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说,当前大陆的民营企业家,他们不是旧社会资本家的延续,而是在改革开放时期成长起来的,他们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民营企业在整个经济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不能否认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也出现了一些民营企业当初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甚至有些还违背了法律法规。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实事求是、依法办理,是什么问题就按照什么问题办,该按法律处理就按法律处理。"
我赞成厉以宁的以上说法,就应该"依法办理,是什么问题就按照什么问题办,该按法律处理就按法律处理。"如果对这些人的“原罪”赦免,就是对犯罪的鼓励,对法律的践踏,对另一些没有“原罪”的人的不公平.同样,我对税收赦免也是持以上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