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
1日,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在京举行,标志着会议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全面启动。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
1日,国务院新闻办宣布,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将出席今年5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举办的《财富》全球论坛的开幕式并发表重要演讲。这次论坛的主题是“中国和新的亚洲世纪”。
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04年美国的人权纪录》。这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针对美国一年一度的国别人权报告连续第六年发表美国的人权纪录。
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2005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强调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今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城 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二次会议,表决通 过将关于接受江泽民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表决。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江泽民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
7日,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国家气象卫星中心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许健民代表透露,中国将于2007年启用风云三号气象卫星,用以探测全球的高空气象资料。
8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王兆国说,“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因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必要的、适时的。
10日下午,董建华在香港宣布,由于健康状况大不如前,向中央政府提交了辞职的报告。
1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批准董建华先生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董建华被增选为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成为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
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顺利完成各项会议日程之后闭幕。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通过了关于决定补充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5日,国台办发言人就台湾当局“陆委会”14日声明发表指出,台湾当局“陆委会”的声明完全无视《反分裂国家法》的宗旨和内容,恶毒歪曲这部法律。这纯属别有用心的误导和歪曲,其目的在于欺骗台湾同胞和国际舆论,再次挑起两岸对立.为“台独”分裂势力制造事端寻找借口。
16日,广东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合同签字仪式在京举行,这标志着我国将自主设计、自主建造首座百万千瓦级核电站。
17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说,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所谓决议案,对中国《反分裂国家法》妄加评论,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
19日,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张世平说.对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情况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女性全员创业活动指数高达11.16%,高出平均指数4.26个百分点。我国是女性创业很活跃的国家。
20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发布的《世界经济格局中的中国》报告预测:2006年到2010年,中国经济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年均经济增长速度将保持在8%左右。
22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表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突出“瓦斯治理”这一难点。同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表示,从2005年起,争取用2至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任务。
23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指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要以“三防” (防信用风险、防市场风险、防操作风险)、“两提” (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一改”(做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工作)为重点加强监管。
28日,在京举行的2004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大会引人注目:自 2000年首次设立以来,一年一度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首次出现空缺。
28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四不为”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28日,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率领的中国国民党大陆参访团下午抵达广州,开始在大陆的参访行程。30日下午抵达北京,这是此次“缅怀之旅”、“经贸之旅”的最后一站行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31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江丙坤一行时表示,欢迎并邀请连战主席访问大陆。
29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04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已从上年的1.43亩减少到1.41亩。
29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
