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凶手举起了枪?
――对“美国枪击案”背后的人生价值思考
一、现象
最近,在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发生了多次惨绝人寰的枪击案,凶手多为在杀死旁人后自杀。这种手法对凶手来说是一种解脱,但是对社会的影响绝对远远大于在中东屡屡发生的“人肉炸弹”。美国上下尽显凄凉景象,公民们不得不开始警戒自己的安全、担心社会的不安,甚至开始原理自己的撇朋友、同事……
二、思考
枪杀他人,是凶手对社会的仇视、对他人生命的亵渎;开枪自杀,又是凶手对自己的绝望。如果价值观堕落就是对枪击案的一种解释,那么我们不禁多问一句:是谁导致了凶手的价值观堕落、谁让凶手有如此危恶的念头、而这样的凄惨后果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1.人生意义的缺失、信仰的自由是导致价值观扭曲的主要原因,窃以为。人穷则返本,人文工作者也一直在给我们解释人生的价值,可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大家好像都忘记了这件事情。他们天天忙碌,甚至都没有去想这个问题。“在中国、在台湾、在全世界各处,生活意义本身又变成了一个大问号……每个个人都散失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里……上面找不到祖宗,下面找不到子孙……我们花了八千年时间,最后回到了另一个丛林,丛林里的大树就是都市里的摩天大厦,狩猎的工具是金钱,过去用弓箭、今天用钞票打猎,猎取的对象是其他人类……”人生意义缺失基础上的信仰自由,可想而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2.缺少社会的关怀,是枪击案的社会背景。美国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民主让这个国家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很快的提升,其实力超过了其它任何国家。民主也让这个社会的结构得到不断地完善,可是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这个民主国家的集体荣誉感少得可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冷得可怕。
在中国,我们可以经常看到“互助互爱、尊老爱幼”等优良传统的传承,但是在美国我们看到的是一座城市遭遇灾难之后,只有政府会派人救助;一个老人退休后,他会静静地呆坐在敬老院终老一生。
3.合法持枪,让凶手毫无顾忌。美国是一个持枪合法的国家,这里我们不去探究其合理性,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的是:当公民已经成为凶手时,他“合法持有”的枪支已经成为了对法律的挑战、对社会的破坏。
也许我们见过机器人在程序失控时造成的恶果,对于希特勒等“混世魔王”给世界带来的伤害我们也应该记忆犹新。枪击案的凶手,是2007年美国的混世魔王,他给社会带来的不安、给人们带来的互相不信任,在这个和平年代中,犹如一颗定时炸弹在波澜不惊的湖面中掀起轩然大波。
三、对策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美国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枪击案背后的人生价值,对于我们来说也该引以为戒。有必要创造一个合理、温馨、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来约束社会中的一切不稳定因素(这可能是伤害社会、伤害他人的一个想法、一个念头或者一个动机)。
人是有理性的,所以人创造了法律;人是有感性的,所以法律可以用来约束人。我们希望能一起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我们人民的安宁。
但愿不要再从美国听到枪声。
四、参考文章
《生命意义与终极关怀》,该文曾在中央大学“生命伦理与终极关怀”研讨会上宣读。
生命的意义与终极关怀的所在,都是大题目,二者又有不可分割的关联,若能理解一端,另一端也就不言可喻了。最近,台湾自杀、他杀案件不少,患忧郁症者,更不论年龄性别,为数颇为不少。凡此现象,都与上述二项问题相关。至少对于生命意义不知何在,一旦人生旅途上遭逢挫折,即难免不知所措。甚至在过了一辈子例行的生活,朝九晚五,日久之后,不知劳碌一生目的何在,从此郁郁不能自解,更是在我们四周,时时可见其人。为此,我们不妨先就生命的课题,尝试寻索其可能展现的意义。
