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今年下半年山西省开始整顿中小型煤矿企业以来,全国右翼学者掀起了一场“姓公姓私”的大争论。近日来,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件的发生,南方某报纸媒体很快添油加醋,将此大争论火上加油,着实“扬眉吐气”了一回。
11月23日,一名自称北京学者自称“秋风”的人,在南方某报上长篇大论地放言《煤矿国有化未必能减少矿难》,24日,一位署名王永章的人发表《矿难与煤企所有制形式之间有没有关系?》立马跟进。在他们看来,煤矿国有化、煤矿公有制是矿难的罪魁祸首,一个个颇有咄咄逼人的姿态。这根本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中央关于整顿煤矿的现行政策。
首先,我们要澄清事实,今年山西煤矿大整顿是“大规模国有化之际”吗?
本次山西煤矿大整顿,为的是整顿秩序,改组中小煤矿,这不光是包括民营企业在内,国有中小型煤矿也在此之列。所以说,这不光是为国有化而为之。为什么要整顿呢?是因为形势所迫。长期以来,高强度、粗放式、大规模开采,在山西引起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一是资源浪费和破坏十分惊人,已经耗费的煤炭资源高达200多亿吨;二是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严重,在2009年初全国各省市区生态文明评价体系中,山西位列倒数第一名,各个市县政府每年不得不拨出几亿元专款治理环境污染;三是煤矿生产安全形势严峻,矿难噩耗不断,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国煤矿矿难达115起,山西省达20起,占全国的17.40%;2006年全国煤矿矿难达141起,山西省达16起,占全国的11.35%;2007年全国煤矿矿难达123起,山西省达17起,占全国的13.82%;四是转产就业压力大,十多万矿工因资源枯竭不得不由政府主导转移安置;五是煤炭工业的腐败现象十分严重,官商勾结导致的私有化、腐败化,不仅贱卖国有采矿权和国家的矿产资源,也因炒煤团爆炒煤炭推高物价,破坏了经济秩序,对于下游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居民的生活产生了不利影响;六是矿工感到被新兴资本家剥削,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有的为资本家卖命出了伤亡事故而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都拥护民营企业为国有企业收编;七是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中小型企业效率偏低,违法乱纪行为较多,需要整合劳动力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将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结合起来实现科学的发展、和谐的发展。
总之,是为了将来更好、更持续、更科学的发展而作出的整顿煤矿的英明决策,决不仅仅是为了煤炭产业的国有制或者国有化而为。这次整顿,是不论国有、民营企业的,凡是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行为和不符合国家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企业,是统统在整顿之列。
如果是煤炭工业国有化,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拿山西省来说,应当是全部煤炭企业均为国有化,不存在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而事实上,国有企业基本上是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也不是国有的企业。山西不存在国有化,全国更不存在国有化的问题。
第二,山西省整顿经济秩序,整顿煤炭市场秩序,是“国进民退”而侵犯了权贵资本利益集团的“合法权益”了吗?
说起矿产资源,这从几千年前封建社会到国民政府时期,法律只有一个原则: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私人占固(拥有、垄断)。我国宪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一律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就是说,矿产资源的专属所有权是永远属于国家的,国家永远有权决定是否开采、如何开采和什么时候以什么形式来开采。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国营企业有优先开采权。即使国家下放了开采权给私营企业,一旦发现有不妥当的地方,也有权收回成命。近年来,中国有的国企与澳大利亚力拓公司的铁矿巨头尽管签订了巨额的入股合同,澳方政府照样可以干涉,照样可以收回成命,就说明了这一点。当然,既然山西省政府要收回民营企业的采矿权,肯定要给予民营投资者以经济补偿。
众所周知,法律规定一切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些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主体是国家,不是个人,也不是某些私营企业,国家收回本来属于自己的财产权,收复失地,怎么是“国进民退”呢?要较真起来,过去二十多年来国家过度地下放采矿权,才是真正的“国退民进”。
当然,某些私营老板、股东可能一时想不通,甚至会闹情绪,回过头来再想一想,这些年来,哪一个煤老板不赚个盆满钵满的呢?再想一想,那些含辛茹苦为你们打工的煤黑子一年到头甚至终其一生才得到什么利益呢?再想一想,煤老板们不干了,可以拍屁股走人,而留下的环境污染后遗症、矿工福利后遗症有多大,哪一项不要政府包办代替呢?任何一个中国公民,都是应当以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为己任的,煤老板也概莫能外。
中国煤炭产出量占全球的37%,但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到全球死亡人数的70%。也许中国百万吨煤死亡率(1.182)比美国低30—50倍(0.04以下)。因为中国的国有企业是杂种的企业,一般人得不出确切的国企、民企的确切数据出来,最好借鉴其他国家比较一下。
印度是仅次于中国和美国之后世界第三煤炭生产国,2008年至2009年,年产煤490万吨,但死亡人数不超过64人。近年来的平均百万吨煤死亡率不超过0.3左右。20世纪60年代,印度每年都有3500左右的矿工死于矿难,1961年百万吨煤一度高达4.81。但恰恰是从70年代的所有制发生了变化。1973年,印度众多煤矿收归国有,并组成了印度煤矿实业公司。国有煤矿生产量占全部煤矿出产量的90%左右。而中国,从80年代以来是恰恰相反的,人家在大搞特搞国有化,而中国却在大搞特搞私有化!人家的煤矿安全状态一直向好,而中国的煤矿安全状态一直很糟糕!
