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无地农民 年迈如何生存(望予政策调整)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级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众特别是对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的关怀、体贴。但,国家之大,实难掌控,百密必有一疏。各级领导是否知道,在我们这个逐渐走向富强的大国家里。仍有不应被遗忘的一小部分所谓的“农民”被遗忘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

现就辽宁省盖州市东城办事处路东、路西两村而言,属盖州市区近郊,由于人多地少,村人均土地面积只有0.05亩左右。1983年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到户时,无法按人均面积承包。因此,只好将这些有限的土地承包给一部分农民。而另一部分农户就成了没有土地的农民,他们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有迁到鲅鱼圈谋生情况相同)。时至今日,有些年龄已达60岁—80岁以上的人,因年老体衰,无法继续靠打零工度日,其生活自然成了大问题。虽然国务院日前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可以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但现实的问题是,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元。这样,分得土地的农民生活上是增加了一些补贴,还有部分承包到土地的农民土地被征占,得到了相应的补偿。当然会觉得较之以前宽裕了。而没分到土地的农民可惨了,这部分农民因没有可被征占的土地,因此从未得过一分钱的征占地补偿,且亦不属于失地农民之列。但这些人现在有的已年老体衰,大部分已丧失劳动能力,仅靠这每人每月55元作为其全部生活费用。显系不足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标准的需要。即使有些老人的亲属、子女有能力,也愿意为其补缴养老保险金,也因为其年龄已过投保年限而会遭到拒保。笔者认为,这一部分农民当时是因人多地少实际矛盾的存在,表现出高姿态才没有争分土地。对这样一小股人高尚的精神政府是否应予鼓励?不应该让他们自认倒霉。这种情况若下级政府不据实上报,上级政府就有可能还不知道。对此类人群,否应从政策上予以适当考虑。使这些老年人在有限的晚年能有一个稳定、安宁、温饱的生活环境,以示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怀、体贴。当然政策的调整不是地方政府所能决定的。但是否应把这种特殊情况逐级上报?让决定政策的人了解这一真实情况是应该的。现今国家提倡“老有所养”应该让上级政府机关了解这一情况,相信上级领导现在尚不知情。否则,决不会把这一小部分特殊的老年人抛弃到被遗忘的角落里,使其晚年过着衣食无着落的悲惨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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