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轮政府干预,目前市场上存在两种对房地产产品价格的预期,即主升派和主跌派。从表象上看似乎形成了经济运行必要的博弈性,但是细致研究两派观点背后所支持的逻辑不难发现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主升派主要以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机)商为主的阵营,其观点的依据主要是作为看好房价的基本因素依然存在,主要是重点城市在全国经济布局中的特殊地位没有发生变化,“城市魅力”效应明显,人口聚集现象依旧,新暴利行业虽然出现速度降低,势头减缓,不过依然存在,且比较集中,更为主要的是房地产市场的升降与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
主跌派主要以消费者、部分社会学家为主,其观点的依据主要是政府干预措施导致的房地产产品价格上涨趋缓甚至局部出现下降;房地产问题涉及社会公平和稳定;政府大力推行经济适用房冲击房地产市场;二手房倒卖受到监督和控制等。
从经济逻辑的角度来分析双方观点,不难看出尽管双方的观点都存在经济预测的片面性,但是明显主升派的依据相对更客观一些。这是因为:
首先,主升派判断依据中关于城市魅力、人口以及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方面因素是客观存在的。
其次,虽然政府出台政策对房价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是政策的实质力度有限,且主要以二手房市场内简单、低级的操作手法作为控制对象,其措施的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在经济效果上只是局部提高了操控房价的成本。但是,买方处于不平等地位的根本原因没有得到改变,其需求的上限被迫上移,因此既便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操控房价的成本,只要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其行为还是难以得到控制。差别只是在于前期被当作打击对象的中小炒房者被最终清盘出场,而房产品会更加集中在实力较强的炒房者手里,卖方的博弈效果将进一步降低,买卖双方的矛盾将更加难以调和。
第三,房地产问题涉及社会公平问题,但是所谓的社会公平不止是消费房产品的消费者的公平,还要包括从事房地产业以及相关行业的从业者的“公平”。在一轮轮房价的上涨中和房地产相关的行业都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也在回报中不断扩大各自的胃口,一旦遇到房地产业的突发性停滞或是倒退,其已经扩大的产能将成为严重的新的社会问题,这是摆在政府决策者面前的一个两难问题,也是制约政府采取进一步措施的关键所在。
第四,经济适用房问题。经济适用房是出于社会公平角度考虑的一种措施,但是其的出现本身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从而造成了其先天不足的劣势。比如,经济适用房定位难的问题,究竟经济适用房应该针对什么样的家庭?在北京和上海等重点城市,存留的潜在消费者包括很大比例的中高收入家庭,他们买不起的主要是他们看得上的房子,对于没房的状况下可能会接受经济适用房作为过渡。而对于中低收入的消费者来说,在重点城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实际支付能力依然受到其收入的限制很难成交。如果允许中高收入购买将会把炒房的问题继续带进经济适用房,如果不允许中高收入者买,新的房产品空置情况就会发生。笔者注意到“两会”期间不少代表提出有关经济适用房的议案,有的提出严格执行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但是这样的经济适用房实质降低的是总价即面积、功能的缩小形成总价缩小,而不是品质价格降低即品质相同下价格回归。也有代表将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制定在70~120平方米左右,可以说目前的定位比较起初期的40~70平方米的标准来说,有一定的市场认同度,但是这种强制的方式在市场矛盾激烈的条件下可以起到一定缓解的作用,但是如果一旦形成建设规模,对于过渡性质的消费者来说将缺乏选择进而使上一品质层次的房产品获得新的垄断条件,而下一品质层次的房产品可能会出现过剩的局面。因此,笔者有理由相信经济适用房的推行存在很多实际操作上的困难,而具有冒险精神的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机)商完全有可能也有空间变相抵制的方式继续维持房价,甚至重新推高。
佳信测评始终认为,房地产问题出在房地产领域,但是造成问题出现的原因决不是简单的房产品领域内的表象上的简单因素。房价无所谓高或低,其高或低是在以购房者收入为标准参照出来的结果,在短期内整体提高收入不现实的情况下要解决的是房产品价格的问题。而房产品价格问题必须考虑供给和需求的相对平衡,目前供需平衡不是简单的矛盾,而是基于人口、人文关怀、城市魅力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因此以目前的处理思路和处理手段来看很难动摇支持房价高举的基础。而经过一轮观望和整合房价继续攀高是必然的趋势,当然新的攀高或许会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如焦点城市的转移、地区差价的上涨性缩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