从印度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煤矿国有化就是能够减少矿难!!
从中国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煤矿私有化、股份化、买办化就是能够增加矿难!!
第三,说什么“煤矿国有化未必能减少矿难”,那么,私有化就一定能够减少矿难吗?
有的学者举出今次鹤岗新兴煤矿特大矿难为例大做文章,并断章取义、偷梁换柱推论国有企业是如何的糟糕透顶:“矿难并不青睐私有,死神也不畏惧国有,也许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矿难与煤矿的规模及所有制形式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国有化并不必然能减少煤矿生产事故发生。”他列举一些片断资料来证实国有企业的矿难:“今年2月22日,山西省焦煤集团一家煤矿发生爆炸事故,致74人死亡。2002年4月,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通报了7起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其中有4起发生在老牌现代化国有企业。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对2006年1-8月2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统计数据中,国有煤矿占到49%。”
那么,我们要讲清楚的,首先是什么是国有企业?大家知道,国有企业通过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通过股份制改制变成了股份化企业,没有完整的净一色的国有企业。他所说的“国有企业”其实包括了公私合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在内。就单个样本、几个样本而言,国有企业中包括了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样本,所得证据和结论是不可相信的。所谓的“国有煤矿占到49%。”是要大打折扣的。即使不打折扣,私营企业还是占了一大半。这可是他自己白纸黑字的东西,大家可以看到,尽管他是经过精心挑选的片断资料。但是,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许多私营企业矿难死伤瞒报、不报的,每年不知道有多少起多少对象。有记者报导,山西省有些私营企业的矿主雇凶打残采访记者,有的矿主将死难矿工的尸体拉到内蒙古去火化,企图瞒天过海,都黑到这种程度。
2002年以来,鹤岗市发生了四起矿难事故。2002年7月8日,南山区鼎盛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井下作业的44人全部遇难,占下井人数的100%。该矿为乡镇集体煤矿,年产设计能力6万吨,属于中小煤矿。2008年3月5日,泰源煤矿井下发生火灾,导致13名矿工遇难。该矿为“国退民进”的私人煤矿,年产设计能力9万吨,属于中小煤矿。2009年9月20日,南山区富华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31人遇难,占井下受难人数43人的72%。该矿为民营企业,年产设计能力6万吨,为中小型煤矿。2009年11月21日,新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截至11月23日为止,104人遇难,占井下受难人数528人的19%。该矿为即将“股改上市”的煤矿企业,已经引进了日本伊滕忠、韩国浦项制铁和上海汇银、宁波港和七匹狼等国内数家国企和民企入股,也不是如秋风等人所说的什么“大型国有企业”。可以说,以上4家,没有一家是真正的国有企业。真正的国有企业,一种是中央或者地方政府单独经营或者共同投资持股的国有企业,另一种是国有企业持股国有企业的国有企业,再一种是政府与国有企业共同持股经营的国有企业。新兴公司,既是中外合资企业,又是公私合营企业,根本是杂交种,何来国有企业?
什么国有化?什么国进民退?整个儿是国退民进、国退洋进!只是没有完全私有化而已!
以下是依荷莲香博客的介绍:黑龙江鹤岗煤矿矿难…血煤:还有多少血要流?
