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金融一体化背景下中国金融业面临的机遇(一)
刘建江
世界金融一体化已成为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所谓世界金融一体化,从单一国家角度考虑,是指在金融开放的基础上,其金融活动与世界其它国家、地区相互影响、相互渗透而形成一个联动整体的发展态势。单一国家的金融一体化,首先表现在本国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活动而融入国际金融市场,即走出去;其次表现为外国金融(经济)主体参与本国金融活动,促使本国金融市场与外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融合,即引进来。从发展过程分析,金融一体化首先从金融区域化[1]、部分发达国家的金融一体化,例如欧元区的货币一体化,再过渡到世界金融一体化。
在世界金融一体化背景下,中国入世之后,中国金融业开放的步伐日益加大,尤其是2004年以来,外资金融机构大量进驻中国,国家也进一步放宽了金融方面的限制,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增强金融业活力,改善银行的经营环境
中国融入金融一体化的程度越深,外资金融机构对国内金融机构带来的竞争将越激烈,对我国金融机构的整体素质提高、行业绩效的改善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大举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在外资银行的巨大压力面前,我国各级政府和金融管理当局鼎力支持中资银行的改革,使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步伐得以加快,国内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加快。外资银行有效的管理模式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高效率的运作机制,对高级人才的重视及其对市场份额的占领,给国内银行业创造了学习的对象和机会,使国内银行业被迫提高管理水平,以迎接竞争。外资金融机构还带来了国际上比较先进的金融产品,为中国培养了一批懂金融业务,尤其是国际金融业务的人才。同时,外资金融机构的大举进入,也为我国金融机构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引进现代化金融设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为我国企业在全球范围进行融资、筹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根据莱文的理论与克拉席森等的实证分析,一国引入外资银行后,这些国家银行业的资产利润率明显提高,且外资银行所占比重越高,所在国银行业整体资产利润率越高,而且成本费用明显下降。我国银行业开放后也将验证了莱文等人的理论。2000年,中国银行业业绩均大幅度提高,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年内实现利润各为50.6亿元、116.46亿元、84.9亿元和26亿元,均大幅增长。以工行为例,在足额提取呆帐准备金,消化各种历史挂账46亿元,应付利息增提218亿元,表内应收利息下降150亿元的前提下,实现利润比上年增加11亿元,经营成果是近6年来最好的。其后的几年里,各银行的利润总额进一步好转,按照统一口径核算,2003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税前营业利润分别为500.33、197.1、472.2和446.84亿元(表
表
项目 |
工商银行 |
中国银行 |
建设银行 | ||||||
数额 |
增长额 |
增长率 |
数额 |
增长额 |
增长率 |
数额 |
增长额 |
增长率 | |
净利润 |
24.73 |
-40.54 |
-62.1 |
45.87 |
-49.22 |
-51.8 |
4.11 |
-38.93 |
-90.5 |
税前利润 |
26.58 |
-42.44 |
-61.5 |
100.58 |
-37.97 |
-27.4 |
4.5 |
-38.87 |
-89.6 |
提取拨备前营业利润 |
500.33 |
144.89 |
40.8 |
472.2 |
36.74 |
8.4 |
446.84 |
139.46 |
45.4 |
经营利润 |
635.44 |
186.94 |
41.68 |
501.59 |
28.76 |
6.1 |
50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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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2003年国有商行年报解读:因机制宜 披难疾进》,《银行家》,2004年7月。注:经营利润=税前账面利润+消化的历史财务包袱+提取呆账准备。中国银行经营利润扣除了减持中银香港股权获得的净收益。建行2002年消化的历史财务包袱数据不详,故增幅项目未做记录。
当前,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已有相当规模,中资金融机构绩效的大幅度提高,成本不断下降,虽不能完全归之于外资金融机构带来的竞争压力,也从一个侧面验证了莱文等专家的结论。
二、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推进金融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从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来看,世界金融一体化趋势促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不断地提高。比之于发达国家,我国金融市场成熟度和对外界冲击的承受力都明显欠缺,这必然导致金融体制的脆弱和金融机构监管不力。改革开放的实践,已使我国金融机构在实施监管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银行资产方面,已将原来行政贷款额度管理改变为资产负债管理。但随着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发展,任何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危机都可能危及其他国家乃至整个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
近年来,中国成立的以中央银行行长为主席的货币政策委员会进一步加大了国家对金融市场宏观控制的力度。为加强金融监管,2000年,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保监会。2000年9月召开的首次三方监管联席会议上,三方代表一致表示,要加强协调监管和信息沟通,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促进中国金融业稳健发展。
世界金融一体化亦促进了我国金融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国际金融领域的竞争是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竞争。为适应对外开放和一体化的要求,我国逐步建立健全了相关的法律制度。继《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证券投资管理条例》后,我国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资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中外合资投资银行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这些法律和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既规范了我国金融机构的活动,也为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力地推进了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今后我国金融融入世界金融一体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