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這個字是不能隨便用的


       吳老師在《大藏經•導言》中關於“經”這個字的解說是很精闢的。

的確,在漢民族語言文字裏,“經”這個字是不能隨便用的,更不是隨便什麼書都可以稱之為“經”的,我們說儒家有“十三經”(儒家的十三部經書,即《易》、《書》、《詩》、《周禮》、《儀禮》、《禮記》、《春秋左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論語》、《孝經》、《爾雅》、《孟子》。),其實嚴格地講,只有五本(《詩經》、《尚書》、《禮記》、《周易》、《春秋》)可稱為“經”,剩下的那都不叫“經”。

“經”在中華文化中具有極高的規定性。它代表一種至高的存在,即漢民族文字形式可以組成的至高思想的存在。它是描述漢語中“真理”性的文字集合,所以,漢語中只有在描述最高真理的文字集合才使用“經”這個詞。正因為如此,“經”具有不變性、永恆性的特點。《左傳》雲:“經者,常也。”就是說,“經”是永恆的。“是“天道不變”這個思想的一種貫徹。

正因為“經”在漢文化的思想體系中,是一種理性的體現,它體現是“天道不變”的思想,所以被稱為“經”的東西,都具有絕對的權威性,代表著終極的解釋權,和不可置疑性。中華儒家“五經”從經由漢武帝劉徹以國家名義頒佈為國家主流思想和意志開始,2000多年以來,一直為歷代統治階級所沿用,並成為中華民族傳統社會治理的基本圭臬。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