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摩斯同学的眼睛似乎并不小,但其聚瞳识人的能力还是很高明的。
让我们先来看一看中译本的两段原文:
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想,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讶哩。
我隔着一条街就看见...
福尔摩斯的小眼聚瞳——识人术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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