诡、怪癖、怪异、怪物,一言以蔽之,非同一般也。“侠”者,侠客也。在我个人看来,所谓“怪”...
《律界精英》点评之十八:
谁是中国的大律师?
文/刘桂明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许多人见到律师总是习惯性地称呼为“大律师”。岂不知,作为一种头衔,在中国内地还没有真正能够称呼为“大律师”的律师。
因为“大律师”只是英美法系国家对律师的一种职业分类。所谓“大律师”,也叫“讼务律师”或“诉讼律师”,更准确地说叫“出庭律师”。这是源自英国普通法制度的地区(包括澳洲和香港等地)的其中一种分类,另外一种律师则称“事务...
《律界精英》点评之十七:
成功律师的时空境界
文/刘桂明
说起宋振江律师,我的脑海里即刻浮现过一个成功律师追求的三个时空境界。不论是在18年前我认识他的时候还是在今天我在点评他的时候,我始终认为,宋振江律师就是这样一位以自己追求的时空境界来实现职业使命的律师。
无庸置疑,任何一个律师的立身之本还是自己的业务本领。能否通过自己的职业技能和专业智慧,帮助当事人变复杂为简单,变被动为主动,化腐朽为神奇,挽狂斓于既倒,永远是检验一个律师是否尽职尽责、能否尽责尽力的重要标准。
但是,在当事人的委托需求或指定任务也就是说其合法权益都实现之后,律师的职业使命是否就完成了呢?应当说,作为一个合格...
《律界精英》点评之十六:
律师是最好的普法者
文/刘桂明
在我国15万律师之中,究竟有多少人经历了从教师转为律师的职业转换人生,我没有准确数据。但是,通过我结识的许许多多执业律师来看,我却完全可以做出这样一个结论:他们都是我国律师队伍中最具普法色彩的人。换言之,他们应当而且已经是我国普法宣传工作的优秀标兵。
显然,本文主人公汪旭东律师正是一位这样的优秀标兵。
众所周知,“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里所称的“师”,当然指的天下所有可以被视为老师的人,其中当然也包括教师。也就是说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开发他们的...
博主按语:
昨天晚上,一个带有喜庆色彩并冠以“首届刑辩律师小聚会”的活动在法律出版社举行。活动的由头是刘文元律师七十大寿、刑辩三十周年、从事政法工作四十周年。
于是,年纪不老的老局长贾午光来了,年纪不大的老会长张庆、李大进来了,年纪轻轻的新会长张学兵来了,许多著名的、知名的、有名的刑辩律师来了(这里有一串长长的名单:张燕生、韩冰、钱列阳、许兰亭、李肖霖、郝惠珍、张青松……),连毛主席他老人家的扮演者车于正先生都...
博主按语:
“律坛怪侠”杨金柱律师似乎一直就是一个新闻。
最近,连他博客的点击量都成了争议的话题。对此,陈光武律师的观点值得一读。
陈光武:闲话杨金柱点击量及其它
前几日,关于杨金柱律师新浪博客点击量的回帖,引起了网友们的极大关注,一不小心我也成了准当事人。既是当事人,哪怕是带“准”字的,便和“事件”(权当为“事件”)有了或多或少的厉害关系,因此,为了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