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水:莫拿“商业机密”迷惑消费者!
文/交广企业管理咨询公司首席专家谭小芳
前言:
继“农夫山泉质量门”之后,近日,一则《国内瓶装饮用水集体遭遇滑铁卢被指不如自来水》的新闻报道,再次绷紧了广大消费者的神经。瓶装水不如自来水来得更安全?这一句质疑让众多瓶装水生产企业集体“中枪”,也引起海南消费者“人心惶惶”。
网友“小橙子”说,海南瓶装饮用水中属“椰树”和“金盘”为龙头老大,很多海南本地百姓是喝着“椰树”、“金盘”水长大的。食品安全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丝毫不能马虎。希望相关瓶装水公司能做出回应,在清澈的瓶装水背后,能让百姓看到“清澈”的生产流程和企业标准,喝得放心。
瓶装水的概念太广泛。目前在我国桶装饮用水市场上,主要分为矿泉水、纯净水及矿物质水三大类,更不要提五花八门充斥在瓶装水市场上的山泉水、天然水等等,让广大消费者眼花缭乱。纯净水大多以自来水为水源,在自来水检测过后,有些项目就无需再重复检测。
而矿泉水是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相比自来水检测要简单许多,没有太多污染。饮用矿物质水,是在纯净水的基础上添加了矿物质类食品添加剂而制成的。检测指标数量能否代表水质的安全性,还有待商榷。
谭小芳老师认为瓶装水作为价格不菲的直饮水,按说水质标准应该高于不能直饮的自来水,然而瓶装水的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标竟然不如自来水。这让人不得不问,涉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瓶装水,为何标准如此之乱,监管如此之乱?到底是什么让本该清澈透明的瓶装水变成了让消费者难以搞清楚真相的“混浊水”?这种“混浊水”又对我国食品监管发出怎样的警示?
从表面上看,瓶装水行业的乱象主要乱在标准太多,但标准太多太乱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呢?在笔者看来,首先,多种标准并存说明对标准缺少规范。按理说,瓶装水有国家标准应按国家标准统一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只能比国家标准严格,不能比国家标准宽松。然而,我们看到地方标准中“天然泉水”、“山泉水”概念正在各地悄然兴起,而山泉水地方标准却不及矿泉水国家标准。
其次,是国家标准也不严格、不完善、不合理。比如,瓶装水的国家标准比自来水的标准还宽松,例如,瓶装水国标中大肠菌群指标为MPN/100ml 3,而自来水国标中则要求不得检出。再比如,目前我国关于饮用水的国家标准共有5个,分类混乱,相互间出现了交叉和空白。连国家标准都不合理,瓶装水企业自然有漏洞可钻,这说明国家标准制定背后或许还有很多秘密。
谭老师表示一个重视消费者权益的行业,不应该只以自己的利益为重,漠视消费者的健康权、知情权、监督权。显然,如果一个行业的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把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相信不会出现信任危机。在我国食品行业,国产奶粉已经有前车之鉴,希望瓶装水不要重蹈这样的覆辙。
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表示,目前我国涉及包装饮用水的标准分为国家、地方、企业等多个层次,不过,还没有通用标准。但是,没有通用标准并不意味着没有标准。针对包装饮用水,目前我国有4份国标,其中一份名为《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国标适用范围最广。但此标准中,水质指标仅有21项,远远少于自来水新国标中的106项。
卫生计生委全面启动包括包装饮用水标准在内的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的清理工作,将于2013年底完成清理任务,于2015年底前完成现行食品标准整合工作。卫生计生委正在加紧对包装饮用水标准进行清理,将整合公布新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然而,地方标准的废止,并不意味着瓶装水标准就不乱了,瓶装水就彻底安全了,因为国家标准本身还有很多问题。因此,既要废止瓶装水的地方标准、不合要求的企业标准,更要重新制定国家标准,统一国家标准。
谭老师表示一个文明的社会首先是一个制度优良、道德文明的商业社会。市场监管者必须担负起自己的使命,用好神圣的公权力,力保每一次商业交易的权责对等,每一件商业产品的安全无害;产品生产者必须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道德良心,不让利欲熏心,不使道德沦丧,不一味钻营,不欺人害人……如果曾经有过龌龊与不堪,最积极的做法只能是反躬自省、痛改前非,而非摆出一副“无辜者”的姿态,强作狡辩。
一瓶水虽小,却可以透视真假善恶。你装进什么才能收获什么。3月份以来的“农夫山泉门”事件,揭开了瓶装水行业不为人知的秘密,也给我们提了个醒:瓶装水只有装进安全和良心,才能放心饮用。而这首先要求,监管者放弃与企业的合谋与狂欢,企业放弃对消费者的蒙骗和坑害。
公众之所以愿意掏钱购买瓶装水,首先是基于一个普遍认知:瓶装水水质优良、安全系数高,可以直接饮用。如果这种普遍认知并不可靠,瓶装水质量甚至赶不上自来水,人们的信任显然是“被欺骗了”;如果这种欺骗不仅客观存在,而且是凭借玩弄文字游戏,甚至是借助看似合法的方式达成。那么它所指向的就是愚弄消费者和缺德少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