“新兴煤矿与矿难频出的众多私人小黑煤矿不同,是东北地区大型国有煤矿企业集团黑龙江龙煤集团的下属子公司鹤岗集团的。龙煤集团拥有龙煤股份公司、鸡西矿业集团、鹤岗矿业集团、双鸭山矿业集团、七台河精煤集团、龙兴集团、煤机集团,以及地质勘探公司、机械装备制造公司、工程设计研究院等多家子公司,总资产460亿元。煤炭生产核定能力5620万吨/年,洗选加工能力3200万吨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现有42个煤矿、16个选煤厂,2009年在全国煤炭企业100强中排名第12位,在全国煤炭企业产量50强中排名第7位。鹤岗地区的现代煤矿业始于1917年,历经北洋政府、国民党和共产党统治时期,而且号称是1949新中国后第一个拥有现代立井新一竖井的煤矿企业,现年生产能力120万吨,核定生产能力145万吨。”
由此看来,新兴煤矿并不缺钱,也不缺人。该矿集团现有职工88320人,技术人员1390人,是我国现代化矿山之一。至于他们为什么要出卖?只有天知道。
综上所述,所谓煤矿国有化根本是子虚乌有,所谓矿难与所有制形式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也是伪命题。
第四,“矿难与煤矿企业的规模没有直接关系”吗?
有些所谓的学者、专家,其实幼稚得十分可笑。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就是煤矿掘进的面积、深度、高度、数量与煤矿的老化程度、气候变化和下井人员的密集程度是呈正比的,否则,是呈反比的。
新兴煤矿开采了82年,已经有了数百平方公里的开采面。一个作业面高达500多人,每个人都要呼吸新鲜空气,要吐故纳新,这连小学生都懂得这个道理。
作业面掘进的面积越大、深度越长、高度越高、采煤越多,煤层上产生的粉尘和一氧化碳气体越浓,发生人员中毒和煤气爆炸的几率越高。
同理,煤矿越老,煤层积聚的有害物质和有害气体越多。而且由于煤质疏松,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挥发得越快。一座年产120万吨的煤矿,一年到头到底会产生多少一氧化碳有害气体?谁也无法计算得出来,反正是极大的数字吧。因为是现代化设备作业,煤炭开采得很快,瓦斯等气体散发得越快且越多,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越大。
东北这几天的下雪天,对于煤矿的开采也是不利的。在零下十几度至零下几度范围内,空气会有个沉降、冷凝的机会。煤矿井上向煤矿井下抽取煤气,并向井下不停地灌输井上的空气,实际上是给井下的瓦斯气体降温。降温到一定程度,瓦斯积聚在井下不容易驱散,会越聚积越多越浓厚。而瓦斯是无色无味无刺激性气体,一般人是感受不到的。如果矿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在里面升火烤暖或者做饭什么的,很容易发生煤矿瓦斯爆炸事件。此次事件发生在晚上半夜时分,井下矿工和井上工作人员均容易麻痹大意,安全员容易偷懒去睡大觉,应该说不是巧合。当然还有其他因素需要继续查找。
按照一般判断,企业规模越大,发生事故的概率越大,事故的等级越高。这个问题,应当不成为问题。那么,中国煤矿百万吨级伤亡事故率为什么比美国高呢?
能源专家李朝林咨询网在《美国人治理矿难的三条经验》作了总结:(中国人民大学郑风田赵淑芳)
结论之一:导致矿井安全记录存在差异性的首要因素是煤矿企管理者是否具有安全责任感。
结论之二:矿工联合力量的增强是美国矿难事故显著下降的原因之一
结论之三: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好坏也是区分出最安全与最危险煤矿的重要因素之一。
拿笔者的话来总结,美国的煤矿管理,就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全面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其中,矿工的话语权、表决权和罢工权是重要一环。
让矿工说了算,而不是由政府官员和企业资本家、职业经理人说了算,这正是中国矿业和矿工最缺乏的民主权利。
在中国,一个最不可告人的恶劣环境,就是长期以来,贪腐官员与无良学霸、无良资本家结成了铁杆同盟。这种铁三角利益集团不仅通过各种冠冕堂皇的名义来大肆瓜分国有资产与产权,而且采取各种卑劣的手段压榨和镇压矿工,广大矿工敢怒而不敢言。
尤其令人痛心疾首的是,有的党报本应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却站到国家和矿工的对立面充当了右翼文人墨客的吹鼓手,不分青红皂白地反对国有化、鼓吹私有化,所作所为,不应当好好反省么?
在中国,
煤矿是否国有化,到底由谁说了算?
当然是由法律和矿工说了算!
参考资料:
1.中国经济网《事实胜于雄辩: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亮点频现》记者刘存瑞耿锐
2.依荷莲香《黑龙江鹤岗煤矿矿难…血煤:还有多少血要流》(博客)
3.中国人民大学郑风田 赵淑芳《美国人治理矿难的三条经验》(博客)
4.晋阳之甲《2005年矿难统计表》(博客)
字数:5573字
作者是财经评论员、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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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是否国有化 法律和矿工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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