3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吴仪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并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重点。
1日,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在京举行,标志着会议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全面启动。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
1日,国务院新闻办宣布,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将出席今年5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举办的《财富》全球论坛的开幕式并发表重要演讲。这次论坛的主题是“中国和新的亚洲世纪”。
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2004年美国的人权纪录》。这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针对美国一年一度的国别人权报告连续第六年发表美国的人权纪录。
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2005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强调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今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城 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二次会议,表决通 过将关于接受江泽民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表决。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江泽民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
7日,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国家气象卫星中心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许健民代表透露,中国将于2007年启用风云三号气象卫星,用以探测全球的高空气象资料。
8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王兆国说,“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因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必要的、适时的。
10日下午,董建华在香港宣布,由于健康状况大不如前,向中央政府提交了辞职的报告。
1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批准董建华先生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董建华被增选为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成为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
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顺利完成各项会议日程之后闭幕。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通过了关于决定补充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5日,国台办发言人就台湾当局“陆委会”14日声明发表指出,台湾当局“陆委会”的声明完全无视《反分裂国家法》的宗旨和内容,恶毒歪曲这部法律。这纯属别有用心的误导和歪曲,其目的在于欺骗台湾同胞和国际舆论,再次挑起两岸对立.为“台独”分裂势力制造事端寻找借口。
16日,广东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合同签字仪式在京举行,这标志着我国将自主设计、自主建造首座百万千瓦级核电站。
17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说,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所谓决议案,对中国《反分裂国家法》妄加评论,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
19日,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张世平说.对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情况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女性全员创业活动指数高达11.16%,高出平均指数4.26个百分点。我国是女性创业很活跃的国家。
20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发布的《世界经济格局中的中国》报告预测:2006年到2010年,中国经济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年均经济增长速度将保持在8%左右。
22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表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突出“瓦斯治理”这一难点。同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表示,从2005年起,争取用2至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任务。
23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指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要以“三防” (防信用风险、防市场风险、防操作风险)、“两提” (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一改”(做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工作)为重点加强监管。
28日,在京举行的2004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大会引人注目:自 2000年首次设立以来,一年一度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首次出现空缺。
28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四不为”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28日,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率领的中国国民党大陆参访团下午抵达广州,开始在大陆的参访行程。30日下午抵达北京,这是此次“缅怀之旅”、“经贸之旅”的最后一站行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31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江丙坤一行时表示,欢迎并邀请连战主席访问大陆。
