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伤36人的湖南娄底市涟源“7.26”特大矿难引出惊人内幕:致使事故煤矿银广石矿在2002年全省小煤矿清理中成为“保留矿”的主要人物、原涟源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张顺辉,曾在银广石占有股份;银广石矿没有生产许可证,长期存在安全隐患,在被确定为“保留矿”的当年5月16日就发生过死亡6人的事故,涟源市煤炭安全监督部门曾多次对该矿下发停止生产指令,最后一次停产整顿通知就在这次事故发生25天前才下发的。可它还是一直“不受干扰”地生产到发生大事故之日,其中复杂的内幕关系显而易见,“官煤勾结”无疑是这次事故的罪魁祸首。
“官煤勾结”在地方小煤矿中不是个别现象。检查机关已查明的张顺辉涉案金额8万余元,而涉及煤矿就有20多个。离银广石矿不远的新万煤矿,因1997年发生死亡15人的瓦斯爆炸未被列入2002年“保留矿”,可在2003年却奇迹般地挤进了“保留矿”名单,该矿矿长告诉记者,他们在力争“保留矿”时,也做工作打点了上级。去年以来,涟源市检察院查到与煤矿有关的涉嫌受贿官员就有7人,其中4人正在立案起诉;涟源市纪委查处参股小煤矿的干部有30多名,参股最多者有20万元。涟源市地矿局局长、副局长、执法大队队长和煤炭局一个副局长目前已被批捕,他们都涉嫌参与了和矿主勾结牟利的活动。
就全国产煤地区而言,不知有多少违法经营、内藏安全隐患的小煤矿曾受到“官府”保护,而今仍有不少还在“官煤勾结”的保护伞下“安全”生产着,这是地方煤矿安全事故屡禁不止、久治不愈的主要症结。娄底市整治非法采矿已经很多年,可是安全事故仍然频繁发生,其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彻底铲除“官煤勾结”的根子。治理“官煤勾结”已经到了非治不可、非大治不可的时候了!
治理的首选办法无疑是法治,但必须是严格的法治。官煤勾结,无论是占股或受贿,都极其隐蔽,不留字据也不走账。一些官员和执法人员与矿主之间不仅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而且结成顽固的“防守同盟”,调查此类案件非常困难。涟源市的官煤勾结,竟要它上一级的最高领导——娄底市市委书记明察暗访几十次,才能查清一些线索。可见暴露出来的贪官污吏只是冰山一角,而就个案来讲,能够查明的犯罪金额及程度,仍有可能还是冰山一角。因此对极不容易揭露出来的违法勾结者,在法律和行政法规惩戒的弹性区间内,必须从严惩治,绝不能避重就轻,做执法表面工作,或者轻罚几个“替罪羊”而不了了之。涟源市从1996年到2002年死于矿难的有594人,平均每年近100人,可是仍无惩戒效果,而再度发生特大事故,不能说没有法治,但其法治却没有在法治许可的范围内严厉到“杀一儆百”、令行禁止的程度。
除了重用“法治”,必须同时施予“德治”,唤醒某些官员、矿主的人性良知和安全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科学发展观。去年4月16日,上任不到两个月的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遇到了震惊全国的涟源七一煤矿透水事故,他在现场守侯6天6夜,亲耳倾听到垂死的17名矿工在绝望中敲击井壁,直到生命终止,矿工聂清文在矿帽上给妻儿写下了“骨肉亲情难分舍”的留言。蔡力峰说,聂清文的遗言对我刻骨铭心,震撼心灵。这次矿难现场的亲身感受,促使聂清文微服暗访,下决心查清矿难背后的人祸黑幕。如果矿工聂清文的遗言曾经感动过那些贪官和奸商,他们的冒险行为应该有所收敛,不至人命关天的灾难一再发生。“银广石”一个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小矿,养活一群腰缠万贯的股东,1吨煤的市价211元,而矿工们的报酬只有13.6元,还葬送了16个年轻的生命,这些人性泯灭的官商们,对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和生命健康践踏到了何等程度!
有人认为发展生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必然会带来安全问题。可是不要忘了,发展生产的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如果生产活动以损害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这样的生产还有价值和意义吗!因此必须在全社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倍加珍惜人的生命健康,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生产氛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陈嘉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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