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竞价的根本缺陷


搜索巨头们所主宰的搜索的主导创收模式是竞价排名。

它异常火爆,像一座发掘不尽的金山被搜索巨头们所把持。

人们对于竞价排名搜索颇有微词,但均集中在和正常搜索结果的混合排以及误导搜索者和引发欺诈点击等方面。忽视了搜索竞价排名的根本性缺陷。

搜索竞价排名属于“位次”的竞价,也就是排列在关键词的第几位的点击单价的竞价。它需要通过竞价实现“位次”本身的价值。这是基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的要求。

所有关于“位置”的事物的价值都又两个因素决定——位置的单价和占有该位置的数量。

房屋的价值=房屋的单价×面积

电视广告的价值=电视时段×播放长度

报刊广告价值=广告位置×广告面积

森林的价值=单位面积蓄积量×森林面积

同样的道理,搜索结果位次的价值=点击价值×点击率

当前的搜索竞价模式的问题就在于,它将点击单价的竞争取代了“位次”的竞争,撇开了点击率因素。撇开了点击率对于位次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它是一种典型的“见木不见林”的模式,是一种“错位”的价值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