29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04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已从上年的1.43亩减少到1.41亩。
29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
3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吴仪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并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重点。
专题十 第四轮朝核问题六方会谈
一、2005年7月26日—8月7日,第四轮朝核问题北京六方会谈在北京举行。
日本代表团团长是外务省亚洲和大洋洲局局长佐佐江贤一郎、韩国代表团团长是外交通商部次官补宋旻淳、俄罗斯代表团团长是外交部副部长亚历山大•阿列克谢耶夫、中国代表团团长是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朝鲜代表团团长是外务省副外相金桂冠、美国代表团团长是助理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希尔。在这轮会谈中,六方围绕如何实现半岛无核化表明了各自立场并提出了相关主张和设想。
7月30日各方一致同意制订共同文件,以反映此轮会谈的成果。但由于朝美无法在弃核的范围上达成共识,朝方声称自己有权和平利用核能,美方则要求朝鲜必须放弃包括民用在内的所有核计划。因此,虽经过8天的讨论和几番修改,各方仍未能就共同文件达成一致。
2005年8月7日,中方代表团团长武大伟宣读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主席声明,并特意强调是“主席声明”,既低于当初签署“共同文件”的预期,又不是各方妥协后决定签署的“联合声明”。武大伟说,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的会议于7月26日至8月7日在北京举行。围绕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六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精神,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了认真、务实、深入地讨论和磋商,增进了了解、扩大了共识,取得了积极进展。他说,六方一致重申以和平方式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六方会谈的目标,并同意就此发表一个共同文件。会议就文件内容进行了深入有益的探讨,取得了很多共识。为了取得“具体进展”,各方同意第四轮六方会谈只设定开始日期,不设闭幕日期,大有不谈出结果不撤退的架势。13天的谈判,从时间上说超过了前三轮谈判的总和,但具体成果很有限。武大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形象地说:“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为朝核问题制订了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经,我们已经在爬山的过程中看到了山峰,休整的目的是为了更顺利地到达顶峰。”他认为,休会不会影响会谈的势头,各方已经达成了很多共识,是在过去3轮基础上取得的,但又是过去3轮所不能比拟的,本次会谈就像是万里长征打了一个胜仗。第四轮六方会谈下一阶段的具体日期另行商定。从8月7日开始的休会期间,六方沟通和磋商将继续。武大伟说,各方代表将向本国汇报会谈情况。休会期间,各方将保持沟通与协商,为复会后取得成果共同努力。武大伟表示对下一阶段会谈能否达成协议“不能保证”。
2.2005年9月13日,第四轮朝核问题北京六方会谈的第二阶段会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
【背景资料】
一、朝鲜半岛核危机问题
1.美国从1958年开始,在朝鲜半岛及其临近地区部署了大约2600件核武器。部署在韩国的核武器主要是短程核导弹、核炮弹等,其针对朝鲜的目的很明确。美国还对韩国提供了核保护伞。尽管前苏联和中国都曾经对朝鲜的安全做出过承诺,但是,这种承诺似乎都不包括提供核保护伞;而且,在朝鲜战争结束后,苏联和中国都没有在朝鲜长期驻军,因此,在核领域的安全问题上,朝鲜与中国或者苏联的关系并不密切。这种态势导致以下后果。第一,朝鲜在安全上更倾向于发展战略武器能力,而不是依赖与苏联或中国的军事同盟关系。其次,由于当时苏联和中国在安全上给朝鲜的承诺不包括核领域,因此,两国对朝鲜核武器发展政策的影响力也极其有限。
1991年9月27日,当时的美国总统布什宣布,撤除美国部署在世界各地的主要战术核武器。这是当时东西方全球战略互动的一部分,它在事实上大体满足了朝鲜要求美国撤出驻韩国核武器的呼吁,客观上推动了朝鲜核问题的积极转变。1991年底,朝鲜北南双方签署了互不侵犯协定;韩国政府宣布韩国不存在任何核武器,表明美国已经完全撤除其部署的核武器。朝韩双方签署了朝鲜半岛无核化宣言。
1992年1月底,朝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了接受安全保障协议。1992年6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朝鲜进行了第一次视察。但是,1992年下半年,国际原子能机构与朝鲜就视察问题出现摩擦。1993年3月12日,朝鲜第一次宣布退出《核不扩散条约》。在朝鲜的宣布生效之前,美国和朝鲜进行了副部长级的谈判,并于1993年6月11日达成一个联合声明。原则上,这次核危机得以解决,实际上,双方仍有很多争执。到1994年上半年,问题再次严重起来。美国前总统卡特于当年6月中旬对朝鲜的访问改变了问题发展的方向。朝鲜同意冻结其核计划,美国同意恢复双边高级会谈。
1994年10月21日,美国和朝鲜就朝鲜核问题达成一个《框架协议》,同意就彻底解决朝鲜核问题采取逐步的互利措施。但是,在协议达成之后一段时间之后,协议的履行变得越来越艰难。布什政府上台后,表现出强硬的对朝鲜姿态,并于2002年初将朝鲜与伊朗、伊拉克一起称为“邪恶轴心”,媒体披露的美国《核态势审议报告》也将朝鲜列为使用核武器的对象之一。美国对伊拉克的军事态势和军事行动可能加重了朝鲜对美国军事打击的担心。朝鲜也对美国表现了非常强硬的姿态。在2002年10月美国助理国务卿凯利访问朝鲜期间,朝鲜承认其拥有浓缩铀计划。美国方面以朝鲜破坏《框架协议》为理由停止重油供应。朝鲜随后中断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朝鲜核设施的安全保障。2003年1月10日,朝鲜再次宣布退出《核不扩散条约》。
2.《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英国、美国、原苏联等59个国家1968年7月1日分别在伦敦、华盛顿和莫斯科签署的一项国际条约。1970年3月条约正式生效。截止2002年4月,条约缔约国共有187个。朝鲜于1985年底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93年3月12日,以国家安全为由,宣布退出。1994年10月,朝鲜和美国经过一系列会谈最终签署了《核框架协议》。随后,朝鲜声明同意仍然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一方,履行根据条约达成的安全保障协议。
二、中国政府在解决朝鲜核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政策主张:
(1)维护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
(2)通过外交和政治手段解决分歧;
(3)保持朝鲜半岛无核化。
三、朝核问题北京三方会谈
为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危机,2003年4月23日至25日,中国、朝鲜、美国三国在北京举行了朝核问题三方会谈。
四、朝核问题北京六方会谈
