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嚣张可千万别惹警察


    13日(20071113)凌晨近5时,广州珠江医院住院部南泰路上发生一起枪击案,警方开枪击中该院神经科医生尹方明副教授,尹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还正在调查,我们只可从目前披露的一些有限的情况,作管窥式的观察,然后按照我们的生活常识来作出一些推断。

    在常理推断前,为了不致于复杂化,还必须排除两个因素:一是需要查明这名警察是否具有佩枪资格。据相关新闻披露,该名警员原在珠江医院工作,如果此时他并非警察,那么他现在应属“新警察”无疑。警察持枪是需要一定年限和相应资质的,此名警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次,此名警员原与死者在一个单位工作,他们以前是否认识;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宿怨;或是在原单位时受到过某种不公平的对待?

    以上两点至关重要,而且由此生发开来,其牵涉面可能更广一些。现在联系到广州市公安局长称“案情复杂”来看,还不宜排除这两种“合理怀疑”的可能性。

    如果排除了以上两点,我就按照已有的材料作番分析和判断。事情经过应是这样:在凌晨五点的时候,广州市珠江医院的副教授尹方明医生,在与刚从德国回来的同学王燕鸣聚会后,一起赶到珠江医院拿东西。这时,他的轿车的车牌给刚才的大排档的老板把车牌给蒙着了(如果警察提供的情况是准确的话),而他们却毫无知觉。因此,被警察拦住查问。

    这时,其实两者都情有可原。一个是已经这么晚了,又蒙了车牌,引起警察注意,来查问一下很正常;而作为死者,就在自家和单位的门口,要检查就检查吧,开始的时候,肯定也没当回事。你说,还有比家门口,更让人感到安全的地方吗?

    这时,“警察要尹方明出示证件,尹方明掏出了一个证件给警察。警察查看后,还要尹方明出示另外的证件。此时尹方明没有再掏证件,直接下车”。“我就是珠江医院的医生”,他对警察说。这是介绍自己的身份,以引起警察的信任。至此,两人的关系都还正常。

   但是,冲突接着就起来了。据他的同车同学王燕鸣说,当时两人吵了起来。这应是因为他的军官证或是行驶证已经过期的原因。如果说此时,还是因为要扣证,可能都还是很正常的。但是,作为本来就有瑕疵(证已过期)的当事人,死者在此时本不应该嚣张。

    何以见得这就算是“嚣张”?

    你们看,现在一个要扣证,而另一个不肯。因此,起了一个矛盾。这个矛盾的解决,本来很简单。警察挟公权力之威,要扣证是天公地道的事。但是,当事人则先是和他吵起来。这样达不到目的,尹方明给这个警察所在地单位———南石头街派出所一位熟识的警官打电话,但是当接到这位警察的电话后,这后来开枪的警察并不“卖”那个警察的“面子”,“继续要求尹方明出示证件”。

    到了此时,本也算不得什么的。死者或者先把证交了,你有门子托托门子;要处罚就处罚好了,反正作为一个医生,而且还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医学副教授,就不怕没有办法解决的事。就是真要罚起款来,本也不在乎这两个钱。

    但是,两人的矛盾顿时激发。当警察要求他出示证件时,他要求警察先出示证件。本来,警察执法本是应先出示证件的,这本不过份。但有前面的“争执”在前,后有同事打电话来在后。如再来此一举,则是两个人都同时愤怒了。

    但是,关键在后面。当警察扣住他证件的时候,他也把警察的证给收了,说:“你拿我证件,我也拿你的”。此时,两个人的关系可以说已经是针缝相对到了极点!

    但是,死者尹方明却根本不在乎,其意应为:你一个小小的警察能拿我怎么的!他牛劲一上来,抓了警察的证件便走。一扭头,三两步回到车里,啪地一声把车门关上,然后倒车,转弯,掉头,向东行驶。

    这可能是我们平时很容易看到的冲突场面。但是,他想不到的是,他面对的是一个警察,而且是中国大陆的人民警察!此时,警察连忙奔过去,一把抓住车门。车子已开动,警察一个趔趄(这时膝部受伤了)。愤怒的警察于是冲上前去,枪声响了,或许这时还真向天开了一枪警示,再将他一枪毙命。人民警察就是做尽了一切的程序,可能也与案件性质,与开枪的必要性有多少必然联系。

