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落后,不利捐赠


在12日举办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上,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徐永光这样说:“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倡导公益,但目前的慈善捐赠还是少得可怜,归纳起来,原因有5点:一是政府揽权太多,放权不够;二是公民意识不够,需要培养;三是富人出生太晚,还不成熟;四是慈善组织能力不足,信誉不高;五是税收政策落后,不利捐款。”。

我非常赞同徐永光的观点,税收政策落后,不利捐款。我国的《捐赠法》有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捐赠。按理说,在税收方面,就应该一路绿灯。但,遗憾的是,并非如此。内税的企业所得税对捐赠就有一定比例的限制。限制能是“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