1.2003年8月27日至29日,中国、朝鲜、美国、韩国、俄罗斯、日本六国在北京举行了第一轮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各方代表团团长分别是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朝鲜外务省副外相金永日、美国助理国务卿凯利、俄罗斯副外长洛修科夫、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长官助理)李秀赫和日本外务省亚大局局长薮中三十二)。
会谈结束后,中方代表、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总结了与会各方在这次会谈中达成的六点共识,也就是会谈取得的最终成果。这六点共识是:第一、各方都致力于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维护半岛和平与稳定,开创半岛的持久和平;第二、各方都主张半岛应无核化,同时认识到,也应考虑解决朝方在安全等方面提出的关切;第三、各方原则上赞同按照分阶段同步或并行实施的方式,探讨并确定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第四、各方同意在会谈、和谈进程中,不采取可能使局势升级或激化的措施;第五、各方都主张保持对话,建立信任,减少分歧,扩大共识;第六、各方同意继续六方会谈的进程,并尽快通过外交渠道确定下一轮会谈的时间和地点。
2.2004年2月25日至28日,中国、朝鲜、美国、韩国、俄罗斯、日本六国在北京举行了第二轮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各方代表团团长分别是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朝鲜外务省副外相金桂冠、美国助理国务卿凯利、俄罗斯副外长洛修科夫、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长官助理)李秀赫和日本外务省亚大局局长薮中三十二)。会谈结束后,第二轮北京六方会谈主席、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王毅谈了本次会谈的“三个议题”、“三个特点”和“五个进展”。
“三个议题”是:一是解决核问题的目标。朝方进一步明确了弃核意愿,表示只要美国放弃对朝敌视政策,朝鲜愿意放弃核武器开发计划;美国进一步阐明了对朝政策,重申美国对朝鲜没有敌意,无意入侵朝鲜,无意改变朝鲜政权,在美国的关切解决后,最终愿与朝鲜实现关系正常化。各方同意以相互都能接受的书面方式解决安全保障问题。在弃核目标上,美方提出“全面、可核查、不可逆转地放弃核计划(CVID)”概念,各方对此进行了讨论,在弃核的定义、范围等方面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二是解决核问题第一阶段的措施问题。朝方主动提出作为弃核进程的第一步,愿意冻结核活动,同时希望其他国家采取相应措施。中国、韩国和俄罗斯承诺在一定条件下,向朝鲜提供能源援助。美国和日本承认朝鲜有能源需求,并对此表示理解。日本表示将在日朝关系正常化后,对朝鲜提供大规模经济援助。关于核冻结的范围、核查等问题,尚需今后进一步讨论。三是持续和谈进程的问题,各方一致同意把和谈进程继续下去,不晚于2004年6月底举行第三轮六方会谈,并成立工作组。
“三个特点”是:一、启动了实质问题的讨论,标志着会谈进程在向前迈进;二、各方保持了冷静和建设性态度,标志着会谈正在走向成熟;三、会谈的方式更加公开和灵活,标志着各方对会谈的信心在增强。
“五个进展”是:一、成功推进了实质问题的讨论;二、明确了采取协调一致步骤解决问题的方式;三、发表了启动和谈进程以来首份文件;四、确定了第三轮会谈地点和时间;五、同意建立工作组推进会谈机制化。
3.2004年6月23日至26日,中国、朝鲜、美国、韩国、俄罗斯、日本六国在北京举行了第三轮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各方代表团团长分别是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朝鲜外务省副相副外相金桂冠、美国助理国务卿凯利、俄罗斯特使亚历山大-阿列克谢耶夫、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长官助理)李秀赫和日本外务省亚大局局长薮中三十二)。
会谈结束后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王毅谈了本次会谈的“五个成果”:首先,各方都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朝方表示愿意以透明的方式放弃核武器计划,强调核冻结是弃核的第一阶段,愿意为此接受核查。朝方还提出了关于实施核冻结的具体方案。美方重申,不对朝鲜有敌对政策,并首次提出了解决核问题的全面方案。韩国首次提出了弃核第一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日本首次表示在一定条件下对朝鲜实施核冻结提供能源帮助。中国和俄罗斯都为推进和谈进程,解决面临的难点提出了重要的设想和建议。这些方案和设想的提出,是启动六方会谈一年多以来各方努力积累的结果,显示了各方推动和谈进程的积极的政治意愿。第二,各方就弃核的第一阶段达成共识,各方均认同实施核冻结并采取相应措施是弃核的第一阶段。各方对朝方作出的承诺表示欢迎,并且不同程度地作出了积极反应。各方同意授权工作组尽快举行会议,就核冻结的范围、期限、核查以及采取的措施等问题进行更为具体的讨论,这将有利于深化实质性的讨论,有利于切实推进无核化进程。第三,各方同意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按照口头对口头,行动对行动的原则寻求核问题的和平解决。这些共识是在各方同意采取协调一致步骤的基础上达成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解决问题的途径和需要遵循的原则。第四,各方审议通过了工作组的概念文件,确定了工作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有利于工作组今后更为有效、规范和务实地开展工作。第五,各方原则确定了第四轮六方会谈的会期,并发表了第二份《主席声明》。这标志着会谈进程将继续下去。
专题十一 上海合作组织元首会晤
1.2005年7月5日,上海合作组织第五次元首会晤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元首就深化地区安全合作、经济合作等协调立场,作出具体部署,并就重大国际及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决定继续采取一系列加强团结、合作反恐、发展经济的具体步骤。 这次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签署的一系列文件,对该组织在地区形势发生新的变化的情况下如何顺利发展,规划组织下一步工作,深化经济、安全等领域的务实合作等,具有重要意义。
2.峰会于上午10时45分开幕。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元首先后举行了小范围和大范围会谈。在大范围会谈中,胡锦涛作了题为《加强团结合作 促进稳定发展》的重要讲话。他指出,当前,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进入了一个重要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迫切需要各成员国不断增进互信、加强团结、深化合作。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尽快把本组织的合作潜力转化为现实成果,妥善应对国际和地区形势复杂变化带来的挑战。
