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黄金大米在考验谁的神经?
文/交广企业管理咨询公司首席专家谭小芳
前言:
在过去3个月的时间里,儿童、转基因、人体试验,这三个关键词,让“黄金大米”以及林林总总的转基因食品卷入一场科学风波。12月6日,这场源于科学界质疑、发酵于公共舆论的风波终于靠岸,中国疾控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和湖南省疾控中心联合发布关于“黄金大米”事件的调查结果,解开“黄金大米试验”疑云。
“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湖南衡阳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其余时间和其他组儿童均食用当地采购的食品。据悉,相关调查结果说有25名儿童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为此官方以误工费、精神抚慰费名义每人补偿8万元,未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每户补偿误工费1万元。
著名企管专家谭小芳老师(官网www.tanxiaofang.com)表示“黄金大米”试验是相关专家在没有申报、未经批准情况下偷偷摸摸进行的,使用的手段已完全违背了科研工作者应有的良知:私自加盖公章让过期失效的伦理审查结果可以继续使用;试验开始之前,课题组没有明确告知此次将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诱使他们签订协议书。
轰动一时的“黄金大米”事件,日前由三家涉事单位调查完成并公布。调查认定,湖南25名儿童曾食用“黄金大米”。目前,三名责任人受到了处分。今年8月,美国《临床营养杂志》发表了一篇论文《“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文中提到曾经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对中国6至8岁儿童进行人体实验,由此引起国人恐慌。
事实上,对于转基因食品,人们从未停止过质疑和恐惧,然而,“黄金大米”安全问题的定性,并不能为转基因作物的安全问题划上句号,在对转基因食品是与非、存与亡的审判中,反转派与挺转派两种声音鏖战多年,至今仍在进行中。
在喋喋不休的争议中,转基因技术向生产领域的应用却一直未有停止。一位在广州农科院系统从事多年作物育种研究的科研人员告诉本报记者,转基因技术代表了新型的生物体系发展方向,现在不少科研部门都在着力于研究转基因技术,国家也肯拨钱立项支持科研,于是大家都在乐此不疲地从事应用研究,希望有所突破。
人们之所以争论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根子在于担心食用这种食品,会对人类的健康构成危害,而现有科学研究又无法证明其不存在安全隐患。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以何种名义拿他人的人体来做转基因食品的科学试验,都必须首先解决相关伦理问题,在相关伦理问题未解决前,这样做就是不道德的。
官方人士透露,黄金大米试验是被夹带进了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荫士安负责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中,由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荫士安和浙江医学科学科学院研究员王茵私自操作,支开了其他人,“没申报,没批准”;而官方也就“不知情”。
又一个“不知情”!虽然,表面上可以解释得通,看起来似乎黄金大米事件是当事研究人员私自的个人行为,但是这事件背后凸显出来的,我国对于涉及人体实验领域以及食品监管领域的松懈、不力等等问题,才是真正需要引起我们深深反思的方面。究竟谁给了操作者这么大的胆子?
谭小芳老师(预定企业管理培训,请联系13938256450)表示科学是一柄双刃剑,必须将其纳入明确的伦理框架,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科学研究的风险和负面性。正如有关伦理学家所说,科学并不仅仅是人对自然关系的一种知识体系,它同时还是知识对人类关系的一种价值体系。
换言之,科学作为一个系统,有两个基本的子系统:知识系统和价值系统。但在一些地方,科学只重知识体系的建构,无意于价值体系的建构;只讲求知识之真,不讲求知识之善,由此导致为求真而“不择手段”,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
黄金大米事件的确给处于科技前沿的工作者提了醒,一定要遵守规章制度。不仅要遵守技术产生国的规定,也要遵守将技术带至目的国的规定。“这些规定目前都非常透明、非常成熟,切记要一步一步来,不能取巧走捷径。”
谭小芳老师认为“黄金大米”试验之所以会演化成一起事件,除了项目人员丧失基本职业道德外,科研管理中的疏漏以及学校方面对学生的监管失误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真正照章办事,不会有此事发生;如果“黄金大米”入关时被及时检测,不会有此事发生;如果学校负一点责任,不会有此事发生。
然而,每一个关口都未履行好应尽职责。考虑到转基因产品非纯“科研”项目,其背后存在庞大的市场推动力量,职能部门尤其科研主管单位对其后果负起监管责任,更有必要。
从这起事件中,我们应该接受教训,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监管,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科研诚信、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教育,尤其针对科研人员,要补上科研伦理这一课,引导科学研究在求真的同时亦求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