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制度在我国长期失灵,造成市场难以正常出清,僵尸企业得以苟延残喘,占用信贷等宝贵资源,抬高企业杠杆率,加剧产能过剩,衍生大量信用垃圾,侵害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扭曲市场价格信号,限制了市场优胜劣汰作用的发挥。
有人说,需要再一次的政策性破产,这种看法不能同意。上世纪90年代,解决人员安置问题主要靠的是国有土地资源,解决债务危机主要靠的是银行呆坏账准备金及核销制度,现在,土地资产作为困境企业的隐性资产早已不再,而再搞银行债务简单核销是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倒退。
清理僵尸企业,短期政策应对,应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以行政化手段为辅的原则。中长期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