在人类几个主要的文明体系中,犹太/基督教的神学观点,人的生命是上帝特别的恩赐,上帝创造了人类,以管领世界万物。循这一观点,所谓生命的意义,这只是人类个体的生命;生命来自神恩,神所赋予的,人不能夺去。因此,基督教义不容许人的自杀行为。天主教会至今严禁堕胎,认为胚胎已是生命,不容别人剥夺这一幼小生命的生存权利。
印度次大陆的宗教信仰,视生命为轮回的主体,现世的躯壳,其实不过是生命暂时的寄体。于是,不但人有生命,众生都有生命,必予爱惜珍重。是以禁止杀生,耆尼教甚至谨防误伤了生命,举步必须避免踏到蚂蚁,覆盖口罩,也是为了避免呼吸之际,杀害了飞虻、蚊虫。印度文明的慈悲为怀,的确十分可佩!这一观念,当是认定生命流转不息,个体生死不过是无限长程之中的一个段落。于是此生无非暂时一瞬;相对而言,个体生命的意义,也未必十分重要了。
中国文化体系,尤其儒家,则尊重生生不绝的生机。生机者,生命存在的现象,生命开展的过程。不问生命来源,但问生命现象的存在,这是中国文化的现世性。鱼跃于澜,鸟飞戾天,是生机活泼;华枝春满、芳草连天是生机盎然。人的生命则应本乎天行健,自强不息。人生的开始,是顺其自然,死亡来临,又无非是宁静的安息。
现代科学的生命观念,则以再生为繁殖为其基本定义。大至生物种属的延绵,小至细胞分裂,均是生命现象。生命的最初,怎样由化学的合成一跃为生命?跨过这一关口的契机何在,今日生命科学还难以回答。这一悬题,若从基督教教义解释,还是可以请出上帝的恩典。生命的生生不息,从印度与中国的文化体系,都还可以设法阐释。然而,中国文化体系直接由人文着手,无法借重神力,则与现代生命科学接轨,可能最为平实。
让我们尝试从这一个角度切入:人之为人,尤其明理,亦即有慎思明辨的能力。借用笛卡儿的说法,我思故我存。“我”具有思辨的能力,即用正在进行思辨而确定“我”的存在。由“我”的存在投射于其所见所闻,则四周宇宙万物,也都真实的存在,于是宇宙即在“我”的“理”中。由宇宙返照,则“我”在宇宙之中,也有了定位。其它的“人”,都在宇宙之中,推己及人,其它的“人”也都是存在的、个别的“我”。这些“我”,分而言之,均是他人,合而言之,则还是许多与“我”同类的“我”。“我”与“我”之间,其实既是同,又是异,就其“异”言,天下无相同的人,自其“同”言,天下无非同类,毕同毕异,可以开出个人的自主,也可开出天下的大同。
物以类聚,方以群分。自古以来,人类社会经常分隔为不同的群体,家族、国家、民族、阶级、种姓、教派……不一而足。对于个人的“小我”,这些群体都是“大我”,为了聚合力量,与别的群体,“大我”会要求“小我”效忠,“小我”会为了“大我”牺牲。于是,回教教徒不断圣战,而与当时的敌人同归于尽;日本人为了获取生存资源,在大东亚共荣圈的名义,无数日本青年埋骨异域,日本也屠杀了数千万中国人、菲律宾人与马来人。世界各国的历史,其实,都有争地以战,杀人盈野的纪录。举目人群历史,我们找不到未沾过血腥的群体。为了自己的大我,人类不把别群当人!人类生命,伤于人类手中,这多于死在兽物。
然而,凡此群体,又不是永远的分割。春秋战国时代吴越相仇,不共戴天,今日江浙已难分彼此。法德两国,屡次战争,结仇数百年,今日两国为欧盟的骨干。台湾移民史上各类械斗,泉漳彼此相杀,今日谁能分辨两者的区别?明日之视今日,正如今之视昔,李登辉等人煽动两岸仇恨,数十年后的台湾青年,将不能理解这些人所持的理由。佛陀一生,不是为了世间的事业,他的故国,正在抵抗强敌的侵略时,他以王子身分,不赴国难,因为国与国相攻伐,“春秋无义战”,一切杀戮无非为一些少数人士的权与利,不符合佛陀“能仁”(慈悲)的胸怀。佛陀悟道,指明四谛之苦,其实还是从思辨功夫中得来。
人生的终极关怀,并非仅是“天问”上的一连串问题。人生一世,不外成全自己是一个“人”。人从思辨为始,认识自己,人也以思辨为终,造就自己。
人生的事业,不论事业大小,都当以由“仁”(人的本性)。在全力做到能称为“义”的事之后,人成全了自己凡是“人”的要求,所以,文天祥的绝命辞,“惟其义尽,所以仁至”;他在那一刻,才敢说自己做“人”的功夫完成了。曾子易篑之际,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以致做了不该做的事。孔子负杖逍遥,应是在反省一生的修行。苏格拉底从容饮下药酒,从容睡去,其行为也不逊于孔子的宁静归去。
耶稣受难,在最后一刻,他说“成了”,我想,他不是意指殉教的事“成了”,而是走完了自己一生修行的道路。饮下那一杯苦酒,他知道已无遗憾。人的生命,应有思辨而异于禽兽,得以自臻文明;人的关怀,也在于以思辨成全其“人”的自觉。敝见于此,以请教于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