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更应该求真务实
“十”和“大”这两个字,在各行各业评选单位和个人中,好象成了绝对数和固定格式,不管评选什么类型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十大”。如;十大红旗 、十大标兵、十大人物、十大杰出、十大新闻 、十大美女 、十大富豪 ,等等……
“十”和“大”在评选中已经存在不少年了,也该退出了。说它该退出的原因是;它违反了求真务实的精神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原则。把“十”作为绝对数——不真,只识“十”个数,不符合辩证逻辑,难道就那么绝对?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大”是个虚量词——不实,“大”有多大?
人们对评选单位和个人用“十”和“大”最起码要提出这样几问号;
其一,评选十个,把评选数绝对化了,绝对的东西是没有的。按理讲评选只要够条件,有多少应该评多少,没有就不评。如果把十个作为绝对数,实际上就是无标准评选。标准就是十个,无形中造成好的再多只评十个;不够十个也要凑够十个。
其二,评选十大,是形而上学的作法。“大”是个虚量词,大到底有多大?大的反义是小,评十大是否还要评十小,没有十小,十大就不能成立。评上的十个人为大的?没评上的人都是小的?这种把人以大小之分,是否有辱大多数人的人格呢?
其三,“十”和“大”是很炫耀的字眼,评选先进用“十”和“大”本身就从字眼上脱离了群众。从客观上,有意和无意的把评选单位与单位,个人与群众之间拉开了距离,本来评出来的个人应该是人们心中的丰碑,其结果是纯朴感人的事迹却让炫耀刺耳的字眼抵消掉了。
现在,一切工作都要走上求真务实的道路上来,评选更要坚持求真务实。评选单位和个人,固定在“十”个数上,可一断定这不是真数。稍微懂得一点辩证法的都不会把评选固定在“十”个数上。评选单位和个人用“大”这个虚量词来形容,无形中是个拔高,显然不实,只能使群众产生逆反心理。
评选单位和个人关键是让人能接受,称呼还是朴实点好。人与之间在正常的情况下差距是不大的,要说有差距只是互相在某一点上你比我这一点强一些,我比那一点好一些。再美的人也有黑点,在丑的人也有亮点。
从评选个人的角度看,天才出自勤奋,伟大出自平凡,丰碑出自普通,优秀出自苦干。如果把个人的勤奋、平凡、普通、苦干拔高到“大”的位置上,有损于个人朴实的形象。
有的评选就不用“几大”,而是用“几名”“几位”,我看就很好。例如;某单位评选出满勤的好工人,按照标准,有几个就评几个,结果评出八个。他们在命名时没有采用“八大出满勤的好工人”,而是采用“八名出满勤的好工人”,这样做首先使评选出的个人能从感情上让群众接受。不用“大”,而用“名”,其效果比用“大”要真切、实在、朴实的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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