当前,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全力加强安全合作。没有稳定,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三股势力”对各成员国和整个地区构成严重的现实威胁。要坚持不懈地推动落实有关打击“三股势力”的文件和协议,开展有效的情报交流,加紧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第二,扎实推动经济合作尽快取得实际成果。要加强协调,加大投入,有步骤有重点地执行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其落实措施计划,尽快建立银行联合体,积极探索多边和双边相补充、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合作模式,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同国际金融机构建立联系、开展合作,为深化经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中方高度重视落实在塔什干峰会上宣布提供的9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已决定在贷款利率、贷款时限、担保条件方面采取更加优惠的措施。第三,深入开展人文合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和深化在文化、救灾、教育、旅游、新闻等领域的合作。要加强在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中方将为此拨出专项资金,在3年内为其他成员国培训1500名不同领域的管理和专业人才。
六国元首一致同意下届峰会明年在中国举行。作为观察员国出席峰会的蒙古总统恩赫巴亚尔、巴基斯坦总理阿齐兹、伊朗副总统阿雷夫和印度外交部长辛格、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张德广也在大范围会谈中发言。
会谈后,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的决议》以及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地位等文件。
【背景资料】
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上海五国”会晤机制出现在冷战刚刚结束的特殊历史时期。苏联解体后,由苏联独立出来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四个国家共同面临着稳定与发展的需要,也使中国和原苏联这四国强烈意识到,继承冷战结束前谈判成果、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边境地区争议和军事对峙问题,不仅是当前的形势下各国转入和平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整个地区稳定与安宁的迫切需要。中国政府在与原苏联和独立后的四国进行着卓有成效的边界谈判的同时,也已经开始积极推动与这些国家就共同的边境安全问题进行磋商。
1996年4月26日,五国领导人相聚上海,参加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协定》。《上海协定》的签署不仅为中国与独联体4国间的双边和多边关系健康发展完成了重要的前提,也由此启动了“上海五国”的会晤机制,并为上海合作组织的形成打下基础。1997年4月,五国又在莫斯科签署的《五国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这两个重要文件的签署,首次以平等、信任、协商、互利的原则,化解了阻碍各国和地区与发展的战争威胁因素,并为这个新生会晤协商机制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重要的信任基础。在两次会晤中,各国通过五国元首联合声明的形式,将这种形式固定了下来。
在后来的3年中,随着世界政治形势与地区安全格局在后冷战期的发展,“上海五国”机制在解决了传统的军事安全问题之后,随即将合作的重心转向了对各国安全构成更现实威胁的非传统安全领域中。1998年7月,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拉木图举行的“上海五国”元首会晤中,首次将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作为“上海五国”合作的主要任务。1999年8月,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五国”元首会晤上,进一步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偷运武器、贩卖毒品等跨国犯罪活动”的任务职能化。鉴于当年8月在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发生宗教极端组织劫持外国人质的“巴特肯事件”,12月在比什凯克举行了五国执法部门领导人安全合作与协作会议,成立“比什凯克小组”,形成了“上海五国”机制下由各国职能部门的专门协调机构。2000年7月,“上海五国”元首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连年受国内极端宗教活动祸患的乌兹别克斯坦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此次会议。随着国际大环境和本地区内局势在几年内发展与变化,“上海五国”领导人一致认为,现有的已有的会晤机制已不能适应地区与多边合作的需要,建立一个正式的地区性国际合作组织的需要开始提上议事日程。
2001年7月,“上海五国”成立后的第六次国家元首会议再次于上海举行,“上海五国”正式升级为上海合作组织,乌兹别克斯坦作为六个平等的成员国的一员加入了这一合作机制。在这次会议上,六国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将“上海五国”时期开始倡导的平等的国家关系、合作的安全形式、互利的协作目的等地区合作构想,提炼、浓缩为著名的“上海精神”——“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六国领导人还共同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突出安全先行、合作反恐的政治安全合作主题,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等概念均做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并使地区合作机制中安全合作在目的、任务、现任、程序等内容上首先规范起来,《上海公约》并规定了有关合作的具体方式和程序,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化和法制化时期的开始。
2002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第二次元首会议上,又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向正式的国际性地区合作组织的机制化目标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同时,此次会议还决定将建立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机构,从组织基本法规和组织常设机构两个方面将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建设引入实质性阶段。
在2003年的上海合作组织莫斯科元首会议上,各国元首签署的《宣言》及其他一些保障和推动组织机制化的文件,将正式启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反恐机构的组建进程,并于2004年初正式开展工作。自此,上海合作组织步入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合作组织。
2004年1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成立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东道国有关领导人、六国外长、协调员、一些国际组织代表及部分驻华使节应邀出席,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秘书处的成立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的初创阶段正式宣告结束。上海合作组织从此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一个成熟、自信的地区力量,正在大踏步地登上国际舞台................