    但是,在没有更多的资讯的现在,我可以作出判断一个常理性的判断:其实一系列事件,都是死者的嚣张所导致。如果他能遇事不那么冲动,不那么较真地,不那么和人民警察“硬顶”,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整个事件,其实也就是他太嚣张给惹的祸。如果他能顺从地交出证件,或者在证件被扣后,能一忍了之,本来就完全不会有后面的结果。

    当然,还得说明一下,他的嚣张只是事件的诱因,却与与这个事件的性质并没有关系,也与警察应不应该杀他也没有直接关系。

    事实上,我也很讨厌这种嚣张的人。认为恶了,谁就怕你了。有的甚至还看人脸色办事,谁要是退让了,他就更来劲了。

    现在一些人很崇拜“霸气”。我到商场购物,购物小姐为了让我高兴,对我作惊讶状:“你真的有霸气”!在她认为,我会很受用。但我却很讨厌所谓“霸气”。所谓“霸气”,其实就是粗俗的表现,这只能说是一种低层次的趣味。一个人的尊严,其实根本不需要你来以你的过激的言辞和行为来表现的。只要是有身份的人,不说话都已是三份威,自然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倒是一些不自信、层次低的人,却要么狐假虎威,要么疾言厉色;而当别人退让时,他不认为你不屑于与他争下去,而是阿Q式地认为这是他取得的胜利了。

    现在事件已经发生,也足令一些行为嚣张者、“霸气”者戒。你再惹谁都行,你千万别惹警察,你牛B哄哄得不得了。可是,人家却是真有枪的,一枪就毙了你;或者,还抽出时间遵守一下程序,先对天一枪,然后一转枪头,一枪毙命——结果本来完全一样,你还敢嚣张吗?

    不过,我们现在也可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据珠江医院的他的同事介绍,尹方明这人平时其实也是很低调的。但为什么这次却如此嚣张呢?以一个在广州呆了十来年的人,对广州的警察应也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这次怎么就还这么嚣张呢?

    这可能与他在医院这个特殊的单位有关。同时,他也是和他这个德国回来的同学在一起,好久不见面了,一见面却在自己的家门口遇到这样认真的警察、这样的令人尴尬的事。因此不做出一点样子出来,总是感到面子上过不去的。

    警方现在公布的事件过程中,说他“逃逸”,你开车了,这要说你逃逸也没错。不过,其中的一些细节到底如何,可能还需要细细考察。幸好还有两个目击证人在。一个是和他一起的在车上的刚从德国回来的同学王燕鸣、一个是和警察一起的保安员(又有人说是警察,这个也很有必要弄明白)。这个同学正在被警察扣留,在说明事件。我估计他的证词,必是有利于死者的;而这个“保安”的证词,也必定是有利于警察的。但是,既有两个“活口”在,再加上死者的尸体、子弹头、枪支、车辆等物证,再加之一些弹道比对,只要有正常的公平、公开的刑事检验和讯问程序,并不难还原真相——当然,必然是由一个公正的、公开的环境下进行才能可能找到真相。

    现在要弄清楚的是,到底是警察情非得已,不得不杀;还是一时意气,就开枪杀人。不然,都可以躲着你,就是不“霸气”,不“嚣张”,但保不住的是你们的情绪。你说不定哪天打牌输了钱,哪天姘头和你赌气了,甚至是这个月工资又低得要命,或者看你没一点“霸气”好欺负,又或者看着你一付窝囊相,令人厌恶,三句话不对,就先遵守程序对天先开一枪,然后再。。。谁还敢要你们这种警察?

    加之,在我们这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大国,这样一个经历了“文革”摧毁一切伦理和贵族传统的国家,尽管很多人受过专业的系统训练,有的学历还很高。但是,人的修养却是远远落后,甚至本来修养就极为恶劣。但是,这种没有修养、低档次的人,占大多数甚至是绝大多数,你还不全把他们给杀了?

(20071116草,18日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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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消息人士转述广州教授遭枪击案同车人证言

http://news.sina.com.cn/s/l/2007-11-15/104014311219.shtml

2、广州公安局长:事件牵涉面广 目前不方便公布

http://news.sina.com.cn/s/2007-11-14/021014299517.shtml

3、广州通报医生遭枪击事件 称警方被迫鸣枪
http://news.xhby.net/system/2007/11/14/0101511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