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宜居城市研究课题组与国家发改委国土所区域开发与产业规划研究中心、北京国宏智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区域开发网联合,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什刹海风景管理处就编制《什刹海业态调整规划》一事正式签订协议,规划将于2007年7月完成。
《什刹海业态调整规划》将围绕“老北京·什刹海”、“宜居·什刹海”和“人文·什刹海”等发展思路,从保护、居住与旅游三大功能,将北京最大的一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什刹海的业态从空间和时间上进行调整,业态发展和调整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商业规划、旅游规划等赋予什刹海地区的基本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有机衔接本规划与已有规划的关系。本着“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城区的思路,正确处理什刹海地区业态发展与文物保护、居住功能的关系,使业态规划能够在保持原有自然、人文景观基础上,与地区历史、文化和传统相协调,与居民日常生活行为相和谐;同时,业态的发展能够带动当地居民收入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提高。
为此,什刹海地区业态调整规划要有效平衡当地居民、经营者、消费者和政府等多方的利益,使不同的相关利益者能够有机协调。第一,从当地居民的视角出发,在确保当地居民居住、生活和发展愿望基础上,协调业态的发展与居民居住的关系。
第二,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在一定程度满足企业经营者利益的前提下,如何使业态的发展与地区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相和谐,使什刹海地区在传承历史、文化的脉络下,充满发展的活力和时代的气息,形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碰撞、融汇的多元文化生态系统。
第三,从消费者的多目的消费需求出发,在最大限度地为中外消费者提供旅游、休闲和餐饮等基础上,促进消费者对于什刹海地区的人文、自然环境认知水平,进一步扩大“什刹海”品牌的知名度。
第四,政府作为决策者、管理者和利益协调者,在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基础上,重点促进什刹海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在确保什刹海地区的文物保护、居住等功能基础
上,打造具有世界意义的“地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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