一、2005年7月26日—8月7日,第四轮朝核问题北京六方会谈在北京举行。
日本代表团团长是外务省亚洲和大洋洲局局长佐佐江贤一郎、韩国代表团团长是外交通商部次官补宋旻淳、俄罗斯代表团团长是外交部副部长亚历山大•阿列克谢耶夫、中国代表团团长是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朝鲜代表团团长是外务省副外相金桂冠、美国代表团团长是助理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希尔。在这轮会谈中,六方围绕如何实现半岛无核化表明了各自立场并提出了相关主张和设想。
7月30日各方一致同意制订共同文件,以反映此轮会谈的成果。但由于朝美无法在弃核的范围上达成共识,朝方声称自己有权和平利用核能,美方则要求朝鲜必须放弃包括民用在内的所有核计划。因此,虽经过8天的讨论和几番修改,各方仍未能就共同文件达成一致。
2005年8月7日,中方代表团团长武大伟宣读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主席声明,并特意强调是“主席声明”,既低于当初签署“共同文件”的预期,又不是各方妥协后决定签署的“联合声明”。武大伟说,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的会议于7月26日至8月7日在北京举行。围绕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六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精神,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了认真、务实、深入地讨论和磋商,增进了了解、扩大了共识,取得了积极进展。他说,六方一致重申以和平方式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六方会谈的目标,并同意就此发表一个共同文件。会议就文件内容进行了深入有益的探讨,取得了很多共识。为了取得“具体进展”,各方同意第四轮六方会谈只设定开始日期,不设闭幕日期,大有不谈出结果不撤退的架势。13天的谈判,从时间上说超过了前三轮谈判的总和,但具体成果很有限。武大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形象地说:“第四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为朝核问题制订了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经,我们已经在爬山的过程中看到了山峰,休整的目的是为了更顺利地到达顶峰。”他认为,休会不会影响会谈的势头,各方已经达成了很多共识,是在过去3轮基础上取得的,但又是过去3轮所不能比拟的,本次会谈就像是万里长征打了一个胜仗。第四轮六方会谈下一阶段的具体日期另行商定。从8月7日开始的休会期间,六方沟通和磋商将继续。武大伟说,各方代表将向本国汇报会谈情况。休会期间,各方将保持沟通与协商,为复会后取得成果共同努力。武大伟表示对下一阶段会谈能否达成协议“不能保证”。
2.2005年9月13日,第四轮朝核问题北京六方会谈的第二阶段会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
【背景资料】
一、朝鲜半岛核危机问题
1.美国从1958年开始,在朝鲜半岛及其临近地区部署了大约2600件核武器。部署在韩国的核武器主要是短程核导弹、核炮弹等,其针对朝鲜的目的很明确。美国还对韩国提供了核保护伞。尽管前苏联和中国都曾经对朝鲜的安全做出过承诺,但是,这种承诺似乎都不包括提供核保护伞;而且,在朝鲜战争结束后,苏联和中国都没有在朝鲜长期驻军,因此,在核领域的安全问题上,朝鲜与中国或者苏联的关系并不密切。这种态势导致以下后果。第一,朝鲜在安全上更倾向于发展战略武器能力,而不是依赖与苏联或中国的军事同盟关系。其次,由于当时苏联和中国在安全上给朝鲜的承诺不包括核领域,因此,两国对朝鲜核武器发展政策的影响力也极其有限。
1991年9月27日,当时的美国总统布什宣布,撤除美国部署在世界各地的主要战术核武器。这是当时东西方全球战略互动的一部分,它在事实上大体满足了朝鲜要求美国撤出驻韩国核武器的呼吁,客观上推动了朝鲜核问题的积极转变。1991年底,朝鲜北南双方签署了互不侵犯协定;韩国政府宣布韩国不存在任何核武器,表明美国已经完全撤除其部署的核武器。朝韩双方签署了朝鲜半岛无核化宣言。
1992年1月底,朝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了接受安全保障协议。1992年6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朝鲜进行了第一次视察。但是,1992年下半年,国际原子能机构与朝鲜就视察问题出现摩擦。1993年3月12日,朝鲜第一次宣布退出《核不扩散条约》。在朝鲜的宣布生效之前,美国和朝鲜进行了副部长级的谈判,并于1993年6月11日达成一个联合声明。原则上,这次核危机得以解决,实际上,双方仍有很多争执。到1994年上半年,问题再次严重起来。美国前总统卡特于当年6月中旬对朝鲜的访问改变了问题发展的方向。朝鲜同意冻结其核计划,美国同意恢复双边高级会谈。
1994年10月21日,美国和朝鲜就朝鲜核问题达成一个《框架协议》,同意就彻底解决朝鲜核问题采取逐步的互利措施。但是,在协议达成之后一段时间之后,协议的履行变得越来越艰难。布什政府上台后,表现出强硬的对朝鲜姿态,并于2002年初将朝鲜与伊朗、伊拉克一起称为“邪恶轴心”,媒体披露的美国《核态势审议报告》也将朝鲜列为使用核武器的对象之一。美国对伊拉克的军事态势和军事行动可能加重了朝鲜对美国军事打击的担心。朝鲜也对美国表现了非常强硬的姿态。在2002年10月美国助理国务卿凯利访问朝鲜期间,朝鲜承认其拥有浓缩铀计划。美国方面以朝鲜破坏《框架协议》为理由停止重油供应。朝鲜随后中断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朝鲜核设施的安全保障。2003年1月10日,朝鲜再次宣布退出《核不扩散条约》。
2.《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英国、美国、原苏联等59个国家1968年7月1日分别在伦敦、华盛顿和莫斯科签署的一项国际条约。1970年3月条约正式生效。截止2002年4月,条约缔约国共有187个。朝鲜于1985年底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93年3月12日,以国家安全为由,宣布退出。1994年10月,朝鲜和美国经过一系列会谈最终签署了《核框架协议》。随后,朝鲜声明同意仍然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一方,履行根据条约达成的安全保障协议。
二、中国政府在解决朝鲜核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政策主张:
(1)维护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
(2)通过外交和政治手段解决分歧;
(3)保持朝鲜半岛无核化。
三、朝核问题北京三方会谈
为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危机,2003年4月23日至25日,中国、朝鲜、美国三国在北京举行了朝核问题三方会谈。
四、朝核问题北京六方会谈
1.2003年8月27日至29日,中国、朝鲜、美国、韩国、俄罗斯、日本六国在北京举行了第一轮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各方代表团团长分别是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朝鲜外务省副外相金永日、美国助理国务卿凯利、俄罗斯副外长洛修科夫、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长官助理)李秀赫和日本外务省亚大局局长薮中三十二)。
