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称,有关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今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分区域试点。希望各地申报改革试点,并提出方案。依照教育部下发的通知,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纳入教改“先行先试”范畴。(新京报 5月17日)
早在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征求意见之际,关于探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的描述,就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现今,教育部将其作为“先行先试”的改革,引起社会进一步关注,也是必然的。
就在前几天,伴随一年一度的高考到来,“高考移民”话题,又登上报纸版面。据媒体报道,5月12日,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原局长黄桦、考试中心原主任周岿然、工作人员贾师哲和付景辉在银川市金凤区法院受审。检察机关认为,黄桦、周岿然、贾师哲、付景辉违反规定,在对高考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时,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124名高考移民参加了当年高考,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宁夏首起高考移民案。(新消息报5月13日)
“高考移民”是一个令人纠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词汇。其主要来源就是流动人员子女的升学问题。对于“高考移民”,教育部门大致是这样认定的:没有当地的户籍(或者获得户籍没有达到规定的年限),或者没有当地的学籍(或者拥有学籍低于规定的年限),而要在当地报考高考。而之所以这样认定,主要原因是为了防止有人把户籍牵进来,挤占本地户籍学生的升学机会;或者到其它教育质量高的地区读书,回来与当地的学生竞争。为此,教育部门制订的高考报名规定是“双证合一”,缺一不能高考。
显然,如果从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考量,我国公民有权在任何地方报名高考,并被录取。“高考移民”是教育资源(主要指高考录取指标)和教育质量不均衡的畸形产物,但是,对于“高考移民”者,无论是当事学生,还是家长,舆论普遍表现为不同情。而且,支持“严打”的声音远远超过放他们一马的建议,所谓维护“高考公平”。是故,就连正常的孩子随父母迁移,也被列为“高考移民”之列。
解决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尤其是高考,为此困难重重。从教改《规划纲要》提出这一设想以来,我看到了不少建议,具体都围绕升学指标问题。诸如,重新分配重点大学的招生指标,按各地高考报名数确定,这样学生在什么地方报考,录取机会都一样,也就没有挤占高考指标一说;进行当地考试异地录取,即流动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而把档案移交到户籍所在地录取,这样不挤占当地的指标,也就实现了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在升学指标上做文章的改革,本质是计划思维,能否推行不说,就是推行,也可能起不到相应效果,重点大学按各地报名数分配指标,极有可能导致向教育不发达地区的“新移民”;而考生还要回当地参加升学录取,对把升学考视为生命的家长和学生来说,操作很难,但作用不大——仅成绩怎么转换排序投档就是很大的难题。而流动人员子女需要的是当地录取而非当地考试。
诚如教育部的通知所言,解决流动人员子女的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录取问题,必须与高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只有系统进行高考制度改革,才能终结“高考移民”。具体思路有三。
其一,我国高水平大学,实行“联考+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制度改革。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这在教改《规划纲要》中已有描述。如果这一制度落实,那么,全国所有地区的考生都可以在各地自由报名参加联考(实现高考报名的社会化),而大学根据联考成绩、学生的中学表现,结合大学的自主招生考察综合录取,在对不同地区学生进行录取时,可以结合地区经济情况、教育情况,进行地区因素打分——落后地区的学生可获得地区因素加分,而发达地区则可减分。这就实现了任何地区报考、按学籍所在地进行地区因素修正、大学自主招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考重点大学的问题,在这一整体背景下,已然不是问题。
其二,地方建设本科院校,实行“本省考试+分地区名额分配”的考试和录取制度改革。地方建设院校,无疑首先应为地方发展服务。拥有当地户籍和居住证的学生,可在参加全国大学的联考之后,选择参加户籍和居住证所在地的省市高考。省市高校在省内录取时,可把招生名额下达到各地区,这就保护了当地受教育者的利益,也实现了省内教育资源的均衡。——从教育的举办角度看,学校回报给举报者相应的利益,是十分正常的,美国的州立大学,也是把主要名额投放给本州的学生。
其三,高职高专院校,实行不分户籍招生,“申请注册入学”。鉴于我国生源数在未来10年将持续将少,不少高职高专已经面临生源危机,而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却对接受高职高专有旺盛的需求,因此,可打破固有的学历社会情结,将高职高专的招生全面向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放开。这就意味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就可申请、注册进高职高专学习。
推行以上改革,时机其实已经成熟,就在于教育部与各地教育部门、学校是否真正以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摈弃传统的权力意识,给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教育选择机会和空间。而不是用僵化的计划制度,禁锢受教育者的教育选择。在开放的教育环境、多元的教育选择中,“高考移民”将作为历史概念被消除,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才会被重视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