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向各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企业下发了紧急通知,明确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前,在营改增试点城市中,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转让电影版权免征增值税。业内人士分析,此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近期电影市场中各类企业因成本飙升过快造成的利益争端,鼓励了国内片方对于国产电影的创作热情,为其保证了一定的利润空间。
据了解,本月7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明确将电影业版权转让纳入到营改增的试点产业,并要求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职...
电影版权转让将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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