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绿色采购”,人们往往会联想起另外一个词语“绿色壁垒”,言下之意是:外国利用环境为壁垒阻挡我们国家的产品进入他们的市场,很有几分不以为然的味道。对“绿色采购”的另外一种联想就是,我们的一些商家,为了促销,曾流行过将自己的产品随便贴上“绿色食品”标签。其实这两者都是对绿色采购的一种误解,那么真正的“绿色采购”是怎么回事呢?
真正的“绿色采购”,是指只采购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产品。具体来说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指产品本身不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化学物质,其次是指在制造产品的过程中没有使用污染环境和有害人体的有害化学物、也没有产生污染环境的废物、没有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对于一个产品是否属于绿色产品的判定,不仅要对该产品通过微量元素含有量的测试,还要对该产品的生产过程和场所进行体系认证,只有这两者的检验认证都符合要求的产品,才能被称之为“绿色产品”,购买这样合格产品的行为,才被称之为“绿色采购”。
欧盟在2002年率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标准,简称为“ROHS”,全称为“RESTRICTION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2002/95/EC)。这个标准的目的是为了限制有害物质在电子电器产品中的使用,具体要求是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禁止制造含有下列六种有害化学物质的电子电器产品:六价铬、铅、镉、水银、PBB、PBDE。也就是说,任何电子电器产品在2006年7月1日之后要向进入欧洲市场,必须提供不含有上述六种禁用物质的证明。不含有的具体标准是相关有害物质在产品中的含有量不超过5PPM。
日本政府在2003年7月,为此制定了“绿色采购调查共通化协议”,简称“JGPSSI”,全称为“JAPAN GREEN PROCUREMENT SURVEY STANDARDIZATION INITIATIVE”。为日本各企业在推行绿色采购过程中制定了统一的调查标准格式等。同时,根据“ROHS”的标准要求,提出了比这一要求更加严格的限制标准,不但将禁止使用物质由六种扩大到十几种,连禁用的期限也由2006年的7月提前到了2005年5月。日本各企业,根据上述要求,又制定了各有不同的更加严格的禁止和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标准。
目前在中国的日资企业,尤其是一些知名企业,已经明确了绿色采购的要求,不但本身按照这些要求进行绿色产品的生产,而且要求所有的材料供应商都必须按照这一绿色产品要求进行生产。对这些材料供应商的具体要求是:企业必须获得IO9000和ISO14000的认证,并获得绿色采购体系认证。产品不得含有禁止和限定使用的有害物质,并提供国家认可机构的含有微量元素测试报告。
也就是说,洋货正在发生一个新的质变,由原来的衡量产品好坏的三要素“Q(质量)、C(成本)、D(交货期)”变成了四要素“Q、C、D、E(环境)”。遗憾的是,面对这一正在变化的形势,我们不知道国货是否有相关的对应?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顺便到网上搜索了一下,搜索的结果告诉我:除了在华的日子企业在大搞绿色采购的改善活动,看不到任何一家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有相关的宣传活动,更没有看到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任何相关的具体对策或指引。仿佛这世界上正在发生的绿色采购制度与开放的中国企业毫无关系?更让人震惊的是,国内某纸业老大竟然还在前年无知地将浙江饭店业协会提倡绿色采购抵制该企业的非绿色产品的正当行为告上了法庭!
根据王秀臣先生“倡导绿色消费,政府采购应率先垂范”的文章介绍,美国于1991年发布了总统令,规定政府机关必须优先使用绿色产品,日本于1995年开始实施《绿化政府运作法案》,德国自1979年开始推行环保标志制度,规定政府机构优先购买环保标志产品,而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还没有制定相关的规定。写到这里我忽然担心起来,如果国货不顺应这一绿色采购体制的要求进行自我升级改造,那么万一有一天中国政府出台了绿色采购规定,那将只能优先购买外国的绿色产品了!
由于绿色采购体制已经在华外资企业中运作,使得为其配套的所有中国材料供应企业不得不进行绿色企业的改造,否则,将被排挤出其供应商名单中。中国的电子电器企业如果不迅速进行这一绿色企业的改造,亦将被排挤出世界市场之外。
绿色采购不仅仅关系到国货的世界市场问题,更关系到中国的环保事业是否能健康发展的大问题。目前的中国环保工作许多地方还停留在“猫捉老鼠”的阶段,就是说,一些污染环境的企业只要能躲过环保监督部门这只猫,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继续污染环境。不管环保风暴多么激烈,雨过天晴后污染依旧。所以只有在全中国大力推行绿色采购,让市场这只手来推动环保,才能真正对环境污染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也才能真正使中国的产品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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