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问题 是谁在呼唤?


农民工的劳动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法律救助问题,这一系列问题,早已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但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仍然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在涉及农民工的各种侵权案件中,以用人单位侵权最为严重,拖欠、克扣工资,拒绝上保险,发生人身伤害不予赔偿,超时超量工作等情况非常普遍,这些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利益,更对国家法律的实施和社会发展形成了极大的危害。

    案例一、06年春节前夕,河北省保定市52名民工一大早就堵住了怀柔区人民政府大门,说他们在怀柔某工地打工,建筑公司老板拖欠大部分工资不给,无法回家过年。经了解,该建筑公司所有工程款已经按照合同如数拨付完毕,造成拖欠工资问题是承包商从中扣押,恶意拖欠所致。由于民工们情绪激动,怀柔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联合信访、劳动监察、怀柔区建委、怀建集团主管领导反复做工作,最终使该建筑公司同意代承包商垫付所欠的5万元工程款,日后再与承包商捋顺欠款问题。第二天这50多人就拿到了自己的工钱,离开了怀柔,回家过年了。

    案例二、同样是06年春节的前一天,在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喇叭沟门满族乡政府办公大楼里,10 多个安徽籍民工聚集在此已经几天几夜,吃住都在办公大楼里,他们要求喇叭沟门镇政府给付托欠他们70多人十几万元工钱。经怀柔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及时调解并为民工们筹措1万元回家路费,暂时安抚了民工,让他们返回家乡,没有造成更坏的影响。节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又为重新返京的民工们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核实复印各种证据,代写了诉状和免交诉讼费申请,助其到法院立案。目前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

    案例三、家住河北省的农民李红波在北京做长途运输司机。2004年7月22日,在他为单位送货途中,因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在京珠高速公路上与前方行驶的一辆中型货车相撞。经过抢救,李红波幸运的保住了生命,但造成四级伤残,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李红波希望单位能对其作出经济补偿,于2005年4月19日向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经过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历时四个多月的大量工作,使单位承认了李红波的工伤情况,李红波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可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06元,每月得到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共1770元,并且一直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后办理正式退休,享受退休职工待遇。同时受益的还有李的同事,单位经过这次教育,为本单位一百多位长途运输汽车司机都补缴了工伤保险。

    这些案件在法律援助的档案中、在“1600148”的电话记录中比比皆是,同样的情况不断的上演。每当受理此类案件时,满腹委屈的农民工们最终没有铤而走险,作出违法的事情,没有使它演变成更激烈的社会事件,而是走上了依法维权的诉讼之路,可以说法律援助和“148”工作人员进行的疏导、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但无论是谁,都无法因为这些工作成绩感到高兴,每个人都由衷的希望这一场又一场相似的情景不要再次发生。

    农民工是一个极其庞大的社会群体,在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中,在城市对劳动力伸出的需求之手召唤下,数不清的农民离开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离开了他们熟悉的生活,惶惶不安的投入了陌生的环境,适应陌生的生存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工逐渐成为了城市最主要的劳动力,他们从事的往往是最危险、最辛苦、最累而报酬可能是最少的工作。北京的建设凝聚了农民工的血汗,离开了农民工,城市可能会陷入瘫痪。他们就是这么重要的一个群体,然而他们也是最需要帮助和关怀的弱势群体,同时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因素。他们每一天可能都在发愁明天怎么办,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看病瞧医全都是天大的问题,没有住房、没有保险、没有稳定,一切都是朝不保夕。一旦发生意外,生活将一塌糊涂。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他们能否在社会生活中获得更多更平等的机会,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

    农民工问题近几年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从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等七个方面来解决农民工问题。北京市建委针对建筑企业拖欠工资情况严重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同时专门成立了建委法律援助工作站;中国农民工维权专业网站今年年初业已成立;媒体不断曝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都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方面的努力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但是目前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仍很严峻。

    在“1600148”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的统计中,农民工的咨询占了将近一半,尤其年根将至时进行咨询和申请援助的数量会急剧上升,从劳动、户口、婚姻、房屋、农村遗留问题、到交通事故、医疗、法律诉讼、教育,内容几乎涉及生活各个方面。从这些咨询中反映出,他们的法律知识相当贫瘠,对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可以从哪些途径获得保护懵懂不知,侵权行为发生后不会处理;其次,一些职能部门对此不够重视,对农民工的问题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不予解决,民工们普遍反映投诉无门;第三,走法律之路对农民工来说很坎坷,繁琐的程序和高门槛限制了他们寻求司法救助的机会;
第四、社会保障系统不健全,欠缺对农民工生活、生产的保障。

    有效解决农民工问题,我们认为,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重视,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发挥管理、监督、引导作用是最有效的办法。我们建议,加强对劳动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建立农民工业务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推动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进程;各行业自觉自律,加强自我监督;司法部门提高针对农民工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此外,其他相关部门也应当对农民工及其家庭给予更多帮助。例如在子女教育问题上,降低农民工子女求学的门槛,为他们铺平道路;调动公众舆论,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等。

    北京要做首善之都,应做首善之举。我们再次呼吁,各部门动员起来,发挥职能作用,从一点一滴入手,妥善解决农民工就业、生活等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首都稳定,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