会谈结束后,中方代表、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总结了与会各方在这次会谈中达成的六点共识,也就是会谈取得的最终成果。这六点共识是:第一、各方都致力于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维护半岛和平与稳定,开创半岛的持久和平;第二、各方都主张半岛应无核化,同时认识到,也应考虑解决朝方在安全等方面提出的关切;第三、各方原则上赞同按照分阶段同步或并行实施的方式,探讨并确定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第四、各方同意在会谈、和谈进程中,不采取可能使局势升级或激化的措施;第五、各方都主张保持对话,建立信任,减少分歧,扩大共识;第六、各方同意继续六方会谈的进程,并尽快通过外交渠道确定下一轮会谈的时间和地点。
2.2004年2月25日至28日,中国、朝鲜、美国、韩国、俄罗斯、日本六国在北京举行了第二轮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各方代表团团长分别是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朝鲜外务省副外相金桂冠、美国助理国务卿凯利、俄罗斯副外长洛修科夫、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长官助理)李秀赫和日本外务省亚大局局长薮中三十二)。会谈结束后,第二轮北京六方会谈主席、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王毅谈了本次会谈的“三个议题”、“三个特点”和“五个进展”。
“三个议题”是:一是解决核问题的目标。朝方进一步明确了弃核意愿,表示只要美国放弃对朝敌视政策,朝鲜愿意放弃核武器开发计划;美国进一步阐明了对朝政策,重申美国对朝鲜没有敌意,无意入侵朝鲜,无意改变朝鲜政权,在美国的关切解决后,最终愿与朝鲜实现关系正常化。各方同意以相互都能接受的书面方式解决安全保障问题。在弃核目标上,美方提出“全面、可核查、不可逆转地放弃核计划(CVID)”概念,各方对此进行了讨论,在弃核的定义、范围等方面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二是解决核问题第一阶段的措施问题。朝方主动提出作为弃核进程的第一步,愿意冻结核活动,同时希望其他国家采取相应措施。中国、韩国和俄罗斯承诺在一定条件下,向朝鲜提供能源援助。美国和日本承认朝鲜有能源需求,并对此表示理解。日本表示将在日朝关系正常化后,对朝鲜提供大规模经济援助。关于核冻结的范围、核查等问题,尚需今后进一步讨论。三是持续和谈进程的问题,各方一致同意把和谈进程继续下去,不晚于2004年6月底举行第三轮六方会谈,并成立工作组。
“三个特点”是:一、启动了实质问题的讨论,标志着会谈进程在向前迈进;二、各方保持了冷静和建设性态度,标志着会谈正在走向成熟;三、会谈的方式更加公开和灵活,标志着各方对会谈的信心在增强。
“五个进展”是:一、成功推进了实质问题的讨论;二、明确了采取协调一致步骤解决问题的方式;三、发表了启动和谈进程以来首份文件;四、确定了第三轮会谈地点和时间;五、同意建立工作组推进会谈机制化。
3.2004年6月23日至26日,中国、朝鲜、美国、韩国、俄罗斯、日本六国在北京举行了第三轮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各方代表团团长分别是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朝鲜外务省副相副外相金桂冠、美国助理国务卿凯利、俄罗斯特使亚历山大-阿列克谢耶夫、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长官助理)李秀赫和日本外务省亚大局局长薮中三十二)。
会谈结束后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王毅谈了本次会谈的“五个成果”:首先,各方都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朝方表示愿意以透明的方式放弃核武器计划,强调核冻结是弃核的第一阶段,愿意为此接受核查。朝方还提出了关于实施核冻结的具体方案。美方重申,不对朝鲜有敌对政策,并首次提出了解决核问题的全面方案。韩国首次提出了弃核第一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日本首次表示在一定条件下对朝鲜实施核冻结提供能源帮助。中国和俄罗斯都为推进和谈进程,解决面临的难点提出了重要的设想和建议。这些方案和设想的提出,是启动六方会谈一年多以来各方努力积累的结果,显示了各方推动和谈进程的积极的政治意愿。第二,各方就弃核的第一阶段达成共识,各方均认同实施核冻结并采取相应措施是弃核的第一阶段。各方对朝方作出的承诺表示欢迎,并且不同程度地作出了积极反应。各方同意授权工作组尽快举行会议,就核冻结的范围、期限、核查以及采取的措施等问题进行更为具体的讨论,这将有利于深化实质性的讨论,有利于切实推进无核化进程。第三,各方同意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按照口头对口头,行动对行动的原则寻求核问题的和平解决。这些共识是在各方同意采取协调一致步骤的基础上达成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解决问题的途径和需要遵循的原则。第四,各方审议通过了工作组的概念文件,确定了工作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有利于工作组今后更为有效、规范和务实地开展工作。第五,各方原则确定了第四轮六方会谈的会期,并发表了第二份《主席声明》。这标志着会谈进程将继续下去。
专题十一 上海合作组织元首会晤
1.2005年7月5日,上海合作组织第五次元首会晤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元首就深化地区安全合作、经济合作等协调立场,作出具体部署,并就重大国际及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决定继续采取一系列加强团结、合作反恐、发展经济的具体步骤。 这次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签署的一系列文件,对该组织在地区形势发生新的变化的情况下如何顺利发展,规划组织下一步工作,深化经济、安全等领域的务实合作等,具有重要意义。
2.峰会于上午10时45分开幕。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元首先后举行了小范围和大范围会谈。在大范围会谈中,胡锦涛作了题为《加强团结合作 促进稳定发展》的重要讲话。他指出,当前,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进入了一个重要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迫切需要各成员国不断增进互信、加强团结、深化合作。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尽快把本组织的合作潜力转化为现实成果,妥善应对国际和地区形势复杂变化带来的挑战。
当前,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全力加强安全合作。没有稳定,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三股势力”对各成员国和整个地区构成严重的现实威胁。要坚持不懈地推动落实有关打击“三股势力”的文件和协议,开展有效的情报交流,加紧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第二,扎实推动经济合作尽快取得实际成果。要加强协调,加大投入,有步骤有重点地执行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其落实措施计划,尽快建立银行联合体,积极探索多边和双边相补充、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合作模式,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同国际金融机构建立联系、开展合作,为深化经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中方高度重视落实在塔什干峰会上宣布提供的9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已决定在贷款利率、贷款时限、担保条件方面采取更加优惠的措施。第三,深入开展人文合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和深化在文化、救灾、教育、旅游、新闻等领域的合作。要加强在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中方将为此拨出专项资金,在3年内为其他成员国培训1500名不同领域的管理和专业人才。
