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前出台。《通知》针对土地调控中出现的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等新动向、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虽然并没有直接对房地产市场作出具体规定,但是一些敏锐的房地产开发商还是从《通知》中领悟到了一些新信息。
9月8日,北京首润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长山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国务院《通知》指出目前存在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等问题,并要求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你认为这将对房地产市场有怎样的影响?
李长山:我国农田越来越少,中央考虑到13亿人的吃饭问题,采取措施严控建设用地总量规模扩张过快,这是正确的。但最关键的是要在保护和发展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房地产业的问题不是哪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只能由各部门来综合协调解决。近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我们寄希望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记者:《通知》要求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其中提到要用土地出让总价款的一部分来建设廉租住房,你对此有何看法?
李长山:这是一个好办法。我有一个观点,那就是应该“把市场交给市场,把市民交给市长”,这里的市民是指低收入家庭、工薪阶层,政府应该对他们的住房保障负责任;而那些能够承担并愿意承担高品质住房支出的人就应该交给市场。这样一来,贫困的家庭可以住到廉价的房子,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而那些有投资需求和高消费需求的人群,放开的市场也方便他们买高价房,这样政府可以增加税收,土地也能卖出好价钱,政府可以用这些钱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者用来给贫困家庭提供补助和社会保障。我觉得,政府应该拿出一部分土地来给普通民众盖房子,这种房子带有社会保障和福利性质,不是所有人都能买的。现在一些经济适用房并没有真正地卖给穷人住,而是一批有钱人住在里面,反倒使政府浪费了资金和资源、流失了税收和国有资产,一些开发商和炒房者从中渔利。这不正常。我认为商品房的地价应该放开,由市场来解决市场问题要比市长管用得多。但应该由政府部门管的事情政府部门也不能推卸责任,否则只会导致混乱。
记者:国务院《通知》规定工业用地要招拍挂出让。还规定,国家将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长山:现在各地为了招商引资,互相攀比,竞相降低工业地价吸引投资者,目前看起来要杜绝这种现象还有一定难度。低地价对大企业投资肯定有一定吸引力,如果我要投资办厂,在交通环境、市政配套等基本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哪儿的地价低我就会投向哪儿,这是资本的本能。因此,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城市应该在工业用地的地价方面有不同的标准,不能一刀切。
现在城市工业布局较多地集中在东部,政府有必要引导其向西部转移,在土地上应该用一个价格杠杆来引导、调节工业布局的流向。比如,东部地区的工业用地地价可以大幅度提升,除了中央批准的项目可以落户以外,可以用地价杠杆把工业项目引导、调节到西部去。目前,我们的民族产业中集约用地程度太低,土地浪费严重。在这一点上日本做得不错,对工业厂房进行集约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投入比就很高。
另外,还有一些企业以高科技的名义低价圈占工业用地,然后再想办法改变其用途,这也是值得警惕的。
记者:目前房价居高不下,有些开发商将其归咎于土地招拍挂制度,你认为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李长山: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没有问题,它本身就是为市场而设计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那些对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有意见的人,是习惯了从协议出让中获得巨大的利润,那时房地产业和土地市场还很混乱,土地出让价格没有标准,这些开发商低价取得土地,当然能赚大钱,有时利润率甚至高达百分之一百、百分之几百,这实际上还是赚了国家资源的钱。2002年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以后,大家就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更多的要靠企业管理能力和实力。同时,招拍挂出让还减少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记者:国务院《通知》强调了问责制,将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你认为这对土地市场有多大影响?
李长山:问责制等都是好政策,但能否产生好的效果还有待于实践检验。以前一些地方政府受“以地生财”和GDP政绩等利益驱动,大搞卖地创收。强调了问责制和督察制度之后,他们失去了利益驱动,这种违法违规现象想必会有比较大的收敛。但是,也有的地方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不作为”、“消极作为”,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办文窗口索性关门停业,不办事了,这也很成问题。
记者:你认为国务院《通知》出台后将会产生怎样一个影响?
李长山:总的感觉是将来对土地尤其是房地产用地的控制会更严格。
(《中国国土资源报·地产周刊》9月12日第5版)
把市场交给市场,把市民交给市长——访首润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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