六国元首一致同意下届峰会明年在中国举行。作为观察员国出席峰会的蒙古总统恩赫巴亚尔、巴基斯坦总理阿齐兹、伊朗副总统阿雷夫和印度外交部长辛格、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张德广也在大范围会谈中发言。
会谈后,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的决议》以及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地位等文件。
【背景资料】
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上海五国”会晤机制出现在冷战刚刚结束的特殊历史时期。苏联解体后,由苏联独立出来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四个国家共同面临着稳定与发展的需要,也使中国和原苏联这四国强烈意识到,继承冷战结束前谈判成果、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边境地区争议和军事对峙问题,不仅是当前的形势下各国转入和平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整个地区稳定与安宁的迫切需要。中国政府在与原苏联和独立后的四国进行着卓有成效的边界谈判的同时,也已经开始积极推动与这些国家就共同的边境安全问题进行磋商。
1996年4月26日,五国领导人相聚上海,参加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协定》。《上海协定》的签署不仅为中国与独联体4国间的双边和多边关系健康发展完成了重要的前提,也由此启动了“上海五国”的会晤机制,并为上海合作组织的形成打下基础。1997年4月,五国又在莫斯科签署的《五国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这两个重要文件的签署,首次以平等、信任、协商、互利的原则,化解了阻碍各国和地区与发展的战争威胁因素,并为这个新生会晤协商机制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重要的信任基础。在两次会晤中,各国通过五国元首联合声明的形式,将这种形式固定了下来。
在后来的3年中,随着世界政治形势与地区安全格局在后冷战期的发展,“上海五国”机制在解决了传统的军事安全问题之后,随即将合作的重心转向了对各国安全构成更现实威胁的非传统安全领域中。1998年7月,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拉木图举行的“上海五国”元首会晤中,首次将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作为“上海五国”合作的主要任务。1999年8月,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五国”元首会晤上,进一步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偷运武器、贩卖毒品等跨国犯罪活动”的任务职能化。鉴于当年8月在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发生宗教极端组织劫持外国人质的“巴特肯事件”,12月在比什凯克举行了五国执法部门领导人安全合作与协作会议,成立“比什凯克小组”,形成了“上海五国”机制下由各国职能部门的专门协调机构。2000年7月,“上海五国”元首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连年受国内极端宗教活动祸患的乌兹别克斯坦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此次会议。随着国际大环境和本地区内局势在几年内发展与变化,“上海五国”领导人一致认为,现有的已有的会晤机制已不能适应地区与多边合作的需要,建立一个正式的地区性国际合作组织的需要开始提上议事日程。
2001年7月,“上海五国”成立后的第六次国家元首会议再次于上海举行,“上海五国”正式升级为上海合作组织,乌兹别克斯坦作为六个平等的成员国的一员加入了这一合作机制。在这次会议上,六国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将“上海五国”时期开始倡导的平等的国家关系、合作的安全形式、互利的协作目的等地区合作构想,提炼、浓缩为著名的“上海精神”——“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六国领导人还共同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突出安全先行、合作反恐的政治安全合作主题,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等概念均做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并使地区合作机制中安全合作在目的、任务、现任、程序等内容上首先规范起来,《上海公约》并规定了有关合作的具体方式和程序,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化和法制化时期的开始。
2002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第二次元首会议上,又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向正式的国际性地区合作组织的机制化目标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同时,此次会议还决定将建立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机构,从组织基本法规和组织常设机构两个方面将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建设引入实质性阶段。
在2003年的上海合作组织莫斯科元首会议上,各国元首签署的《宣言》及其他一些保障和推动组织机制化的文件,将正式启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反恐机构的组建进程,并于2004年初正式开展工作。自此,上海合作组织步入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合作组织。
2004年1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成立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东道国有关领导人、六国外长、协调员、一些国际组织代表及部分驻华使节应邀出席,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秘书处的成立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的初创阶段正式宣告结束。上海合作组织从此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一个成熟、自信的地区力量,正在大踏步地登上国际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